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药品拆零管理制度20220615汇编.pdf
2页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药学部药品拆零管理制度为满足临床需求,保证药品质量,规范药品拆零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FDA2017版单位剂量重新包装药品有效期:合规政策指南等制定本制度1、拆零药品是指因医嘱需要药房将药品从最小包装(瓶或盒)中取出,分装入其他包装材料的药品2、药房应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3、拆零前,应检查被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使用4、药品临时拆零时,将药品放入专用的药品包装袋密封,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有效期(拆零后重新计算有效期)、批号等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不得将不同批号药品混装于一袋,也不得将不同厂家的同名药品混装于一袋5、用于中心药房手工摆药少量拆零的药品:1) 如果药品原包装为分剂量包装,如泡罩式铝塑包装,则不事先拆零2)没有分剂量包装的药品尽量保留原包装药瓶及标签,拆封时加贴标签,注明拆封日期以及拆封后重新计算的有效期6、用于中心药房自动包药机摆药需大量拆零的药品:1) 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工作,拆零人员应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药学部2)拆零时须经药学专业人员核对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瓶,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批号、拆零日期、有效期(拆零后重新计算有效期)3)不得将不同批号药品拆零后混装于一瓶(盒),也不得将不同厂家的同名药品拆零后混装于一瓶(盒)药品如更换批号或厂家,须将已拆零药品用完再装新拆药品4)应做好拆零药品使用记录,内容包括:拆零日期、药品通用名称、厂家、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后重新计算有效期) 、拆零数量等,操作人、核对人双签名7、拆零药品的原包装、说明书需保留至改批号药品使用完8、无分剂量包装的拆零药品有效期计算方法为:(1)从重新包装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2)(药品有效期重新包装日期)25%;两者中以期限较短者为准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药学部2018.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