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部报告会计准则国际比较.doc
13页分部报告会计准则国际比较《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一分部报告》(以下简称《分部报 告》准则)是我国最新颁布的有关分部报告的会计准则,该 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趋同,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 接轨的成果之一《分部报告》准则对报告分部的确定以及 分部信息的披露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更加有利于我国企业 会计信息提供者对外编报分部报告《国际会计准则第14 号一分部报告》(IAS14)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1号一 企业分部和相关信息的披露》(FASB131)是国际上最具有代 表性的有关分部报告的准则,它们各代表着一种编制分部报 告的思路把我国《分部报告》准则与IAS14和FASB131进 行比较,有助于该项准则的更加完善一、分部报告准则内容的国际比较与分析(一)分部报告目标的比较oFASB131和IAS14明确指出, 披露一个企业的分部和相关信息的目的,在于提供有关企业 从事不同种类经营活动的信息和企业在不同经济环境的信 息,并指出此目的与财务报告的目的一致IAS14和FASB131 明确提出分部信息披露的目标,强调“决策有用观”居主导 地位我国《分部报告》准则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披露分部信 息的目标是什么,只是在总则中指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一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可见, 我国企业披露分部信息的目标应与《基本准则》中有关财务 报告的目标一致我国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受托责任观与决策 有用观相结合,分部报告在我国不仅要“决策有用”,同时 还应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二)分部报告适用范围的比较FASB131和IAS14皆规 定分部报告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 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而且 都鼓励非公开招股企业的实体自愿提供准则所描述的信息 披露我国《分部报告》准则对于其适用范围的表述没有 FASB131和IAS14详细,并且与它们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 根据《基本准则》与《分部报告》准则的规定,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的企业,都应 该按照《分部报告》准则规定披露分部信息我国的适用范 围比较广泛,除上市公司外还包括非上市公司其次,该准 则还强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并没有 指出是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它们的相关规定具体指哪 些内容,企业在是否需要披露分部信息这个问题上需要自己 进行判断这一点也说明,我国准则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之间仍然存在内容不一致的地方,这就使企业在披露分 部信息时应该按照哪种规定进行操作产生了疑惑。
三)划分分部的方法比较FASB131采用的划分分部的 方法为“管理法”,即以企业管理层为作出经营决策和评估 业绩而对内部各部门进行组织的方式为基础‘管理法”能 促使企业在其年度报告和各种其它公开信息中对企业的描 述保持一致但是‘管理法”可能会造成分部信息可比性的 下降以及给企业带来竞争劣势FASB也认识到可比性不足是 ‘管理法”的缺陷之一,由此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 此FASB承认‘风险与报酬法”的作用,至少它可以提高分 部信息的可比性LAS14将“管理法”和‘风险和报酬法”相结合划分分 部‘风险和报酬法”是指按风险与收益的来源确认分部 IAS14在定义产业分部与地区分部时是以风险与收益的来源 为基础同时,IAS14强调以企业内部管理框架为起点来确 定分部,但是它更多地着眼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劳 务隐含的风险和报酬,当按照内部管理要求确定的分部包括 了风险和报酬存在重大差异的产品和劳务时,需要对该产品 和劳务进行拆分,直至消除这种情况‘风险和报酬法”决 定了企业应划分为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弥补了 ‘管理法” 缺乏可比性的缺点;‘管理法”使得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 划分与企业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以及内部财务报告制度相 结合,在一定程度上,为“风险与报酬法”的划分方法提供 了比较具有说服力的客观依据,同时也降低了编制分部信息 的成本。
我国《分部报告》准则确定分部的方式是“风险和报酬 法”但是,准则中要求企业在确定报告分部时,还应当结 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我国的这种划分方式不能称之为‘管 理法”与‘风险与报酬法”的结合,仍然只是“风险和报酬 法”因为,在准则中只是强调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其它 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只是企业需要 考虑的一个因素,并没有与风险和报酬相结合成为确定分部 的基础四)分部种类的比较FASB131将按照企业内部经营结 构划分的分部称为"经营分部”FASB131中规定的经营分 部以企业内部经营结构为基础划分,不再强调划分业务分部 和地区分部,而都以经营分部代替经营分部的确定使得企 业披露分部信息时一般不再需要区分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 报告形式,只有出现组织的矩阵形式时,FASB131规定以产 品和服务为基础的分部为经营分部IAS14和我国《分部报告》准则都将企业对外报告的分 部划分为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并且两者对于业务分部和地 区分部的定义和确定分部时考虑因素都是基本一致的其差 异主要表现在:(l)IASl4对于确定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因素 的具体应用作了简要的说明,例如:“确定产业分部和地区 分部的因素不是按特定的顺序列示的”,‘包括在单个产业 分部中的产品和劳务就大多数因素而言应是相似的”等。
