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doc
12页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标 准 号: GB 17988-2000 替代标准号: $False$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康宝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企业集团、广东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 击 数: 370 更新日期: 2007年10月04日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食具消毒柜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消毒效果的试验方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食具消毒柜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破坏效果的试验方法 附录C(提示的附录) 食具消毒柜的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前言 食具消毒柜自1998年问世以来,已由电热食具消毒柜发展到臭氧食具消毒柜,紫外线食具消毒柜以及电热、臭氧等组合型食具消毒柜为了满足企业生产和市场监督的要求,促进该产品质量的提高,保障用户安全、健康,并为各企业、检验机构提供技术依据,特制订《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国家标准本标准是在目前国外还没有类似用途食具消毒柜标准情况下制定的。
本标准吸收了国内医药行业、轻工总会行业两个行业标准中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优点,在两个行业标准基础上进行统一,并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使其更加合理、科学和便于操作本标准的安全要求与试验方法应与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标准中涉及的卫生要求及技术指标应满足GB 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和卫生部1991.12《消毒技术规范》中有关食具消毒指标和消毒效果的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全国消毒技术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康宝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企业集团、广东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志力、黄秀莲、易验、梁冠智、洪文清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协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食具消毒柜(除定义外以下简称消毒柜)的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以电能作为主要能源的电热消毒柜、臭氧消毒柜、紫外线消毒柜及以上这几种消毒方式相互组合的消毒柜。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以食具消毒为主要用途的其他消毒柜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 5433-1985 日用玻璃透过率测定方法 GB 7000.1-1996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4934-199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卫生部1991.12 消毒技术规范 3定义 应符合GB 4706.1中的定义要求,本标准另外采用下列定义 3.1 食具消毒 disinfection tableware 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清洗过的自然食具中病源微生物的过程 3.2 食具消毒柜 disinfection tableware cabinet 有适当的容积和装备,用物理、化学或两者结合为手段来消毒食具的器具它具有放置食具的一个或多个间室 3.3 电热食具消毒柜 electric-heating disinfection tableware cabinet 通过电热元件加热进行食具消毒的消毒柜。
3.4 臭氧食具消毒柜 ozone disinfection tableware cabinet 通过臭氧进行食具消毒的消毒柜 3.5 紫外线食具消毒柜 ultraviolet radiation disinfection tableware cabinet 把紫外线作为食具消毒手段之一的消毒柜 注:仅靠紫外线消毒的消毒柜是不适用于食具消毒 3.6 组合型食具消毒柜 combined disinfection tableware cabinet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消毒方法组合而成,对食具进行消毒的消毒柜 3.7 空载 no-load 食具消毒柜内不放置食具的状态 3.8 满载 full-load 食具消毒柜内按制造厂说明书放入规定重量或体积的食具的状态 3.9 臭氧泄漏量 amount of ozone leakage 在一个温度为23℃2℃,相对湿度50%10%的密闭房间内,房间的尺寸为:(宽长高)2.5m3.5m3.0m,食具消毒柜在额定电压下满载或空载工作,一个工作周期内和工作结束10min内,离食具消毒柜外表20cm处的最高臭氧浓度 3.10 工作周期 operation period 消毒柜从开始工作至控制装置切断电源时所需的时间。
