
骨干教师选拔和培训方案.doc
8页附件一:威宁县选拔和培训中小学县级、乡(镇)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各乡(镇)教辅站、县直中小学校(园):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方案》和《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中的“百千万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的要求,根据《毕节地区“十一五”(2006——2010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于2006年正式启动县和乡(镇)两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训工作,但效果一般为了更好公正选拔、强化培训、确保质量,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出台《威宁县选拔和培训中小学县级、乡(镇)级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请各站校严格遵照执行一、目标和任务通过县、乡(镇)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一支由国家级、省级、地区级、县级、乡(镇)级骨干教师为核心的教师队伍,切实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水平,为促进我县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为实施名师工程打好基础,为落实“科教兴威”和“人才强县”战略振兴我县教育做出更好更多的贡献二、选拔推荐条件1、具有教师资格证、学历合格,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县级骨干达5年以上、乡(镇)级骨干放宽到3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的在职中小学教师。
2、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执行地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区教师从教行为的规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积极创新精神品德高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2001年以来平均上课时数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各类培训达200学时以上,新教材大练兵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以上4、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知识水平,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成绩在乡(镇)名列前茅任中级职务以来,主讲过校、乡(镇)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学术讲座、专题报告、获得过乡(镇)以上优质课评比二等奖或县优质课评比三等奖以上,可申报县级骨干教师,乡级骨干教师优质课评比放宽到乡(镇)、校三等奖以上5、普通话水平,城镇教师文科二乙(85分)以上,理科二乙(80分)以上,农村教师文科达二乙(80分)以上理科三甲(70分)以上坚持用普通话教学在有条件的乡(镇)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辅助教学6、具有一定的教育教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县级骨干教师在地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研究报告等,乡(镇)级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
7、选拔推荐对象中,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者,均实现一票否决三、选拔推荐程序1、各站校严格按推荐选拔条件经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逐级选拔推荐已推荐为省、地级骨干培训对象的不再推荐地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务必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要从乡(镇)级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每年进行一次推荐评选2、各站校要做好宣传动员,提高教师对选拔骨干教师重要性的认识,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及站如实写出推荐意见,随《威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表》(1式3份)及相关材料一起上报3、县、乡(镇)级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对推荐人员逐一进行审核,合格者由教育局、教辅站认定为县、乡(镇)级骨干教师,并发证书4、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四、培训工作对确定的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采取校本培训、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学科前沿知识和综合知识,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应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有条件时由县组织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专业知识、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教育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更好发挥示范作用、引领作用和辐射作用五、时间安排每年8月县评选一次。
各站校于6月底上报推荐人员名单、材料随即开始岗位跟踪以后每年一次在乡(镇)级骨干教师中培训,并跟踪培养成县级骨干教师;在县级骨干教师中培训、跟踪培养成地、省级骨干教师为规范跟踪和考查,对每个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要逐人建立档案,档案中必须提供一堂优质课的相关材料(如教案、听、评课记录或录像带光盘等)一篇教育科研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研究报告,一篇公开发表或交流的教学论文,一份传帮带工作计划和总结六、组织管理与使用1、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县级、乡(镇)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考核、认定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个人档案掌握骨干教师情况2、骨干教师管理和使用的重点在任职学校各中小学校(园)务必强化管理,有效发挥监督和保证作用,全面大胆使用骨干教师,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引领作用和辐射作用3、县教育局对县级、乡(镇)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骨干教师定期考核制度,每年由任职学校领导对本校县级骨干教师履职情况作如实鉴定,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连续两年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将取消其资格4、县级、乡(镇)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的职责: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充实自己,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和承担课题研究,教改实验,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
主动做好年青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附件二:威宁县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推荐表姓名性另S年龄1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学历学科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联系职称职务工作时间年月获县乡(镇)级骨干教师称号时间年月简历及主要事迹(不超过3000字)获奖情况(注明获奖时间、颁奖机构和奖项内容)所在学校意见(公章)年月日县教育局意见(公章)年月日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