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doc
17页勘察、设计收费原则工程设计收费原则1 总 则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献、施工图设计文献、非原则设备设计文献、施工图预算文献、竣工图文献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用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措施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措施,在交通运送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她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节系数×工程复杂限度调节系数×附加调节系数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原则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状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拟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献、施工图设计文献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与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她设计收费 其她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规定提供有关服务收取的费用,涉及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原则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原则设备设计文献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毕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拟定,计费额处在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拟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通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买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运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步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规定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节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原则的调节系数涉及:专业调节系数、工程复杂限度调节系数和附加调节系数 1 专业调节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限度和工作量差别进行调节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节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节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拟定 2 工程复杂限度调节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限度和工作量差别进行调节的系数。
工程复杂限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级别,其调节系数分别为: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工程复杂限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限度表》中查找拟定 3 附加调节系数是对专业调节系数和工程复杂限度调节系数尚不能调节的因素进行补充调节的系数附加调节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中附加调节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节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节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节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节系数值 1.0.10 非原则设备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非原则设备设计费=非原则设备计费额×非原则设备设计费率 非原则设备计费额为非原则设备的初步设计概算非原则设备设计费率在《非原则设备设计费率表》(附表三)中查找拟定 1.0.11 单独委托工艺设计、土建以及公用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按照其占基本服务设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2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节系数为1.1~1.4根据工程设计复杂限度拟定合适的附加调节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 1.0.13 初步设计之前,根据技术原则的规定或者发包人的规定,需要编制总体设计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总体设计费。
1.0.14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当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工程设计协调费 1.0.15 工程设计中采用原则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本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拟定工程设计收费 1.0.16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1.0.17 工程设计中采用设计人自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其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拟定 1.0.18 工程设计中的引进技术需要境内设计人配合设计的,或者需要按照境外设计程序和技术质量规定由境内设计人进行设计的,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实际发生的设计工作量,参照本原则协商拟定 1.0.19 由境外设计人提供设计文献,需要境内设计人按照国标规范审核并签订确认意见的,按照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协商拟定审核确认费。
1.0.20 设计人提供设计文献的原则份数,初步设计、总体设计分别为10份,施工图设计、非原则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分别为8份发包人规定增长设计文献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设计文献工本费工程设计中需要购买原则设计图的,由发包人支付购图费 1.0.21 本收费原则不涉及本总则1.0.1以外的其她服务收费其她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拟定6 交通运送工程设计 6.1 交通运送工程范畴 合用于铁路、公路、水运、都市交通、民用机场、索道工程 6.2 交通运送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6.3 交通运送工程复杂限度6.3.1 公路、都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6.3.2 公路和都市桥梁、隧道工程6.3.3 水运工程6.3.4 民用机场工程6.4 铁路工程设计收费 铁路的线路、电气化和通信信号工程采用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措施计算收费,铁路的枢纽、特大桥、长隧道工程采用按照投资额比例计费措施计算收费6.4.1 铁路工程设计收费基价6.4.2 铁路枢纽、特大桥、长隧道工程设计收费率7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7.1 建筑市政工程范畴 合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
7.2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7.3 建筑市政工程复杂限度7.3.1 建筑、人防工程7.3.2 园林绿化工程7.3.3 市政公用工程7.3.4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工程9 附 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