3.11 消毒时间 time of disinfection 消毒柜内中心点温度或臭氧浓度达到规定的消毒温度或浓度值时开始计时,直至控温装置切断电源时停止工作,柜内消毒温度或臭氧浓度下降到规定值以下时终止计时,其时间为消毒时间 3.12 消毒级数 class of disinfection 不同消毒级数表示消毒柜的消毒效果不同,详见4.2.1 3.13 正常工作状态 normal operation 消毒柜在不打开门时的满载工作状态 4 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4.1 安全要求与试验方法 4.1.1 总体要求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3章的要求 4.1.2 试验中的一般条件 应符合 GB 4706.1-1998第4章的要求,并增加下述要求 4.1.2.1 测量臭氧泄漏量、臭氧排放量时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为50%10%密闭房间内进行,若对测量结果有疑问时,则环境温度保持在23℃2℃,相对湿度保持在50%10% 4.1.2.2 除特别注明外,臭氧消毒柜、紫外线消毒柜,组合型消毒柜按联合型器具进行试验 4.1.3 分类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6章的要求,并作下述改动,GB 4706.1-1998的6.1用下述内容代替: 消毒柜应是Ⅰ类、Ⅱ类、Ⅲ类器具中的一种。
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检查合格性 4.1.4 标志和说明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7章的要求,并作下述修改 4.1.4.1 GB 4706.1-1998的7.1增加下述内容: 消毒柜正面位置应标有消毒级数,用以提示不同的消毒结果,一星级消毒用“*”表示;二星级消毒用“* *”表示 在说明书或标志上应注明消毒柜的搁架和抽屉能够放置食具有承载量(kg)和消毒柜的容积(L) 4.1.4.2 GB 4706.1-1998的7.12.1增加下述内容: 臭氧消毒柜在说明书上应注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臭氧泄漏,应马上停止使用,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紫外线消毒柜在说明书上应注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可以不经过任何透光物体(如玻璃等)可直接看到紫外线灯管发出的光线时,应马上停止使用,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拆开某个盖子后,可直接看到紫外线灯发出的光线的话,则在这个盖子上应有警告;打开盖子时注意紫外线辐射 若紫外线灯管损环必须更换相同功率和波长的高臭氧紫外线灯管 4.1.4.3 GB 4706.1-1998的7.12.5增加下述内容: 臭氧、紫外线消毒柜应在说明书中有如下警告:关好门后,才能使消毒柜工作,否则会有臭氧泄漏或紫外线辐射。
消毒柜应有下面相同意义的说明:把食具上的水倒净后才能放进柜内:在消毒柜工作结束20min后才能打开柜门,以免臭氧泄漏或烫伤;不能把非食具放入消毒柜内 如消毒柜不适合用于塑料等不耐高温材料食具消毒,应在说明书中注明 消毒柜应在说明书中说明消毒效果:电热消毒柜应说明消毒温度、消毒时间及误差范围,臭氧消毒柜和紫外线消毒柜应说明臭氧浓度、消毒时间及误差范围 4.1.5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8章的要求,并作下述修改 GB 4706.1-1998的8.1增加下述内容: 用不明显的力施加在图1中所示的长试验针上,通过在Ⅰ类或Ⅱ类食具消毒柜放置食具间室中的孔,应不能触及带电部件 图1 长试验针 4.1.6 输入功率和电流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10章的要求 4.1.7 发热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11章的要求,并作下述修改 4.1.7.1 对于在说明书中没有注明“不适用于塑料等不耐高温材料食具消毒”的消毒柜正常工作状态时,在最不利位置放置聚乙烯碗、杯、汤匙各一个 聚乙烯食具的制造材料为不加阻燃材料,密度为0.960.005kg/L的聚乙烯。
4.1.7.2 GB 4706.1-1998的11.7用下述内容代替: 消毒柜工作一个工作周期 4.1.7.3 GB 4706.1.1998的11.8增加下述内容: 用直径75mm的圆柱形,一端是半球形(长度不作规定)探棒触及到透光材料(如玻璃等,正常使用中握持的手柄除外)温升不得超过60K 镇流器绕组和荧光灯座、启辉器座的温度不应超过GB 7000.1-1996中12.4的规定值 玻璃等易碎材料不应破裂,塑料食具不应变形、变色 4.1.8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13章的要求 4.1.9 耐潮湿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15章的要求,并作下述修改 GB 4706.1-1998中15.2第6段中的“将器具的液体容器……注入容器中”用下述内容代替: 器具放在水平位置,断开电源,从放置食具最上层的搁架上,用一个图2所示的滴水箱放在消毒室的顶部搁架上,滴水箱长和宽均比消毒室的平面尺寸约小50mm放入消毒室中,以每100cm2滴水箱表面积用10mL的冷水在1min内均匀地倾注在消毒室内的下表面上 如果消毒柜有超过1个间室的话,则逐个轮流进行试验。
图2 滴水箱 4.1.10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16章的要求 4.1.11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17章的要求 4.1.12 耐久性 消毒柜在1.1倍额定电压下工作105个空载工作周期,每个工作周期之间应使消毒柜冷却到接近室温,可采用强迫冷却方法试验结束后,消毒柜不应有危及安全的损坏,消毒效果应符合4.2要求 4.1.13 非正常工作 应符合GB 4706.1-1998第19章的要求,并作下述修改 4.1.13.1 GB 4706.1-1998的19.2用下述内容代替: 消毒柜按4.1.7的要求进行空载试验,电源电压应为使消毒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