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越街道办事处小越街道无线WIFI覆盖项目项目招标文件.doc
67页采购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小越街道无线WIFI覆盖项目(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GZ2018140X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第一章 说明 8第二章 招标文件 8第三章 投标文件 9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13第六章 授予合同 17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18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20第一章 评标办法 20第二章 评分标准 22第四部分 招标采购内容与技术规格书 25第一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25第二章 供货范围及要求 41第三章 技术资料及交付要求 42第四章 交货期限及要求 43第五章 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及要求 44第六章 付款方式及要求 46第七章 售后服务及要求 47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9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3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3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4附件三、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书 55附件四、投标函 56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57附件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58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59附件八、货物说明一览表 60附件九、技术规范/规格偏离及建议表 61附件十、投标人情况表 62附件十一、售后服务承诺书 63附件十二、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材料 64附件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65附件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6附件十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67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Z2018140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就小越街道无线WIFI覆盖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GZ2018140X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三. 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小越街道无线WIFI覆盖项目(第二次)1项640000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投标人具备通过光纤网络传输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时间:2019-1- 24至2019- 2 - 1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报名联系:0575-82398111 5.提示:(1)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 2 –21 09:30:00七. 投标地址:上虞区便民中心三楼301室八. 开标时间:2019- 2 - 21 09:30:00九. 开标地址:上虞区便民中心三楼301室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2000.00 交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收款单位(户名):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银行账号:201000167905864十一.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0575-82398111 :0575-82398102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2、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13819576112 地址: 上虞区小越街道办事处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联系人:许女士 监督投诉:0575-82130212 :0575-82130212 地址: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编 例 内 容1项目名称:小越街道无线WIFI覆盖项目(第二次)2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第2条3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为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千(小写:12000元)账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帐 号:201000167905864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缴存截止时间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7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城北便民服务中心三楼)8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2 月 21 日 9 : 30 (北京时间)9开标时间: 2019 年 2 月 21 日 9 : 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质疑与投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七章1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12节能环保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明页码,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
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13支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5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6)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一章 说明1 前言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和实施,已经有关部门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共有 1 个标段2 合格投标人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2 投标人具备通过光纤网络传输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3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投标2.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3 定义3.1 “采购人”系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3.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所叙述的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3.3 “中标人”系指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供应商3.4 “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3.5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 投标费用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第二章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报名成功之日起(凭报名回执单)七个工作日内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6.2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十五天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6.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