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库、汽修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doc
16页汽车库、汽修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一章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1.0.1 车库的防火分类应分为四类,并应符合表 3.0.1 的规定车库的防火分类 表 3.0.1数量 类别名称 Ⅰ Ⅱ Ⅲ IV汽车库 >300 辆 151-300 辆 51-150 辆 ≤ 50 辆修车库 >15 车位 6-15 车位 3-5 车位 ≤2车位停车场 >400 辆 251-400 辆 101-250 辆 ≤100辆注: 甲、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1.0.2 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表 1.0.2 的规定1.0.3 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Ⅱ、Ⅲ类的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各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表 1.0.2耐 火 等 级燃烧性能和耐火极(h)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三级防火墙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3.00不燃烧体 3.00承重墙、楼梯间的墙、 防火隔墙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2.00不燃烧体 2.00墙隔墙、框架填充墙 不燃烧体 0.75 不燃烧体 0.50不燃烧体 0.50支承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50柱支承单层的柱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2.00粱 不燃烧体 2.00 不燃烧体 1.50不燃烧体 1.00楼板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疏散楼梯、坡道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1.00不燃烧体 1.00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 1.50 不燃烧体 0.50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 0.25 不燃烧体 0.25>难燃烧体 0.15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的外露部位应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第二章 采暖通风和排烟第一节 采暖和通风2.1.1 车库内严禁明火采暖2.1.2 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需要采暖时应设集中采暖:2.1.2.1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2.1.2.2 Ⅰ、Ⅱ、Ⅲ 类汽车库;2.1.2.3 Ⅰ、Ⅱ 类修车库2.1.3 Ⅳ类汽车库、Ⅲ、Ⅳ 类修车库,当采用集中采暖有困难时,可采用火墙采暖,但其炉门、节风门、除灰门严禁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汽车库采暖的火墙不应贴邻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布置2.1.4 喷漆间、电瓶间均应设置独立的排气系统,乙炔站的通风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2.1.5 设有通风系统的汽车库,其通风系统宜独立设置2.1.6 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不应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当必须穿过时除应满足本规范第 5.2.5 条的要求外,还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 70℃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穿过防火墙的风管,其位于防火墙两侧各 2m 范围内的保温材料不应为不燃烧材料第二节 排烟2.2.1 面积超过 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2.2.2 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汽车库,其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 、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 0.5m 的梁划分2.2.3 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30m2.2.4 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 6 次/h 计算确定2.2.5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排烟支管上设有烟气温度超过 280°C 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就保证 280°C 时能连续工作 30min排烟防火阀应联锁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2.2.6 机械排烟管道风速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应大于 20m/s;采用内表面光滑的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 15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超过 10m/s2.2.7 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 50%第三章 采暖通风和排烟第一节 采暖和通风3.1.1、3.1.2 在我国北方,为了保持冬季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温度不影响汽车的发动,不少车库内设置了采暖系统据调查,有相当一部分汽车库火灾,是由于车库采暖方式不当引起的如某市某厂的车库,采用火炉采暖,因汽车油箱漏油,室内温度较高,油蒸气挥发较快,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遇明火引起火灾;又如某大学的砖木结构汽车库与司机休息室毗邻建造,用火炉采暖,司机捅炉子飞出火星遇汽油蒸气引起火灾。
