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运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及格式(律师修正版).doc
15页精品文档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1.1.1.10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发包人向已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书面文件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1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约定的风险范围外,不得调整总价的合同1.1.1.12 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约定的风险范围外,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不得调整单价的合同1.1.1.13 询标及澄清文件:指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为完成招标工作,向对方所发出的询问及投标人澄清的书面文件,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8 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物质及法定代理资格,代表发包人负责管理本合同的企业法人1.1.2.9 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技术管理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2.10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为履行本合同指定的负责人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2)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1.5.1 合同价格和费用 本合同的承包价格和费用,包括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完成的全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承发包人按以下---- 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1)固定总价合同;(2)固定单价合同;(3)-----------------1.5.2 合同生效的其它条件:-----------------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7 联络 1.7.3 各类往来书面函件的联络送达期限: (1)邮件以“特快专递”,“挂号信函”方式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2),电子邮件以收件发回确认回执日期为准; (3)人工送达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1.8 转让 1.8 合同转让:---------2 发包人义务2.3 提供施工场地 2.3.1 发包人应在计划发工日期14天前,向承包人无偿提供能满足工程主体范围并有合理有效的施工作业面位置的施工水域或场地,提供的施工水域或场地面积,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
上述施工水域或场地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已完成审批,征用,拆迁,补偿,障碍物清理等工作 2.3.2 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提供能满足承包人生产,生活需要的临时施工水域或场地施工临时水域或场地:--------------- 2.3.3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开通进出施工现场的交通通道,提供水,电,通讯的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和完好 水,电,通讯的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的批件2.4.1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居建筑物, 建筑物的保护工作2.4.2 协助解决对承包人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2.5 组织设计交底 2.5.1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会应由发包人主持,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人和工程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会后应形成会议记要2.8 其他义务2.8.1 发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的同时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需更换其代表时,应至少提前10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2.8.2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2.8.3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工程地质报告以及交验测量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 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4 监理人职责:---------------------3.1.5 监理人的权力:---------------------4 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5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4.1.5.1 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人员和施工船舶,机械,设备的防台风,防突风,防风暴潮,防汛,防雷击等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加强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4.1.5.2 承包人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或其他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实施经监理人的同意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防护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1.5.3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将事故情况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发包人与监理人4.1.10 其他义务4.1.10.1 承包人应在开工3天前进驻施工现场,并将开工所需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到位。
开工3天前进驻施工场地的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名称及数量:-----------4.1.10.2 承包人按照临时批准的设施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关生活配套设施,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4.1.10.3 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工程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和工程其他承包人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服从监理人的统一协调4.1.10.4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人的指令,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4.1.10.5 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施工许可证及到港船舶检验等有关证件所需的费用;办理应由承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审批手续4.1.10.6 承包人应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不得阻塞航道,妨碍进出港船舶航行及安全,保证船舶在施工水域内航行安全和畅通4.1.10.7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通知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应采取得当措施,及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4.1.10.8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所有的设备,临时建筑等防火安全,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
4.1.10.9 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筑物进行监测,并承担相应费用4.3 分包 4.3.6 分包:-------------------------4.6 承包人员的管理4.6.4.1 船员的管理:承包人应按规定配备船员,并保证其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9.1 为本工程设立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在本合同工程中应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 交通运输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7.4.1 超大,超宽,超重物件的运输:---------------8 测量放线8.1 施工控制网 8.1.1.1 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 8.1.1.2 承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8 承包人应对施工船舶,机械,设备,仪器等进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检验许可证明。
9.2.9 承包人诫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水域的敬示标志和施工船舶夜间敬示标志9.2.10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供电,消防,基坑开挖,水下作业,爆破,不良工程地质以及施工通航等制定专项的措施及应急预案,并报监理人审查同意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认可不能免除承包人所应承担的责任9.4 环境保护 9.4.7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船机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10 进度计划10.1 合同进度计划 10.1.1 承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已得到批准10.1.2 承包人应在每季度末-----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下季度计划一式----份;每月----日前向监理人报送月度计划一式----份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0.2.1 承包人应在48小时前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承包人提交的申请报告批复,否则视为已得到批准 10.2.2 对非承包人自身原因每月累计停水或停电不超过48小时的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承包人不得因此顺延工期11 开工和竣工11.1 开工11.1.3 分项工程的开工应事先得到监理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应提前48小时将申请开工的书面通知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48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11.1.4 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接到报告24小时内作出答复若监理人在24小时内同意或未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人不同意延期要求,则工期不予以顺延11.2 竣工11.2.1 重要节点工期:---------------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1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水运工程水域施工难以正常进行或须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才能进行的气候条件一般是指:(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8‘c以上;(2)持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低气温—20‘c以下;(3)大风天气:施工水域日风力在6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陈风大于8级;(4)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mm及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20mm/h;(5)暴天雪气: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6)流速或波浪:内河3.5米/秒及以上流速,海上2米及以上的大浪和强浪;(7)水淹:施工场地大部或全部被潮水,洪水或雨水淹没超过1天;(8)大雾:定点施工船舶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天超过1天,运动船舶按有关规定。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1.5.1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工期延误天数*p1,其中p1:-------- 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最高不得超过总合同价款的5%11.6 工期提前11.6.1 发包人-------(同意或不同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提前天数*p2,其中p2:----------------------提前工期奖金累计最高不得超过总合同价款的5%12 暂停施工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1.1 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