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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卡管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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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261032150
  • 上传时间: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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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概述与适用范围1.1 本程序阐述了例行工卡(包括定期工卡、航线工卡和视情工卡)、附件工卡及工艺单卡的编制、修订、校核、批准及其控制程序1.2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部、发动机管理中心、质量部、基地维修部、航线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1.3 程序属性■CCAR121■CCAR145航线■CCAR145定检/部件2 依据文件2.1 AC-145-8“航空器及航空器部件维修技术文件”2.2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维修工作单/卡”3 术语和定义3.1 例行工卡:是指为执行各类维修工作而编制的工作单/卡,是航空器例行和特殊维修工作的基本依据,包括定期工卡、航线工卡和视情工卡3.2 定期工卡:是指为执行各类定期维修工作而编制的工作单/卡,是航空器例行维修工作的基本依据3.3 航线工卡:是指循环执行间隔被设为航前、短停和航后的例行工卡,是航空器航前、短停和航后维修工作的基本依据3.4 视情工卡:是指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执行的工卡,包括维修过程中进行排故所需的重要系统的重要部件更换/测试工作单/卡,是此类工作的基本依据3.5 附件工卡:是指为执行附件项目维修工作而编制的工作单/卡,是附件维修工作的基本依据3.6 工艺单卡:是指为执行某些加工工艺,如铝合金热处理、导管制作和钢索组装等维修工作而编制的工作单卡,是此类维修工作的基本依据。

      4 要求4.1 所需的人员岗位4.1.1 维修方案工程师、维修计划处经理4.1.2 动力工程师、动力工程处经理、发动机管理中心主管4.1.3 工程工程师、工程处经理、工程部主管4.1.4 工艺工程师4.1.5 维修检验人员4.1.6 维修人员、维修工程师4.2 职责4.2.1 工程部:a) 负责例行工卡的编制、修订、校核、审批、出版和发布工作;b) 负责例行工卡修订的相关评估工作;c) 负责附件工卡的审批4.2.2 发动机管理中心:a) 负责动力专业除波音工卡之外的例行工卡的编制、修订、校核、出版工作;b) 负责除波音工卡之外的例行工卡修订的相关评估工作4.2.3 质量部:负责对必检项目清单中具体工卡中的必检工序进行确认4.2.4 基地维修部:a) 负责附件工卡和工艺单卡的编制、修订、校核工作;b) 负责附件工卡和工艺单卡修订及差异评估4.2.5 各维修单位:负责工卡的使用意见或建议的反馈5 规定5.1 厦航的航线维修、定检维修和附件维修的工作单卡由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工程技术部门制定如果需要使用送修人提供的工作单卡,需由厦航飞机维修工程部工程部维修计划处维修方案工程师核准其符合性和适用性后才能使用。

      5.2 工作单卡应根据有关适航性资料及维修工作的要求制定,必须记录从维修的航空产品接收直至最终放行的每步工作的顺序和步骤工作单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编写完整的一个或分为几部分,但至少包括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维修工作单卡”程序中对工作单卡的内容要求5.3 工作单卡的编写和修订要求5.3.1 应至少使用中文5.3.2 工作单卡中涉及参考资料的,应标明文件号和名称5.3.3 工作内容的规定应具体、清晰5.3.4 对工卡中涉及力矩测量值、电阻/电压/电流测量值、应急设备测试数据,以及波音/厂家工卡有数据记录要求的,应在工卡中预留填写实测值的位置,并明确计量单位要求填写实测值的,应给出计量单位5.3.5 要求使用有关器材或者专用工具设备的,应标出件号或识别号5.4 工作单卡编写或修订后,需经飞机维修工程部工程部总经理或其授权维修计划处经理或主管工程师批准,方可使用5.5 工卡的维修工作实施依据文件是指载明某一具体维修工作实施方法和标准的技术文件,包括依据文件和参考文件依据文件中的实施方法和标准直接体现在工卡中当依据文件修订时,必须评估工卡是否需要修订,需要修订的,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

      参考文件在工卡中体现相关的文件号,并不直接列出相关的实施方法和标准参考文件除特殊注明外,均指符合本手册“适航性资料管理程序”要求的有效版,在工卡中不再另行注明版次对于根据维修经验编制的工卡,应在工卡的“依据文件”中注明5.6 工作单卡应在工卡编写系统中集中保存一份主本和批准的记录,以及有关的适航性资料修改对工作单卡影响的评估记录5.7 各类工卡的编制依据a) 维修方案;b) 波音工卡;c) 厂家技术手册;d) 适航指令;e) 厂家服务通告或信函(包括电子邮件);f) 局方法规;g) 公司的其他要求或维修经验5.8 工卡分级标准 例行工卡中的定期工卡和视情工卡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级:工卡分为两级加专项I级:CL(清洁)、LU(润滑)、SV(勤务)、GV(一般目视)、VC(目视检查);II级:OP(使用检查)、FC(功能检查)、RS(恢复)、DS(报废)、IN(检查)、DI(详细检查)、SI(特别详细检查);专项:NDT(无损探伤)、ET(发动机试车)、EB(发动机孔探)、结构工卡、区域工卡等5.9 例行工卡的编号规则如下:××- ××- ××× - ×× 识别码:如位置识别等,可不填写 顺序号001-999 ATA章号或航前(PF)、短停(TR)、航后(AF) B757-200的工卡代码(XA) B737-700/800的工卡代码(XD) B787-8 的工卡代码(XE)5.10 附件工卡的编号规则如下: AA- ××- ××× - × 识别码:如位置识别等,可不填写 顺序号001-999 参考依据文件CMM ATA章号 飞机附件英文缩写5.11 工艺单卡的编号规则如下: AP- ××- ××× - × 识别码:如位置识别等,可不填写 顺序号001-999 参考依据文件 ATA章号 飞机加工工艺的英文缩写5.12 工卡的编制、审核、批准和修改工作都在“厦航工卡管理系统”中完成。

