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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检疫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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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1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 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2. 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II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 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3. 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4. 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 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4.2 询问 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4.3 临床检查 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4.4 结果处理4.4.1 合格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 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 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 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4.5 消毒 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5. 检疫申报5.1 申报受理 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 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 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5.2 受理方式 现场申报6. 宰前检查6.1 屠宰前 2 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6.2 结果处理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6.2.2.1 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 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6.2.2.2发现有猪丹毒、猪肺疫、猪II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 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 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 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6.2.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 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6.2.2.5 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视情况进行急宰6.3 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患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7. 同步检疫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7.1 头蹄及体表检查7.1.1 视检体表的完整性、颜色,检查有无本规程规定疫病引起的皮肤病变、关节肿大等7.1.2 观察吻突、齿龈和蹄部有无水疱、溃疡、烂斑等7.1.3 放血后退毛前,沿放血孔纵向切开下颌区,直到颌骨高峰区,剖开两侧下颌淋巴结,视检有无 肿大、坏死灶(紫、黑、灰、黄),切面是否呈砖红色,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等7.1.4 剖检两侧咬肌,充分暴露剖面,检查有无猪囊尾蚴7.2 内脏检查 取出内脏前,观察胸腔、腹腔有无积液、粘连、纤维素性渗出物。

      检查脾脏、肠系膜淋巴 结有无肠炭疽取出内脏后,检查心脏、肺脏、肝脏、脾脏、胃肠、支气管淋巴结、肝门淋巴结等7.2.1 心脏 视检心包,切开心包膜,检查有无变性、心包积液、渗出、淤血、出血、坏死等症状 在与左纵沟平行的心脏后缘房室分界处纵剖心脏,检查心内膜、心肌、血液凝固状态、二尖瓣及有无虎斑 心、菜花样赘生物、寄生虫等7.2.2 肺脏 视检肺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肺实质有无坏死、萎陷、气肿、水肿、淤 血、脓肿、实变、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等剖开一侧支气管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 等必要时剖检气管、支气管7.2.3 肝脏 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黄染、坏死、硬 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 等必要时剖检胆管7.2.4 脾脏 视检形状、大小、色泽,触检弹性,检查有无肿胀、淤血、坏死灶、边缘出血性梗死、 被膜隆起及粘连等必要时剖检脾实质7.2.5 胃和肠 视检胃肠浆膜,观察大小、色泽、质地,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胶冻样渗出物 和粘连对肠系膜淋巴结做长度不少于20 厘米的弧形切口,检查有无淤血、出血、坏死、溃疡等病变。

      必 要时剖检胃肠,检查黏膜有无淤血、出血、水肿、坏死、溃疡7.3 胴体检查7.3.1 整体检查 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脂肪、肌肉、淋巴结、骨骼以及胸腔、腹腔浆膜有无淤血、 出血、疹块、黄染、脓肿和其他异常等7.3.2 淋巴结检查 剖开腹部底壁皮下、后肢内侧、腹股沟皮下环附近的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检查 有无淤血、水肿、出血、坏死、增生等病变必要时剖检腹股沟深淋巴结、髂下淋巴结及髂内淋巴结7.3.3 腰肌 沿荐椎与腰椎结合部两侧肌纤维方向切开10 厘米左右切口,检查有无猪囊尾蚴7.3.4 肾脏 剥离两侧肾被膜,视检肾脏形状、大小、色泽,触检质地,观察有无贫血、出血、淤血、 肿胀等病变必要时纵向剖检肾脏,检查切面皮质部有无颜色变化、出血及隆起等7.4 旋毛虫检查 取左右膈脚各30 克左右,与胴体编号一致,撕去肌膜,感官检查后镜检7.5 复检 官方兽医对上述检疫情况进行复查,综合判定检疫结果7.6 结果处理7.6.1 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对分割包装的肉品加施检 疫标志7.6.2 不合格的, 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以下规定处理7.6.2.1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按 6.2.2.1、6.2.2.2 和有关规定处理。

      7.6.2.2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监督场(厂、点)方对病猪胴体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 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处理,对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 物安全处理记录》7.6.3 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7.7 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8. 检疫记录8.1 官方兽医应监督指导屠宰场(厂、点)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8.2 官方兽医应做好入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环节记录8.3 检疫记录应保存12 个月以上家禽屠宰检疫规程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 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鸡、鸭、鹅的屠宰检疫鹌鹑、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本规 程执行2. 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3. 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4. 检疫申报4.1 申报受理 货主应在屠宰前6 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 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4.2 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5. 入场(厂、点)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5.1 查证验物 查验入场(厂、点)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2 询问 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关情况5.3 临床检查 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其中,个体检查 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 只)5.4 结果处理5.4.1 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4.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5.4.2.1 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 等有关规定处理5.4.2.2 发现有鸭瘟、小鹅瘟、禽白血病、禽痘、马立克氏病、禽结核病等疫病症状的,患病家禽按 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 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5.4.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 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5.5 消毒 监督场(厂、点)方对患病家禽的处理场所等进行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 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6. 同步检疫6.1 屠体检查6.1.1 体表 检查色泽、气味、光洁度、完整性及有无水肿、痘疮、化脓、外伤、溃疡、坏死灶、肿 物等6.1.2 冠和髯 检查有无出血、水肿、结痂、溃疡及形态有无异常等6.1.3 眼 检查眼睑有无出血、水肿、结痂,眼球是否下陷等6.1.4 爪 检查有无出血、淤血、增生、肿物、溃疡及结痂等6.1.5 肛门 检查有无紧缩、淤血、出血等6.2 抽检 日屠宰量在 1 万只以上(含1 万只)的,按照1%的比例抽样检查,日屠宰量在1 万只以下 的抽检 60 只抽检发现异常情况的,应适当扩大抽检比例和数量6.2.1 皮下 检查有无出血点、炎性渗出物等。

      6.2.2 肌肉 检查颜色是否正常,有无出血、淤血、结节等6.2.3 鼻腔 检查有无淤血、肿胀和异常分泌物等6.2.4 口腔 检查有无淤血、出血、溃疡及炎性渗出物等6.2.5 喉头和气管 检查有无水肿、淤血、出血、糜烂、溃疡和异常分泌物等6.2.6 气囊 检查囊壁有无增厚浑浊、纤维素性渗出物、结节等6.2.7 肺脏 检查有无颜色异常、结节等6.2.8 肾脏 检查有无肿大、出血、苍白、尿酸盐沉积、结节等6.2.9 腺胃和肌胃 检查浆膜面有无异常剖开腺胃,检查腺胃黏膜和乳头有无肿大、淤血、出血、 坏死灶和溃疡等;切开肌胃,剥离角质膜,检查肌层内表面有无出血、溃疡等6.2.10 肠道 检查浆膜有无异常剖开肠道,检查小肠黏膜有无淤血、出血等,检查盲肠黏膜有无枣 核状坏死灶、溃疡等6.2.11 肝脏和胆囊 检查肝脏形状、大小、色泽及有无出血、坏死灶、结节、肿物等检查胆囊有无 肿大等6.2.12 脾脏 检查形状、大小、色泽及有无出血和坏死灶、灰白色或灰黄色结节等6.2.13 心脏 检查心包和心外膜有无炎症变化等,心冠状沟脂肪、心外膜有无出血点、坏死灶、结节 等6.2.14 法氏囊(腔上囊) 检查有无出血、肿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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