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docx
33页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三违”人员处理程序:“三违”行为按违章性质、违章情节轻重、违章行为产生的后果 等情况划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 ,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处 理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有可能直 接导致人员伤亡及设备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等违章行为一般“三违”是指除严重“三违”以外的违章行为严重“三 违”的处理程序:A 、由安全科组织“三违”人员所在区科负责人及“三违”人员召 开分析会,按照“三违”处罚细则确定处理意见及罚款金额B 、严重“三违”人员一律暂时停止工作,学习三天,并经严格考试 及格后填写“三违”人员复工通知单C 、“三违”人员在安全活动会或进班会上对其违章事实进行检查D 、所在区科及井口安全栏公布其“三违”情况E 、区科负责人和家属协管对其家访谈话F 、“三违”人员写出安全保证书并有亲属签字G 、安全科对“三违”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H 、“三违”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后填写复工通知单 , 并经各级领导 签 字后方可再次上岗一般“三违”处理程序:A 、由安全科按“三违”处罚细则,按照一般违章性质对其进行罚B 、所在区科负责人对其进行帮教,找“三违”者谈话,并在本单位 通报。
C 、一般“三违”人员的安全质量奖按照个人安全质量积分办法扣 除安全分按得分多少得奖D 、当月出现二次一般“三违” , 取消安全质量奖E 、安全科对“三违”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一、一般规定1、未在规定时间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 文件、会议精神,对单位罚款 2000-5000 元,对矿长罚款 500 元2、每月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单位罚款 5000-10000 元, 对矿长罚款 1000 元3、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及时认真地编制、上报审 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未组织职工学习考试, 未根据现场实 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措施,对单位罚款 5000-10000 元,对相关责 任 人罚款 100-200 元4、煤矿未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对单位罚款5000 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1000 元5、未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单位罚款5000-10000 元,对矿长罚款 500-1000 元6、未组织每旬“双日”安全活动和技术等业务学习活动,对相关 责任人罚款 50-200 元7、采区方案设计未审批前,组织施工,对单位罚款 2000 元, 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500 元。
8、每月未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审,复审意见未组织职工学 习,对单位罚款 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500 元9、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并按隐患分级及时进行处理,对单 位 罚款 10000元/ 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1000元10、新工人进矿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足,或考试不 合格上岗,对单位罚款 10000元/人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1000 元 / 人次11、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未执有效证件上岗,对单位罚 款 10000 元/ 人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1000 元 / 人次12、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对单位罚款 10000 元,对矿长、 经 营副矿长、财务科长各罚款 500-1000 元1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下达后,逾期不整改,对单位罚款 10000元/ 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1000元/条14、各级领导不按规定执行跟班、带班、值班制度,跟班、下井不写实或写实弄虚作假,对单位罚款 100-200元/ 次15 未经批准,擅自开采保安煤柱、防水煤柱,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1000 元16、违反劳动纪律,不参加进班会,工作迟到、早退、脱岗等对责任人罚款 50元/ 次。
17、未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井口 20 米围有烟火,对单位罚款 1000元/ 次,其中对责任人罚款 50元/ 次18、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穿化纤服、带下井,入井前喝酒,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等, 对单位罚款 2000 元,对责任人罚款 50-100 元19、有关人员下井, 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 检测仪,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 / 次20、在井下看书、看报、躺卧、睡觉或坐在轨道上休息,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21、井下打架斗殴或打骂污辱安监人员,对责任人罚款 500-1000元22、破坏、损坏井下安全设施,对责任人罚款 500-1000 元23、干部违章指挥或职工冒险作业,对单位罚款 10000 元,对 责 任人罚款 200-1000 元24、对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或漏报,对单位 罚款 5000-10000 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1000 元/ 次25、对事故不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对单位罚款 2000-5000 元,对矿长及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2000 元26、未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1)、矿井地质和水 文 地质图; 2 )、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图; 4 )、采 掘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 监测装备布置图; 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 瓦斯等系统图; 9)、 井下通信系统图; 10)、井上、井下配电系 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 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对单位罚款 2000 元/ 份,对相关责任人 罚款 100-500 元/ 份。
