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山区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一览表推荐.pdf
2页2017 年萧山区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一览表(一)基数比例保险项目月缴费基数单位每月应缴(地税核定)个人每月应缴(社保核定)说明(金额单位:元)单位缴费比例单位部分人均月最低缴纳标准个人月最低缴纳标准各类企业及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2819.3 14394.70 8225.5 单位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准,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实有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年度职工个人实得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 60核定;高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300核定此表仅供参考)基本医疗保险10.5% 296.03 256.4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及医疗困难救助费/ / / 4 失业保险城镇0.514.1 0.514.1 农村/ / 生育保险1.028.19 / / 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划分浮动费率(按企业上年工伤保险缴费金额与工伤保险赔付金额收支比例核定)按基准费率计算基准费率浮动费率一类行业0.5% 0.4% 14.1 二类行业0.80.60.7% 0.9% 1.0% 22.55 三类行业1.20.81.0% 1.4% 1.6% 33.83 合计工伤类别户 籍单位个人合计一 类非 农747.12 300 1047.12 农 业285.9 1033.02 二 类非 农755.57 300 1055.57 农 业285.9 1041.47 三 类非 农766.85 300 1066.85 农 业285.9 1052.75 非当年补缴标准基数职工补缴比例职工月补缴金额职工补缴合计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比例灵活就业人员月补缴金额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合计养老补缴51719/12 4309.92 单位14% 603.39 1489.93 元/月17879.16元/年18% 775.79 1123.58 元/月13482.96 元/年个人8% 344.8 基本医疗补缴单位10.5% 452.54 8% 344.79 个人2% 86.20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 3 退休门诊医疗保险一次性补足 20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确定:83469.6 元灵 活 就 业 人 员银行代扣计算表险种基数比例月缴金额缴费总额基数养老医疗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及医疗困难救助费月合计 年合计城镇办法养老51719/12 803447.94 18620.63 969.42元/月11633.04 元/年803447.94 620.63 344.79 4 969.42 11633.04 医疗51719/12 4309.92 8344.79 100 4309.92 775.79 1124.58 13494.96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及医疗困难救助费4 200 8619.84 1551.57 1900.36 22804.32 非城镇办法养老51719/12 803447.94 18620.63 7447.56元/年300 12929.76 2327.36 2676.15 32113.8 持有效期内萧山区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以缴费基数60%的标准缴纳职工医保费。
持有效期内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 、 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 、 萧山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当月起,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及医疗困难救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一次性补缴医保费时,按补缴基数60%的标准补缴,其余 40%部分由政府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档(少年儿童)200元/年其中孤儿、“三无”人员、优抚对象、及持有有效期内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或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 、 残疾证的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免缴一档(成人)500元/年二档(少年儿童)200元/年二档(成人)3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区户籍 1949 年12 月 3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 16 周岁个 人 缴 费 档 次一档100元/年二档200元/年三档300元/年四档400元/年五档500元/年六档600元/年个 人 缴 费 档 次七档700元/年八档800元/年九档900元/年十档1000元/年十一档1200元/年十二档1500元/年十三档2000元/年注: 2016 年度浙江省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385 元2017 年萧山区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一览表(二)基数比例保险项目月缴费基数单位每月应缴(社保核定)个人每月应缴(社保核定)说明(金额单位:元)单位缴费比例单位部分人均月最低缴纳标准个人月最低缴纳标准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375910375.9 8300.7 单位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准,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实有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 个 人 缴 费基数按年度职工个人实得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80的,养老、工伤按照 80核定;医疗、生育、失业低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60核定;高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 300核定此表仅供参考)基本医疗保险2819.3 10.5296.03 256.4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及医疗困难救助费/ / / 4 失业保险城镇0.514.1 0.514.1 农村/ / 生育保险1.028.19 / / 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划分3759 浮动费率(按企业上年工伤保险缴费金额与工伤保险赔付金额收支比例核定)按基准费率计算基准费率浮动费率一类行业0.5% 0.4% 18.8 二类行业0.8 0.6 0.7% 0.9% 1.0% 30.07 三类行业1.2 0.8 1.0% 1.4% 1.6% 45.11 合计工伤类别户 籍单位个人合计一 类非 农733.02 375.2 1108.22 农 业361.1 1094.12 二 类非 农744.29 375.2 1119.49 农 业361.1 1105.39 三 类非 农759.33 375.2 1134.53 农 业361.1 1120.43 基数比例保险项目月缴费基数单位每月应缴(社保核定)个人每月应缴(社保核定)说明(金额单位:元)单位缴费比例单位部分人均月最低缴纳标准个人月最低缴纳标准个转企优惠期基本养老保险2819.3 10281.93 8225.5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年度职工个人实得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 60核定;高于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照 300核定。
个转企 3 年优惠期内养老单位比例为 10%,养老个人比例 8%, 优惠期过后 养 老 比 例 同 企业此表仅供参考)基本医疗保险10.5% 296.03 256.4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及医疗困难救助费/ / / 4 失业保险城镇0.514.1 0.514.1 农村/ / 生育保险1.028.19 / / 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划分浮动费率(按企业上年工伤保险缴费金额与工伤保险赔付金额收支比例核定)按基准费率计算基准费率浮动费率一类行业0.5% 0.4% 14.1 二类行业0.8 0.6 0.7% 0.9% 1.0% 22.55 三类行业1.2 0.8 1.0% 1.4% 1.6% 33.83 合计工伤类别户 籍单位个人合计一 类非 农634.35 300 934.35 农 业285.9 920.25 二 类非 农642.8 300 942.8 农 业285.9 928.7 三 类非 农654.08 300 954.08 农 业285.9 939.98 个体工商户及优惠期内个转企非当年补缴标准基数职工补缴比例职工月补缴金额职工补缴合计养老补缴51719/12 4309.92 单位10% 430.99 1317.53元/月15810.36 元/年个人8% 344.8 基本医疗补缴单位10.5% 452.54 个人2% 86.2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 注: 2016年度浙江省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385元。
2016年2月至 2017年12月,萧山区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生育保险费率由1.2%下调为 1% ;2017年5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由1.0% 下调为 0.5% ;其他单位仍按原标准执行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