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花卉国际标准或技术规范与我国标准的差异.doc
8页第三章 花卉国际标准或技术规范与我国标准的差异3.1概述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随着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面对加入WTO国际市场对我国花卉产业的冲击与挑战,花卉产品质量标准受到 广泛重视近年来我国制定颁布实施了切花(叶)、种球、种苗、种籽等标准,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花卉生产中存在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先进性、实用性 差,缺少检测技术标准以及标准实施力度不大等问题明确与国外先进标准的差距,研究建立花卉质量标准体系,对推动花卉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花卉 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引导花卉产品消费以及指导花卉生产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另外,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国 际贸易中的关税作用大幅度降低,技术法规的作用将进一步提高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与花卉有关的国际标准主要有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标准、欧盟植物 保护组织(EPPO)标准、美国花商协会(SAF)标准、荷兰VBN标准、H木的农林水产省农蚕园艺局标准3.2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指南与中国国家标准和农业部花卉产品标准及欧盟、荷兰、美国、日本的相关标准相比,冇部分项冃要求较高,达到了国际标准和主要花卉进口国的水平。
3.3主要差异对比分析3. 3. 1荷兰荷兰是当今世界上花卉质量标准评价最为彻底的国家,通过健全质量监控机构制定严格质量标准,实行质量认证制度和产品质量信誉认可等措施来确保花卉 产品质量,不同花卉产品的质量标准,由各花卉中介组织依据农产品质量法案分别制定,通过荷兰植物保护局、NAKB、国家新品种鉴定中心等机构执行在鲜切 花等观赏花卉方面,荷兰除了执行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常规标准外,还要对观赏期、运输特性等内在品质进行评价,各种花卉都有各自的采收标准和质量 等级标准,并且规定所有鲜切花在拍卖前必须经过质量检测与鉴定,符合质量标准时,由相应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方可上市流通,未进行保鲜处理 或达不到标准的鲜切花不准进入市场销售根据荷兰花卉拍卖协会VBN的要求,在ALSMEER等拍卖市场除対切花的成熟度、缺损、病虫害等外部质量进行检测外,还必须检测鲜切花内在品质:对预处理(如STS、氯或铝的硫酸盐、赤霉素、糖、AOA等)、花茎内细菌总量进行定量检测,达到要求后才发放鉴定证明,允许 进入市场拍卖1994年起,未通过质量保证检查的品种不允许上市出售1995年起,这种质量保证检测制度扩展到月季、郁金香、菊花、香石竹、圣诞红等花 卉上。
在良种生产方面,荷兰花卉种球检测中心(BKD)、国际球根中心(IBC)拥有完善的种球质量标准和质量检测技术,拍卖中心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交易 种球分级采用机器分级进行精确界定,并对种球的带毒率等内在质量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同时对于种球的检测也有着一套严格的规程VBN标准就紫苑等14种切 花或盆花制定了相应的产品规范,标准由专业术语、商品交易基本条件、质量与等级标准、包装规格、建议5部分组成,商品交易基本条件对预处理、细菌含量、 最低商品质量要求等作了要求,如表8:表8荷兰拍卖I办会(VBN)标准最低贸易要求序号标准名称预处理、细菌含量、最低商品质量要求1百合产品规范含STS活性成分的预处理剂处理2非洲菊产品规范茎干重/克细菌含量V100万3菊花产品规范含季钱化合物的预处理剂处理4六出花产品规范至少两个花芽己现蕾5满天星产品规范含糖和季鞍化合物的预处理剂处理6香石竹产品规范含STS活性成分的预处理剂处理;长度超过30cm的侧芽必须除去7小苍兰产品规范每枝花单瓣至少有4个花莆,重瓣至少有2个花蕾8一枝黄产品规范含氯钱活性成分的预处理剂处理;无明显潜叶虫害9郁金香产品规范1扎花束里95%的花枝至少有1个花蕾显色10月季产品规范含硫酸铝的预处理剂和保湿剂浸泡,每束至少20枝,茎干重/克细菌含量V100万11紫苑产品规范含季讓化合物或氯化物的预处理剂处理3. 