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报告【6篇】.docx
26页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报告【6篇】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报告篇1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报告篇2 为了扎实推进党员积分管理模式,强化党员党性意识,用积分记录党员变化、衡量党员作用、评定党员优劣,上海市场社区党委以小区支部建设为契机,结合社区党员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市场社区党员积分管理相关细则,内容公示如下: 一是基础分,注重党员教育 党员积分基础积分共计60分,包含: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三部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专题讨论、集中学习、组织活动,积20分;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积20分;党员主动参与小区管理、治理工作、监督员工作的,积20分 二是加分项,激发党员积极性 党员加分项共计40分,包含参与或组织志愿服务、志愿活动的,积5分(不重复积);参与社区工作、调解邻里矛盾的,积5分;学习强国积分超过1万分,积5分,超过2万分,积10分(不重复积);在自己的岗位上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积10分,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积20分(不重复积)。
三是一票否决,强化党员管理 党员同志的行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存在下列情况的一票否决,全年记为不合格党员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信仰宗教,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不合格党员处理,严肃党内纪律 结合党员每季度积分情况,年底进行综合评定,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0分-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优秀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指定专人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拒不改正的上报上级党组织,做出相应组织处置 每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将通过支部活动室积分榜、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积分情况作为组织考核的重要依据;党员积分管理与涧贤银行积分并行,以上内容望党员同志周知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报告篇3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手,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村党总支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龙潭村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量化考核对象 村全体党员和长期生活、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流动党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基本积分设置 1、党员划分结合我村实际,依据党员的职务、岗位、年龄、特长等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干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 2、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40分)、承诺履诺积分(40分)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三、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一)日常行为积分(40分) 1、党员学习教育方面(10分) (1)按照村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求,能按时参加支部党课和各类培训、且在学习培训中交流心得体会发言积极的,每次得1分; (2)参加乡级以上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包括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每次得2分;(3)参加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0.5分;(4)村干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1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2、参加组织生活(10分) (1)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满分4分,不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2)每参加1次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主题活动或党员会议的,得1.5分,满分6分,无故缺席或不参加者,每出现1次扣1.5分; 3、缴纳党费及垃圾清运费(6分) (1)对党组织关系在村的党员,向所属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得4分,催缴者扣2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2)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运费的,得2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4、履行党员基本义务(14分) (1)能够按时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满分3分; (2)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满分3分,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具体情况扣相应分值;不做所分配的工作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 (3)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治安联防、能主动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分4分 (4)积极参加村各类志愿服务、共驻共建、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联系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村矫正帮扶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满分4分 (二)承诺履诺积分(40分) 1、共性承诺(10分) 围绕《党章》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要求做出承诺,不承诺不得分,违反承诺规定扣5分 2、岗位承诺(10分) 村干部党员主要从个人工作、学习、作风、服务居民等方面做出承诺;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以村认领的岗位做出承诺,酌情得分 3、实事承诺(20分) 结合自身特点,以“共驻共建、村服务、维护稳定、参加公益活动”为内容,每名党员至少承诺2件实事,每件实事10分,年底少完成一件扣相应分值。
(三)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评议积分原则上设20分,每季度结合评诺活动的开展,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党员季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4次,按照“优秀”100分、“良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4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分(计算公式为:(“优秀票数”_100+“良好票数”_80+“一般票数”_60+“较差票数”_4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记入党员积分 四、附加积分(季度民主评议时使用) (一)加分项 1、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救灾等,加5分; 2、为村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村党总支研究决定);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受乡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 4、村集体工作当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乡级加1分,县级加3分,州级加5分,省级(含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加分 (二)扣分项 1、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2、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3分 3、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4、党员与邻里不团结,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居民反映强烈,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抚养义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3分 5、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6、其他事件,经所属党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核办法 1、党支部在每季度党员大会上公布全体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2、以党员积分为主要依据,分别设置“红星”、“黄星”、“蓝星”三种星级标识季度得分在80分以上的党员评“红星”,即示范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