      6 定期工卡/视情工卡的编制程序6.1 工卡的编制要求:a) 使用厦航工卡管理系统进行编制,并确保系统中相关项目的完整性;b) 按本程序工卡编号规则进行编号;c) 工卡内容满足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维修工作单/卡”程序中的相关要求;d) 工作内容中,应当设定并记录工作顺序和步骤,并提供必要的维修工作实施依据文件、图纸、表格和有关注意事项说明;e) 工卡依据文件必须为最新有效的版本编写人员需准确、充分地理解依据文件的内容;f) 编写时要满足本程序中第5节“工作单卡的编写和修订要求”6.2 工卡的编制维修方案工程师6.2.1 根据波音工卡和机队构型,按照上述工卡的编制要求,在厦航工卡管理系统中编制工卡(包括航线日常维护工卡)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6.2.2 因执行适航指令(AD/CAD)、服务通告(SB)、工程评估等而需编制定期工卡以及因排故等需要编制视情工卡时,按照上述工卡的编制要求,在10个工作日之内,编制相关工卡6.3 工卡的校核维修方案工程师、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6.3.1 其他工程师完成检查校核工作6.3.2 对所编写工卡的各个栏目内容及文本内容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6.4 工卡的RII标识和确认维修方案工程师、工程处工程师、动力工程师6.4.1 根据“必检项目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厦航工卡管理系统中,完成是否为必检项目的确认6.4.2 如果是,完成相关的标识工作6.4.3 校核人员完成对该例行工卡是否为必检项目确认的复核6.5 工卡的审批维修方案主管工程师、维修计划处经理、工程部主管完成审批工作6.6 工卡的出版发布维修方案工程师6.6.1 核对工卡的版本日期应与发布日期一致6.6.2 在厦航工卡管理系统的相关模块中,完成工卡的发布维修方案工程师、工程处工程师、动力工程师6.6.3 在审批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工卡编写(或修订)工程师按照需要颁发更改决定(CB)予以发布6.7 工卡依据文件修订的监控维修方案工程师6.7.1 监控波音工卡的修订发现有新的修订时,在10个工作日之内,将波音工卡最新版本下载到规定位置6.7.2 定期查看维修建议,监控对于例行工卡的使用情况反馈、飞机构型差异以及公司相关要求而需要的修订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6.7.3 监控适航指令、厂家服务通告或信函(包括电子邮件)、厂家技术手册等依据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6.8 对依据文件修订的评估维修方案工程师6.8.1 对波音工卡的修订,在厦航工卡管理系统中进行评估:a) 填写相关的评估记录;b) 记录对现有工卡的影响以及主要修订内容的说明;c) 明确是否需要修订工卡的结论。

      6.8.2 对于维修建议的评估,按照 “维修建议处理程序”的要求处理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6.8.3 对于适航指令的评估,按照 “适航指令管理程序”的要求处理6.8.4 对于厂家服务通告或信函,按照 “服务通告/服务信函管理程序”的要求处理6.8.5 对于其他适航性资料,按照“适航性资料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评估6.8.6 对于维修建议的评估,按照 “维修建议处理程序”的要求处理6.9 工卡的修订维修方案工程师、工程工程师、动力工程师6.9.1 评估结束后,如果需要,按照下列要求修订工卡:a) 工卡的修订不更改工卡号,而是通过版本号进行识别和控制;b) 工卡的历次修订版本需保存在工卡管理系统中6.9.2 工卡修订后的校核、审批、出版/发布与工卡的编制程序相同6.9.3 工卡修订发布后,应颁发更改决定进行通报,但针对不影响正常使用(例如简单笔误)的修订除外6.9.4 对于依据文件为波音工卡的例行工卡,在依据文件最新版本颁布后的4个月内,完成工卡修订7 航线工卡的编制程序7.1 航线工卡的编制要求7.1.1 使用厦航工卡管理系统进行编制,并确保系统中相关项目的完整性7.1.2 按本程序工卡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7.1.3 工卡的内容需符合《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维修工作单/卡”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考虑航线维修特点,航线工卡的表格格式可不完全包括《维修工程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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