3.2欧盟植物保护组织EPPO就香石竹、百合等多种主要园艺作物制定的无病毒种苗生产规范,并针对不同病毒如TSWV、TBV等制定了细致的检测技术标准,标准在大量采用了 DAS-ELISA单克隆检测技术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分子检测技术如PCR等检测技术,大大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和速度。
3.3.3美国以客观和主观相结合的综合分级标准,即以花径大小、花梗长度、叶片大小、单只重量进行计量测试和以花的外形、颜色、气味、清洁度、光泽等靠人为主 观判断相结合的标准3.3.4日本品质等级的区分由切花本身缺陷的程度来划定,切花的长度标准、装箱数量标准和包装标准与等级分开,分别作为一项独立标准3. 3.5我国花卉质量标准存在的主要差距欧洲经济委员会及荷兰、美国、口本等颁布的切花质量标准规定了内在品质质量要求、保鲜剂的使用情况、瓶插寿命等花卉在市场出售之前,要经过专门 人员的严格的品质检查,检查内容有病虫害、切花时期(花蕾开度)、保鲜剂的使用情况、瓶插寿命等,并将检查结果在出售时公布与国外标准相比,我国花 卉质量标准存在的主要差距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第一,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与国际上同类的先进标准相比,我国花卉产品标准缺少必耍的技术内容或技术内容落后,一些随国际贸易需求而产生的质量指标我国没有制订相应的技术指标加以规范,或虽有指标界定,却远低于同类国际标准的要求,失去了标准对生产的引导作用,使我国花卉产品在国际市场失去了应有的竞争力我国标准大多规格与质量混在一起,多是根据外观要索来评判花卉产品质量等级,没有内在质量指标,对产品质量无法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
第二,标准配套性和系统性与国外相比,我国现有花卉标准体系以产晶标准为主,检测技术标准很少,而国际上则是以系统配套的技术标准为主由于花 卉质量的全程控制涉及牛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依靠配套的标准从良种繁育等基础工作入手,把标准实施贯穿在田间管理、采收、包装、标识、储藏、 运输、检验直到销售的整个过程是花卉产品质量的技术保证与国外同类标准相比,仍存在配套性和系统性差的问题,尤其是缺少必要的花卉检测技术标准和生 产技术规程第三,标准实用性我国花卉质量标准实用性差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国花卉标准化正处于试点和起步阶段,与国外先进的花卉标准体系相比,还存在很大差 距在我国现己制定的花卉标准中,由于制定标准的组织不规范,制定标准的时间太仓促等原因,造成标准不全,不统一,标准质量不高,产后标准少,与市场 流通直接相关的标准少,部分标准的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国内外贸易的需求,导致采标困难、采标率低,与国际接轨能力有限如我国鲜切花国家标准的一、 二级品不符合牛产及市场实际,其中的公共标准没有分类界定,规定无病虫害、不能携带病毒、无机械损伤、药斑等,但在实际牛产和销售环节完成后可能存在 轻微的病山害及缺损。
而荷兰对种球病毒携带率要求为籽球的要求V0.25%,栽植种球V0.5%,商品球VI. 0%,欧洲标准规定无毒香石竹种苗病毒携带率V5% 该方面我国标准比国外标准严,不利于与国际接轨,也不符合生产实际第四,强制程度国际花卉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是强制执行的,如所有进行荷兰拍卖市场的花卉产品均必须遵照荷兰拍卖协会(VBN)标准,若达不到其最低 贸易标准,则根本无法进行交易,共至还会面临罚款而我国至今颁布的所有花卉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不仅不利于标准的推广运用,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企业 采标的积极性第五,产品溯源性花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产品的溯源,如切花生产者向种苗商购买种苗(包括球根)种植,仅能生产切花供内销或外销,生产者不能自行 繁殖种苗(包括球根)且购买种苗(包括球根)时须检查种苗商所附的检测机构核发的证明文件种植后即向检测机构上报种植的品种和数量(生产计划)使切花牛产的整个产业链(包括了种苗/球的牛产、种植、切花栽培等)均处于受控状况第六,未开展生产体系与环保认证在国际花卉市场中,花卉发达国家对花卉产品质量状况非常重视,不仅建立起相应的质量标准,而且从原种生产政府就 参与监测与管理,针对生产管理环节开展认证,相比而言,我国花卉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还未开展花卉认证。
