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婚姻家庭法平时作业.doc
6页婚姻家庭法平时作业(一)一、 名词解释 婚姻: 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 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 法结合 家庭: 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队婚姻家庭法: 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中止的法律事实, 以及婚姻家庭主体 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的总和 亲属: 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法律拟制关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无效婚姻 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 依法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男女两 性的违法结合 可撤消婚姻: 又称婚姻撤消在我国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少结婚的合意, 因受 他方或第三者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 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结合二、问答题 1、张某与自己的侄子按照罗马法、寺院法、世代法计算分别是几亲等?罗马法:3 亲等;寺院法,2 亲等;世代法,3 世代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重要涉及: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 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基本内容是对我国婚姻家庭总则的高 度概括 所谓婚姻自由,涉及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即结婚和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人只能有一个配偶, 严禁重婚和其他破坏婚姻家庭制度的不法行为; 男女 平等是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区别于其他类型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标志, 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和家 庭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担平等的义务, 这对维护婚姻的稳定与家庭幸福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 体现了我国对妇女问题的高度重视, 而保 护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 求;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关系到我国的国计民生问题, 是调整我国人口的重大举措。
3、简述结婚的实质要件答 1、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逼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成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 二十周岁 3、无法律严禁结婚的情况,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 必须登记制度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 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法平时作业(二) 案例分析题 一、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在拟定子女的姓名时,应当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并尽也许地考虑他 们的意志,维护子女的姓名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解决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父母双方对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 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由于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具有一定的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所以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司法实践中, 一般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本案中孩子的年龄已超过了 10 周岁,应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孩子自己批准更名为“章浩 羽”,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二、答: (1)根据《继承法》第 26 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除有约定的以外,假如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 所有,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故,此案遗产为 9000 元 (2)根据继承法第 28 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 生时是死体的,保存的份额按法定的继承办理据此规定,9000 元由张甲、王 某各继承 3000 元,为胎儿保存 3000 元 ①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存的 3000 元由张甲和王某各继承 1500 元 ②胎儿出生时为活体的, 即取得了遗产的继承权, 为其保存的 3000 元归其所有 ③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其保存的遗产份额应视为他的遗产,由胎儿的继承 人王某继承婚姻法平时作业(三) 一、名词解释: 对偶婚 .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 一个主夫它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血亲 :是基于生物遗传规律,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可分为自然血亲、拟制血亲 夫妻关系 即夫妻法律关系: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总和 探望权 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交 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 1、在婚姻成立制度方面我国采用的是 B A 事实婚制度 B 形式婚制度 C 典礼婚制度 D 宗教婚制度 2、下面关于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哪一种是对的的是 A A 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 B 当事人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 C 当事人可委托亲属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办登记 D 当事人可委托律师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代办登记 3、宣告婚姻无效对的的程序是 C A 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宣告婚姻无效 B 当事人无争议时不能宣告婚姻无效 C 法院应以判决的方式宣告婚姻无效 D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是当事人 4、婚生子女是指 A A 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 B 因被别人强奸而出生的子女 C 因与别人通奸而出生的子女 D 在婚前出生的子女 5、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以下表述对的的是 D A 收养子女不受道德品行的限制 B 年满18 周岁的人可以收养子女 C 收养人应有子女 D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 收养 6、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后 A A 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 B 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未消除 C 继子女在成年后,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即可消除 D 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可因继父母的请求而消除 7、按照中国的世代计算法,自己和表姐的子女之间是几代以内的旁系血亲C A 三代 B 四代 C 五代 D 六代 8、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限制男方的离婚请求权 C A 女方没有生育能力 B 女方中止妊娠后一年内 C 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D 双方结婚不满两年的 9、在下列那种情况下,送养人有权规定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D A 养父母有了亲生子女 B 收养人配偶一方死亡的 C 被收养的子女已成年的 D 收养人虐待未成年养子女的 10、甲男与乙女原系出自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妹,后来乙女为别人收养,依照我国 婚姻法的规定,他们 C A 可以结婚 B 假如双方不生育子女,可以结婚 C 不能结婚 D 假如乙女为别人收养后改姓,和甲男不同姓,可以 结婚 三、问答题: 事实婚具有哪些特性?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 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 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 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又为周边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所有内容, 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认可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 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 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认可其为夫妻 1、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 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重要标志在我国,不管当事人 是否举行过结婚典礼、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2、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的人身关系有哪几方面内容? 答:(1)夫妻各有独立的姓名权(2)夫妻双方都有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 生活的自由(3)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自己子女的权利和义务(4)夫妻 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答:(1)收养人必须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人(2)被收养人一般应是未成年人 (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必须有一定的间隔(4)收养必须经有关当事 人批准。
4、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自然要 产生出对的认定和分割问题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 益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注意从以下三方面把握: (1)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 产的范围 对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对的解决问题的前提离婚时, 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一方面要进行分家析产, 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 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 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 (3)明确分割夫妻共 同财产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 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A、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 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婚姻法平时作业四案例分析一、龙某某与田某某是夫妻,二人均系外资公司职工,收 入较高1999 年,龙某某赴美短期学习,为期一年在她学习期间, 田某某的父母欲购一套商品房,但钱不够,尚欠 5 万元,田某某知道 后,决定由他出 5 万元帮老人买下房子。
他本想告诉妻子,但怕妻子 不批准,又认为两人有 20 多万存款,分到自己也有 10 万,就算花自 己的钱, 也没什么关系 龙某某回国后, 发现丈夫瞒着自己给父母钱, 非常不快乐,二人发生纠纷,龙某某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规定田某 某父母返还 5 万元 请问:法院是否应支持龙某某的请求?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解决权所谓平等的解决权,即夫妻在对共同财 产行使处分权时, 应当平等协商, 取得一致意见,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他方的意志, 擅自解决, 特别是对共同财产作较大变动时,如出卖、赠与等,更应征得对方的批准田某某未经龙某 某批准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其行为应认定为无效,田某某父母应当返还财产但对于家 庭财产纠纷,法院在解决时,应着重调解,化解家庭矛盾假如能说服龙某某顾全大局,同 意田某某的行为,那么,根据我国《协议法》的规定,无权处分人处分别人财产,假如得到 权利人追认,该行为有效田某某的赠与行为就可以成立了案例分析二、汪某某 1990 年开办了一家私营公司,对外承担无 限责任1994 年,汪某某与兰某某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1999 年, 由于决策失误, 公司出现巨大亏损, 汪某某因此负了很多债。
2023 年,汪某某预感到公司立即不行了,于是和妻子商议,一旦债权人追 债,二人就离婚离婚之前,二人搞了一个夫妻财产协议,协议中将 90%以上的财产归妻子所有2023 年 10 月,二人登记离婚,财产按照协议分割 债权人向汪某某讨债不成, 将汪某某与兰某某告上法庭, 规定偿还欠债 请问:1. 汪某某与兰某某的夫妻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2.债务如何偿还? 1.本案的解决与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直接相关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 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夫妻对于财产的约定,属于双方民事 行为,只有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 的有关规定,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 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汪某某和兰某某的夫妻财产协议目的是逃避债务,属于无效 民事行为法院应认定该协议无效2.债务应以汪某某和兰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来偿还,局限性部 分,由汪某某继续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