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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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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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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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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素质学分认定与管理第一条 素质学分认定机构及职责(一)药学系设立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由系主任、系书记、 教学秘书、员、专业教师(每个专业一名)组成,具体负责本系 学生的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工作,包括素质教育活动的计划与组 织、违规处理及复核上报等工作二)各班成立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学 委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学生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申请 表》(附件四),收集符合素质教育学分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证 书、荣誉证书、学习体会等)并上交药学系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第二条 素质学分认定范围素质教育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技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人文艺术 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每个方面均列有 若干个学分认定项目,具体认定项目详见第三章《素质学分认定项目 及认定细则》第三条 素质学分认定时间学院每学期前 4 周对学生进行上学期素质学分认定登记工作第四条 素质学分用途1、素质教育学分必须满8 学分方可毕业2、超出学分可作为任意性公共选修课互换学分第五条 素质学分设置及达标要求1、素质学分共8 学分,主要包括科技人文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 身心素质、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等三类项目方面,每类项目最高 得分为 4 学分。

      2、素质学分原则上需在前两学年内完成总分的达标要求(晨操 除外)3、学生在前两学年未完成总分达标要求的,需在第三学年提出 补修申请,经系认定站审核,报学院认定中心同意后,在第三学年补 修完成学分第六条 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程序(一)学生申报每学期1-4 周,学生对照实施办法所包含的素 质学分认定项目及学院认定中心发布的其他认定项目,在班级认定小 组的指导下,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四), 并将符合素质教育学分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荣誉证书、 学习体会等)一并提交班级认定小组,申请认定素质学分四)按班级汇总填写《--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登记表》 (附件五),在班级公示三天后与公示结果(附件六)一并上交药学 系大学生素质教育认定站对于审核不合格的班级,将要求其在三个 工作日内重新认定并上报结果第二章 素质学分认定项目及认定细则第七条 “科技人文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认定项目及认定 细则1、认定项目及分值(附件一)2、认定细则(1)认定项目中的第1、2、3、4 项,凭相关证书或学院职能部 门证明材料认定学分其中,“一般参加”是指在各级科技、技能竞 赛活动项目中积极参赛,但没有获得奖项,以及在各级文艺活动中参 与表演的个人。

      一般参加”的个人,凭举办文艺活动的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定学分;(2)认定项目中的第5项,凭学院创业学院出具的证明材料认 定学分;(3)认定项目中的第6项,凭院系公布的学生讲座记录及学生 本人1000字以上的手写学习心得在系部认定学分4)活动组织单位的证明材料,应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组织活动的单位,活动的内容和主题,学生 在此活动中承担什么样的任务,完成任务的效果,部门盖章;第八条 “身心素质”学分认定项目及认定细则1、认定项目及分值(附件二)2、认定细则(1)认定项目中的第1、2项,凭相关证书认定学分;(2)认定项目中的第3项,凭相关职能部门证明材料认定学分;(3)认定项目中的第4项,由各系晨跑检查部门及班级认定小 组日常记载认定学分4)活动组织单位的证明材料同第十条认定细则中(4);第九条 “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学分认定项目及认定细则(一)认定项目及分值(附件三)(二)认定细则:1、认定项目中的第1项,由班级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本人提交的 实践报告进行审核评定无实践报告材料的,不得认定学分获得荣 誉称号的,须凭相关证书认定学分;2、认定项目中的第2项,凭各级学生组织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材 料认定学分;3、认定项目中的第3、4、8项,凭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学分。

