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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页北京买卖合同律师北京买卖合同律师篇一: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介绍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虽然现在全国的房价依然居高不下甚至又一直再涨的趋势但是买房的人依然那么多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该注意购房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购房合同的签订直接影响到以后房产纠纷的发生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律师曾经处理过很多因为购房合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件,接下来原江律师将为您介绍一下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新规则一:开发商违反合同承诺,最高可拿到双倍的总房价款合同第五条要求开发商对房屋产权的合法性、不存在一房两卖、不存在司法查封和限制转让三种情形进行承诺,如果开发商违反这些承诺,导致购房者合同无法备案或无法办证的,就可以主张退房、退利息,然后最高再可赔偿一倍的房价款其实,这条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出现过,但因其责任较重,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是否适用的争议,按此判决的案例比较少,而这次把它明确写入合同,其目的就是减少规则适用的争议,因此上面所述的三种承诺情形就变成开发商的“高压线” ,必须要避免这条规定也是针对很多开发商随意对房屋进行买卖的现象而制定的新规则二:交房必备测绘报告,水电暖气要实际可用。
在示范文本的第九条、第十条,约定了商品房的交付条件,除了原有文本中规定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外,这次新增的交房文件中还包括房屋测绘报告,这在不少城市的交房实践中,往往是被排除和忽略的,所以应当引起重视另外,在交付时必须具备的配套设施设备的约定中,提出了比原来更明确、更高的要求,不但开发商要把自己项目内的水、电、暖、气设施设备建设好,还要实际与市政管连接、确保供应新规则三:交房通知至少提前 10 日,查验交付不得有前提合同示范文本的第十一条,对于交付通知发送的时间提前量限定为不得少于 10 日,同时开发商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购房者查验房屋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这个规则不用多说,交过房的同志都知道这与现在实践中开发商的交房流程是不一致的,但这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去适应如果开发商违反这条程序约定的,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新规则四:空气质量、建筑隔声、节能措施明确列入合同此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六条除大幅强化了开发商的质量维修责任外,还要求将空气质量、建筑隔声、节能措施三项内容明确披露在合同中,而且前两项如果不达标,给开发商一次整改的机会,再不达标的,购房者直接有权退房而这三项措施,恰恰是现在开发商比较不重视的内容,特别容易构成违约。
不管国家对购房买卖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我们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都应该谨慎处理好购房合同的事项如果出现合同纠纷请及时咨询我们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律师来源:/mlist1376/62444篇二: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介绍如何避免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介绍如何避免汽车买卖合同纠纷随着我们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也随着提高,现在在我们普通家庭买车已经是一件很普遍的事了在我们的身边也经常会出现跟汽车有关的法律争议问题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保险理赔、汽车买卖合同的争议问题等等,很多有车一族再碰到汽车合同纠纷的时候经常是一头雾水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律师接下来将通过一起案件分析来介绍一下如何避免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希望对您有多帮助!XX 年 2 月 28 日,张美莉从上海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合力华通公司)购买上海通用雪佛兰景程轿车一辆,价格元,双方签有《汽车销售合同》 该合同第七条约定:“卖方保证买方所购车辆为新车,在交付之前已作了必要的检验和清洁,车辆路程表的公里数为 18 公里且符合卖方提供给买方的随车交付文件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 合同签订当日,张美莉向合力华通公司交付了购车款元,同时支付了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等。
同日,合力华通公司将雪佛兰景程轿车一辆交付张美莉,张美莉为该车办理了机动车登记手续XX 年 5 月 13 日,张美莉在将车辆送合力华通公司保养时,发现该车曾于 XX 年 1 月 17 日进行过维修经核实,合力华通公司表示张美莉所购车辆确曾在运输途中造成划伤,于 XX 年 1 月 17 日进行过维修,维修项目包括右前叶子板喷漆、右前门喷漆、右后叶子板喷漆、右前门钣金、油箱门及前叶子板灯总成等为此,张美莉与合力华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力华通公司赔偿损失案件分析:争议焦点一:张美莉是否为消费者购车行为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可以确定消费者是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主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将车辆排除在生活需要的商品范围之外本案中,张美莉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汽车,合力华通公司若无其他证据证明该车用于运输等经营行业,那么张美莉购买汽车的行为属于生活消费需要,张美莉属于消费者,其购车行为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
争议焦点二:合力华通公司是否存在欺诈张美莉能否要求合力华通公司赔偿损失合力通公司事先承诺向张美莉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张美莉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合力通公司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该车辆存在维修义务且得到张莉认可的,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张美莉有权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律师介绍如何避免汽车买卖合同纠纷:1.消费者在购买车辆过程中,应仔细阅读《购车合同》及其他书面文件,确保无霸王条款或消费陷阱时,再签字确认2.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前,应当对所预购车辆做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在购车时对比较敏感的问题向汽车销售公司讯问清楚,最好在懂车的朋友陪同下去购买车辆,以免掉入消费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买车是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的追求,不过在追求的时候也应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如果您也有出卖合同纠纷问题请及时咨询我们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原江律师来源:/mlist1373/60607篇三:XX-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律师房东版BF——XX——0803 合同编号: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房东律师修改版)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六年八月修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 居住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3 人,最多不超过 5 人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 7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 5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2 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 (□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 24 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 (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4500 元/月,季付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肆仟五佰元整 (¥:4500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5),(7) 由甲方承担,除(5),(7)项外, 其余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易损、消耗类设施(如灯具、开关、龙头、锁、窗纱、空调充氟、排水系统等)在乙方租用期间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合同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达 7 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7 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 500 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五)其他法定、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八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15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1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一倍月租金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一)租赁期内,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