我 国《分部报告》准则并没有这方面的说明2)对于地区分 部,IAS14明确指出企业应以风险来自其资产分布(其销售的 源头)还是客户分布(其销售的目的地)来确定其地区分部应 以其资产分布为基础,还是以其客户分布为基础”我国并 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分部分类的不同,充分体现了两种不同的划分分部的思 路,FASB131强调的是分部与内部经营管理的结合以及分部 核算和决策的独立性;而IAS14和我国《分部报告》准则则 强调分部的分类能够体现企业经营中不同的风险和报酬的 来源五)确定应报告分部的比较我国《分部报告》准则与 IAS14和FASB131的规定基本一致,都采用"10%”和 “75%”确定应报告分部的数量标准但是,FASB131强调 指出应报告分部数量超过10个,企业就应考虑是否已达到 了实际限制同时,FASB131认为10个应报告分部的标准只 是一种参考标准,是企业编制分部信息时应该考虑的因素, 并不是一种强制性标准,FASB131承认没有确定精确的限制 数量我国《分部报告》与IAS14对“10个”这一限制数量 并没有进行说明另外,我国和FASB131使用的都是所有分 部成果(利润或亏损)的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而IAS14使 用的是分部合并成果的10%或者以上。
在有关小型分部的处理上,IAS14和我国都 将不单独报告或合并的分部作为一个未分配的调节项目进 行披露,而FASB131则要求它们在FASB131要求进行的调节 项目中的所有其它类别中披露,而与其它调节项目相分离六) 分部信息报告形式的比较FASB131并没有明确提 出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的概念,但是从其规定看, 还是间接的要求分清主次报告分部信息FASB131要求企业 提供有关经营分部的信息,之后还要求企业提供有关产品和 劳务及有关地区和主要客户的信息我国的规定和IAS14 一致,将分部报告形式分为主要报 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风险和收益的主要来源为主要报告 形式,而风险和收益的次要来源为次要报告形式稍有不同 的是,IAS14划分分部是采用‘管理法”和“风险和报酬 法”相结合,所以IAS14强调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 的确定应以企业的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及内部财务报告体 系为基础,我国准则并没有此项说明另外,如果企业的风 险和收益同时受其生产的产品和劳务的差异及其经营所在 地区差异的强烈影响时,IAS14和我国《分部报告》准则都 要求企业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应当是业务分部,次要形式为 地区分部,但是不同的是IAS14明确指出不要求但不禁止矩 阵列报。
七) 分部披露内容的比较关于分部信息内容的披露,FASB131要求企业披露的内容是经营决策者计量分部利润或 损失所包含的项目内容,它与经营分部的特征是一致的FASB131在确定分部时,要求每一个经营分部能够使主要经 营决策者评估其业绩和做出向分部分配资源的决策经营分 部在某种程度上讲,可以进行利润的独立核算,是一个独立 的利润中心因此FASB131规定企业披露的内容最全,其披 露的分部信息更具有个性化,能够充分体现企业内部管理的 要求,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预测和决策IAS14则对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以非等量揭示模式揭示 信息,以主要风险与收益的不同来源确定以产业分部或地区 分部作为主要报告形式揭露详细信息,包括分部收入、分部 费用、分部利润(或亏损)、分部资产(不包括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总额、分部负债(不包括所得税负债)的账面总额等内 容另外,IAS14鼓励企业披露分部的现金流量在次要报 告形式中按占收入或资产的10%及以上的分部披露资产、收 入与当期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额通过上述IAS14与FASB131的比较可以看出,IAS14强 调的是统一的、可比的分部信息,相关性较FASB131弱,因 为IAS14是一种力求能够在国际上通用的准则,所以它更有 利于兼顾多个国家的需要。
我国《分部报告》准则主要借鉴了 IAS14做法,要求企 业应就报告分部分别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进行披 露,其中主要报告形式披露的内容与IAS14基本一致,但是 我国《分部报告》准则并没有鼓励企业披露分部现金流量和 要求在次要报告形式中披露当期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的支出额,而且我国《分部报告》准则也没有明确指出分部 收入以及分部费用具体应该不包括哪些项目总之,我国《分 部报告》准则虽然借鉴了 IAS14的做法,但是其规定还不够 详细、具体,操作性较IAS14弱 )) 分部会计政策的比较关于分部报告的信息采用什 么样的会计政策作为确认和计量的基础,目前国际上存在两 种不同的观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要求对各个 分部所报告的信息应采用与主要经营决策者为向内部分配 资源和评估分部业绩所用的信息同样的计量基础,这就是计 量分部信息的‘管理法” FASB明确指出不要求分部信息按 照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运用的相同的公认会计原则提供 同时,FASB指出可以通过审计师检查管理层报告或董事会的 会议记录,要求企业解释所提供的信息并使分部信息与企业 的合并总数通过调节保持一致以及审计师对分部数量的解 释和对合并总数的调节进行测试等手段确保提高分部信息 的可靠性。
IAS14认为分部报告的编制应遵循与企业集团或母公司 财务报表编制和报告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我国《分部报告》 准则认为企业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应依据合并会计报表和个 别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与分部报告特别相关的 会计政策(包括分部的确定、分部间转移价格的确定方法、 以及将收入和费用分配给分部的基础等)通过比较和分析,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各有优缺点FASB131采用的会计政策的优点是相关性较强,更具有个性 化特点,但缺点是可比性不足,而且可核性也在一定程度上 减弱IAS14和我国采用的会计政策的优点是可比性较强, 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更容易了解企业编制分部信息时所采 用的确认和计量方法,从而更易了解分部数据的来源但是, 其缺点也是比较明显的,在涉及与分部报告特别相关的会计 政策时,因为没有相应的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所以存在较 大的主观性,同样也会造成可靠性的降低由于FASB131要 求提供的分部信息首先应满足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进行管 理决策,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FASB131提供的分部信息的 可靠性更强一些二、分部报告准则国际比较后的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