花卉作为我国一项新型产业,开展花卉认证对减 少花卉牛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满足人们对环保型花卉产品的需要,促进花卉的岀口贸易都具有重要作用开展花卉认证对于我国花卉产业的发展的重要意义, 主要表现在:(1)保护环境花卉认证以减少农药化肥等的投入来减少化学品的使用,化学物质的使用大大减少,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2)提高品质开 展花卉认证,可以使种植考更加注重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引进新的品种从而提高花卉品质;(3)增进健康有研究表明,化学投入品的减少,小环境中含 量降低能使种植者、花卉消费者和其它人上健康得到保证;(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认证引导生产者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发展优质、高效的 花卉产业;(5)与国际接轨,促进出口获得国际通行的花卉认证,可以提高我国花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出口3. 3.6主要差异对比分析我国花卉质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与主要国际标准的差异比较见表9表9主要国际花卉标准与我国标准的主耍差异比较国际标准名称适用范围适用性特点与我国标准的主要差异荷兰花卉拍卖协会(VBN)标准荷兰自产及进口产品对于进入拍卖市场的产品是强制性的分为公共标准与分类产品标准2大部分,特 色之一是对最低贸易要求进行了明确的界 定,如切花不进行预处理就根本不能进行交 易,低于最低成熟度或高于最高成熟度等均 不能交易。
特色之二是质量和规格分开,质差界主要存在四点,第一是我国花卉标准除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在花 卉出入境时,是强制执行的,但该标准仅检验检疫性病虫害的有无, 若无则全部放行,对产品品质不作任何评判;而我国其余的花卉产品 标准均是推荐性的,对于国内自产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花卉产品根本无 从监管第二是所有产品标准均未设定最低的上市条件,如病虫害危量分为Al、A2、B1和B2四级,若级别低于112级则不能交易,而对于茎秆长度、重量、 花蕾数等规格则只要质量达到B2级以上, 不论规格如何均可产交易特色之三是评价 指标比较细致,只尽可能地将指标进行量 化,易于操作,并减少评定误差害程序、预处理等严重影响花卉产品品质的指标均未作出规定第三 是我国的花卉标准基本上将质量和规格均纳入等级评定,多数是茎秆 越长,同等质量下其等级就越高,不符合观赏性花卉由于用途上的差 异,花枝长短可反映在售价上,供客户选择,而不应该反映在等级上 第四是评价指标基木无量化,多数依据感官进行评价,加之叙述不易 理解,如形容花茎一级为挺直、粗壮、有韧性、粗细均匀,而二级是 挺直、粗壮、有韧性、粗细较均匀,两个级别之间仅多了一个较,致 使操作性差,易于出现评判误差。
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标准欧盟地区对于在欧盟上市的产品是强制性的该标准将切花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3个等 级特级切花必须具有最好的品质、明显的 品种特性且无任何影响外观的瑕玷或病虫 害,只允许3%的特级花、5%的一级花和10% 的二级花有轻微的缺陷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标准整体不如荷兰花卉拍卖协会(VBN)标准 细致、规范,操作性相对较差与我国标准的差异主要是欧洲经济委 员会(ECE)标准対每个级别允许的缺陷比例进行了准确的界定,但 与我国标准一样也存在操作性差的问题,欧洲零售商集团良 好农业规范(EUREP-GAP)标准欧洲零售商集团对于所有进入零售商集团的产品为强制执行主要以产品认证的形式开展,标准涵盖了从 产品和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