鉴于上述情况,为防止这些事故发生,从消防安全考虑,苯条规定在汽车库和甲、乙类物品输车的车库内,应设置热水、蒸汽或热风等采暖设备,不应用火炉或者其他明火采暖方式,以策安全3.1.3 考虑到寒冷地区的车库,不论其规模大小,全部要求蒸汽或热水等采暖,可能会有困难,因此,允许Ⅳ类汽车和Ⅲ、Ⅳ类修车库可采用火墙采暖,但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容易暴露明火的部位,进行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还是不少的,如汽车喷漆、充电作业等在北方寒冷地区冬季都要采暖,火墙的温度较高,如这些 年间贴火墙布置,有的火墙年久失修,一旦产生裂缝,可燃气体碰到火墙内的明火就会引起燃烧、爆炸、所以本条规定,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作业不允许贴近火墙布置3.1.4 修车库中,因维修、保养车辆的需要,生产过程中常常会产生一些可燃气体,火灾危险性较大如乙炔气、修理蓄电池组重新充电时放出的氢气以及喷漆使用的易燃液体等等,这些易燃液体的蒸气和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就能爆炸如汽油蒸气爆炸下限为 1.2%-1.4%炔气的爆炸下限为 2.3%-2.5% ,氢气爆炸下限为 4.1%,尤以乙炔和氢气和爆炸范围幅度大,其危险性也大。
所以,这些工间的排风系统应各自单独设置,不能与其他用途房间的排风系统混设,防止相互影响,其系统的风机应按防爆要求处理,乙炔间的通风要求还应按照《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3.1.5 汽车库如通风不良,容易积聚油蒸气而引起爆炸,还会使车辆发动机启动时产生一氧化碳,影响库内工作人员的健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汽车库内有无良好通风,是预防火灾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从调查了解到的汽车现状来看,绝大多数是利用自然通风,这对节约能源和投资都是有利的,地下汽车库和严寒地区的非敞开式汽车库,因受自然通风条件的限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卫生部门要求车库每小时换气次数 6-10 次,根据国外资料介绍,一般情况每小时换气 6 次,足以避免由于油蒸气挥发而引起的火灾或爆炸的危险因此,如达到卫生标准,消防安全也有了基本保证组合建筑内的汽车和地下汽车库的通风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应和其他建筑的通风系统混设3.1.6 通风管道是火灾蔓延的重要途径,国内外都有这方面的严重教训如某手表厂、某饭店等单位,都有因风道为可燃烧材料使火灾蔓延扩大的教训因此,为堵塞火灾蔓延途径,规定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防火墙、防火隔墙是建筑防为分区的主要手段,它阻止火势蔓延扩大的作用已为无数次火灾实例所证实,所以,防火墙、防火隔墙,除允许开设防火门外,不应在其墙面上开洞留孔,防低其防火作用。
因考虑设有机械通风的车库里,风管可能穿越防火墙,为保证它们应有的防火作用,故规定风管穿越这些墙体时,其四周空隙应用不燃烧材料填实,并在穿过防火墙、防火隔墙处设防火阀风管的保温材料,同样是十分重要的,为了减少火灾蔓延的途径,同样也规定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由于地下车库通风排烟困难的特点,如果地下车库的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需保温,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泡沫塑料等会产生有毒气体的高分子材料第二节 排烟3.2.1 地下汽车库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烟气,而且有些烟气含有一定的毒性,如果不能迅速排出室外,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也给消防员进入地下扑救 带来困难根据国内 20 多座地下汽车库的调查,一些规模较大的汽车库,都设有独立的排烟系统,而一些中、小型汽车库,一般均与地下车库内的通风系统组合设置平时作为排风排气使用,一旦发生火灾时,转换为排烟使用当采用排烟、排风组合系统时,其风机应采用离心风机或耐高温的轴流风机,确保风机能在 280°C 时连续工作 30min,并具有在超过 280°C 时风机能自行停止的技术措施排风风管的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制作由于排气口要求设置在建筑的下部,而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因此各自的风口应上、下分开设置,确保火灾时能及时进行排烟。
3.2.2 本条规定了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防烟分区太小,增设了平面内的排烟系统的数量,不易控制;防烟分区面积太大,风机增大,风管加宽,不利于设计规范修订组召集了上海市华东建筑设计院、上海建筑设计院的部分专家进行了研讨,结合具体工程,按层高为 3m,换气次数为 6 次/h·m 3计算,2000m 2的排烟量 3.6 万 m3,是比较合适,符合实际情况3.2.3 地下汽车库发生火灾时产生的烟气,开始绝大多数积聚在车库的上部,将排烟口设在车库的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效果更好,排烟口与防烟分区最远地点的距离是关系到排烟效果好坏的重要问题,排烟口与最远排烟地点太远了,就会直接影响排烟速度,太近了要多设排烟管道,不经济3.2.4 地下汽车库汽车发生火灾时,可燃物较少,发烟量不大,且人员较少,基本无人停留,设置排烟系统,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人员疏散,另一方面便于扑救火灾鉴于地下车库的特点,经专家们研讨,认为 6 次/h 的换气次数的排烟量是基本符合汽车火灾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的参照了美国 NFPA88A 有关规定,其要求汽车库的排烟量也是 6 次/h,因此规范修订组将风机的排烟量定为 6 次/h3.2.5 据测试,一般可燃物发生燃烧时火场中心温度高达 800~1000°C。
火灾现场的烟气温度也是很高的,特别是地下汽车库火灾时产生的高温散发条件较差,温度比地上建筑要高,排烟风机能否在较高气温下正常工作,是直接关系到火场排烟很重要的技术问题排烟风机一般设在屋顶上或机房内,与排烟地点有相当一段距离,烟气经过一段时间方能扩散到风机,温度要比火场中心温度低很多据国外有关资料介绍,排烟风机能在 280°C 连续工作 30min,就能满足要求,本条的规定,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口,是一个排烟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缺一不可,排烟防火阀关闭后,光是排烟风机启动也不能排烟,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所以,它们之间一定要做以相互联锁,目前国内的技术已经完全做到了,而且都能做到自动和手动两用此外,还要求排烟口平时宜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灾时做到自动和手动都能打开目前,国内多数是采用自动和手动控制的,并与消防控制中心联动起来,一旦遇有火警需要排烟时,由控制中心指令打开排烟阀或排烟风机进行排烟因此凡设置消防控制室的车库排烟系统应用联动控制的排烟口或排烟风机3.2.6 本条规定了排烟管道内最大允许风速的数据,金属管道内壁比较光滑,风速允许大一些。
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内壁比较粗糙,风速要求小一些,内壁光滑、风速阻力要小,内壁粗糙阻力要大些,在风机、排烟口等相同条件下,阻力越大,排烟效果越差,阻力越小,排烟效果越好这些数据的规定,都是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相一致的3.2.7 根据空气流动的原理,需要排除某一区域的空气,同时也需要有另一部分的空气补充地下车库由于防火分区的防火墙分隔和楼层的楼板的分隔,使有的防火区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也就无自然进风条件,对这些区域,因是周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