      对于在班级比赛活动中表现较差或未参加者,可不予认定学分4、认定项目中的第 5 项,凭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系分会登记 服务时数认定学分5、认定项目中的第 6 项,凭每学期各级社团主管部门公布考核 结果认定学分;6、认定项目中的第 7 项,凭相关组织部门提供证明材料认定学 分对于在调研活动中表现较差或未积极发言者,可不予认定学分7、活动组织单位的证明材料同第十条认定细则中(4);第十条 素质学分认定项目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分集体和个 人,参加集体项目获奖的个人,可按对应分值申请学分第十一条 学生在当学期取得的奖励、荣誉以及其它可申请认定 学分的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当学期素质学分学生在入学前取 得的各类技能等级证书,只在第二学期学分认定的有效时间内申请第十二条 同一学期、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称号或奖励以最高 分计,不同事项、不同称号可累计学分第十三条 学分成绩经系部公示上报后,学生若有遗漏项目,原 则上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加若因证书发放时间或其 它原因延后,并在当学期未能认定学分的,可在之后的一学期申请认 定学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第四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对于学分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素质教育学分 以零分计,同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可以考试作弊论 处;对于不负责任的班级按学院工作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一:“科技人文水平与创新创业能力”学分认定项目及分值(本项最高 4分)编号项目及内容学分值备注1课题研究国家级第一完成人4学分/项相关证书或 学院职能部 门证明材料 认定学分参与完成人2学分/项省、市、厅级第一完成人3学分/项参与完成人1.5学分/项院级第一完成人2学分/项参与完成人1学分/项系级第一完成人0.5学分/项参与完成人0.3学分/项2参加各类大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金奖)4学分/项二等奖(银奖)3学分/项三等奖(铜奖、最佳)2.5学分/项优秀奖2学分/项一般参加1学分/项省、市、厅级一等奖(金奖)3学分/项二等奖(银奖)2.5学分/项三等奖(铜奖、最佳)2学分/项优秀奖1学分/项一般参加0.8学分/项院级一等奖(金奖)2学分/项二等奖(银奖)1学分/项三等奖(铜奖、最佳)0.8学分/项优秀奖0.5学分/项一般参加0.2/项系(社团)级一等奖(金奖)1学分/项二等奖(银奖)0.8学分/项三等奖(铜奖、最佳)0.5学分/项优秀奖0.3学分/项一般参加0.1学分/项3发表学术论文、科普文章、出版等论文专业核心刊物2学分/篇以原件为依据专业非核心刊物1.5学分/篇公开发表1学分/篇第二作者0.5学分/篇发表文学类文院级及以上刊物每篇计0.5学分-早系级刊物每篇计0. 2学分主参编著作独立或主编2万字以上的4学分,2万字以下的3学分。

      以原件为依据参编字数3万字以上的每部3学分,2万字以上的2学分,2万字以下的1学分4职业资格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证书3学分以相关证书认定学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证书2学分通过计算机国家一级考试并取得证书1学分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考试并取得证书2学分通过计算机国家三级考试并取得证书3学分通过职业技能等级测试并取得资格证书高级1.5学分中级1学分初级0.5学分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结业证3学分单科考试结业0.2学分通过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2学分二级甲等1学分二级乙等0.6学分三级甲等0.3学分5自主创业自主创办企业、公司的发起人2学分/项由创业学院出具相关创业证明参与者1学分/项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培训,完成规定课时,正常结业1学分/项参加SYB培训,完成规定课时,正常结业2学分/项6讲座参加院系举办的专题讲座(干部培训除外)0.2学分/次附件二:“身心素质”学分认定项目及分值(本项最高 4分)编号项目及内容学分值1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国家级破纪录奖4学分/项第一名(金牌、一等奖)3.5学分/项第二名(银牌、二等奖)3学分/项第三名(铜牌、三等奖、最佳)2.5学分/项第四至八名2学分/项一般参加1.5学分/项省、市、厅级破纪录奖3.5学分/项第一名(金牌、一等奖)3学分/项第二名(银牌、二等奖)2.5学分/项第三名(铜牌、三等奖、最佳)2学分/项第四至八名1.5学分/项一般参加1学分/项院(区)级破纪录奖3学分/项第一名(金牌、一等奖)2学分/项第二名(银牌、二等奖)1学分/项第三名(铜牌、三等奖、最佳)0.8学分/项第四至八名0.5/项一般参加0.2/项系(社团)级第一名(金牌、一等奖)1学分/项第二名(银牌、二等奖)0.8学分/项第三名(铜牌、三等奖、最佳)0.5学分/项第四至八名0.3学分/项一般参加0.1学分/项2取得体育类技能等级认证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学分/项取得国家爱三级及以上裁判员等级证书1.5学分/项3参加院系体育运动队,并在日常训练表现良好院级0.3学分/项系级0.2学分/项4★晨跑(每学期出勤率97%以上,无违纪情况)0.4学分/学期注:标★者为必选项附件三:“社会工作与团队协作能力”学分认定项目及分值(本项最高 4分)编号项目及内容学分值1参加院系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 动,并向班级认定小组提交1500字 以上的实践活动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2学分/项获得院级“先进个人”称号1学分/项获得系级“先进个人”称号0.8学分/项参加并提交实践活动报告0.5学分/项2担任学生干 部,年度履职 考核取得合 格及以上等 级担任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0.8学分/学期担任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院团委、学 生会部长、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社团会长、副会长, 院信息站站长、副站长0.6学分/学期担任系团总支、学生会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干事,社 团联合会、社团部长,班级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 副班长、系信息站站长、副站长、院信息站委员0.5学分/学期担任系学生会干事,社团联合会、社团干事,班团支委、园区干事、寝室室长、系信息站委员0.4/学期3所在集体被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以及获得“先进班级体”、“五四红 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 集体” “十佳社团”等荣誉称号。

      国家级2学分/项•人省、市、厅级1学分/项•人院级0.3学分/项人系级0.1学分/项人4所在班级在院系组织的,以班级为 单位的团体比赛中获奖院级以上1学分/项・人院级一等奖(第一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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