27、开工前未进行“四位一体”班前安全评估, 对单位罚款 10000 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1000 元/ 次28、主要库房、机房、机电硐室,未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消防 管路或造成消防器材失效,不能正常使用,对单位罚款1000元/处, 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100 元/ 处29、机房、机电硐室等重要场所,无警示标志,闲杂人员随便进入,对单位罚款 1000 元/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100 元/处30、矿值班领导未按规定每天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准确汇报安全隐患或谎报,对单位罚款 2000 元/ 天,对值班领导罚款 500 元/ 天二、采煤、掘进、修理方面1、采区开工前,生产技术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提交各种地质说明书 影响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100 元2、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现场无施工图牌板,容不全或填绘不 及时、不准确,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00 元/ 处3、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修理工作面等平行作业,错距小于15 米,对单位罚款 1000 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200 元4、掘进工作面、修理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梁,敞棚作业,上山不使 用防倒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 处。
5、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防尘保护用品,对责任人 罚款 100 元6、绞料眼子、行人眼子、煤斗口、上山、天眼子等无防坠、防滑 等安全设施,对单位罚款 1000 元/ 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00 元7 、新盘区投产前未经集团公司验收,新工作面投产前未经矿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生产,对单位罚款5000元、对相关责任 人 罚款 500-1000 元8、采煤工作面未执行挂线采煤,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00 元9、采煤工作面采煤时空顶、敞棚作业,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10、采煤工作面溜子头未使用“四对八梁”或“四对八梁”不合 格,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11、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未按规定采超前,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100 元12、采煤工作面头、尾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对单位罚款 1000 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100 元13、采煤工作面使用木支护或铁木混合支护,对单位罚款10000 元,对相关责任人 500-1000 元14、采煤工作面乱采乱掘,对单位罚款 2000 元,对相关责任人 罚款 200 元15、采煤工作面超停采线采煤,超高采煤,超控顶距采煤,罚款 2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00-200 元。
16、采煤工作面顶板破碎,过天眼子、过老巷、过断层等无特殊 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对单位罚款 2000元 /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元/ 处17、采煤工作面两道超前榴树不符合规定( 10 米双边, 10 米 单 边榴树),或超前高度不符合规定( 20 米不低于 1.6 米),对 责任人 罚款 200 元18、采煤工作面坡度大于 25 度以上,靠煤墙二排未使用防倒绳, 未放好踩脚,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19、采煤工作面少顶、梁,对单位罚款 5000 元,对相关责任人 罚款 200-500 元20、采煤工作面拆切断线顶子或基本柱采煤,或卸顶子检煤,对 相关责任人罚款 50-200 元 / 处21、采煤工作面顶子不对山,顶梁不铰接(单梁单柱)或铰接不 合格,不使用水平楔挂梁,或水平楔少于规定数量(机道每梁一个, 分合数每组不少于 3 块),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50-200 元22、采煤工作面特殊支护不全 (如木垛、 芦山木、抗山木、抬 棚、 双排切断线等),对单位罚款 1000 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 款 200 元23、采煤工作面大墙有片帮危险,未打好贴帮柱或未拼好帮,对 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
24、采煤工作面老塘未来顶未采取特殊措施,对单位罚款 2000-5000 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500 元25、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和收尾未召开专题会, 未制定措施或 无 顶板管理小组成员跟班, 对单位罚款 2000元/ 次,对相关责任 人罚款 200 元/ 次26、采煤工作面放顶未按规定放齐放透,不按规定挂好挡碴帘, 对责任人罚款 100-200 元27、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不符合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对 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28、采煤工作面软底支柱不穿鞋,钻底大于 100mm 对相关责任 人罚款 200 元29 、采煤工作面不打专用撑筒,护顶材料不合格,支柱不编号, 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30、采边角煤,或留顶煤或底煤开采,只有一个出口时,特殊措 施未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对单位罚款 10000 元,对矿长及相关 责 任人罚款 500-1000 元31 、掩护支架工作面,铺架超前距离不够(少于 8 米),对相 关 责任人罚款 200 元32、掩护支架工作面坡度不符合规定,或迎山角不符合规定,未 及时调整,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33、掩护支架工作面未按规定打齐顶子,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
34、掩护支架工作面下出口少眼子(少于三个眼子)仍生产,对 责任人罚款 100-200 元35、掩护支架工作面搁壁或翻转, 断绳不及时组织处理, 对区 (队) 长罚款 200 元36、掩护支架工作面架子尾超规定(大于 10 米)不拆架,对相 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37、 掩护支架工作面铺架间距大于 50mm 索子联结少于 2 米, 绳卡少于 4 个,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38、 掩护支架工作面上、下出口高度小于 1.2 米,对相关责任 人 罚款 200 元39、 “口”型梁工作面移梁距离超过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 元40、 “n” 型梁工作面检煤时,不扯抬棚,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 元41、 失效单体柱不及时更换,或用撑筒顶在三用阀上仍强行使 用,对单位罚款 1000 元/ 只,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