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会实务】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doc
3页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税会实务】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对一般企业而言,常见的准备金有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这些准备金支出均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本文介绍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坏账准备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1.计提坏账准备 例1:某企业2008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100000 贷:坏账准备100000 纳税调整: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转回坏账准备 例2:某企业2008年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50万元,当年共转回坏账准备30万元其中,20万元在计提当年允许税前扣除,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30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300000 纳税调整:计提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2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计提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1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确认坏账损失企业发生坏账损失,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报批手续,由税务机关审批确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坏账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其纳税调整应区别对待 例3:某企业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15万元,其中10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5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150000 贷:应收账款150000纳税调整:允许税前扣除的1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不能税前扣除的5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4.收回坏账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其纳税调整要区分其在确认坏账损失时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 例4:某企业2008年收回坏账25万元,其中20万元在确认坏账时允许税前扣除,5万元在确认坏账时不允许税前扣除 借:应收账款250000 贷:坏账准备250000 借:银行存款250000 贷:应收账款250000 纳税调整:收回的坏账25万元中,确认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税前扣除的5万元不作纳税调整 注意事项:在进行纳税调整时,不能仅以坏账准备的计提数与转回数的差额作为纳税调整额,也不能仅以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差额作为纳税调整额,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有区别地进行纳税调整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