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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研究论文】谈第三方跨境支付审计取证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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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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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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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研究论文】谈第三方跨境支付审计取证方法 [摘要]第三方跨境支付近年来风险事件频生,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跨境电商、跨境服务等支付场景进行资金非法跨境操作,已成为我国审计及税务的风险监管焦点在审计取证工作中,通过大数据方式进行数据的集结、挖掘、分析已渐被拓展应用及认可,但跨境支付交易中涉及复杂的电商平台、技术支持、支付机构、汇款网络等境外合作方参与,审计证据因为跨境审计取证的困难,存在着严重的真实性风险文章提出“真实性”跨境审计取证方法,以大数据为基础,通过贸易、交易、数据真实性的审计分析模型,结合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验证手段,在专业认证等增信体系参与下,建设贸易及交易真实性审计取证场景,智能化分析确保审计证据有效性 [关键词]第三方跨境支付;跨境审计取证;审计证据;人工智能 1引言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金融科技发展背景下大举进军海外市场布局,第三方跨境支付创新渠道大量推出市场不肖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各种科技手段打着金融创新的名号,游走在法令及监管的边缘线,携大量资金外逃及恶意逃税等不法现象我国审计及税务机关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审计取证工作,虽已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式参与,但对于跨境审计取证,基于审计证据收集涉及不同国家/地区、法律制度、行业原则,以及受限于大数据来源的可信度、完整度,跨境审计取证确实在物理、逻辑上出现了不少盲点,更可能因为境外机构的数据造假,令跨境审计证据效力脆弱。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跨境商业场景应用上,仍热衷于一般贸易、消费、货物电商等传统类型在监管机关的立场,支付本质在于能否确保贸易及交易的真实性,第三方支付机构虽然大量应用金融科技手段,但仍无主动性手段切入商业机构的终端贸易数据收集,仅能被动收集商业机构上呈的数据及文件进行审核,且往往商业信息流于片段性、非实时、不可溯源等问题,造成在受理收单时无法充分披露风险反之,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服务贸易跨境支付的交易单证要求几近严苛,造成跨境服务贸易、服务电商、产业服务等领域,商业机构在创新过程中部分交易无法通过灰色操作完成,造成有关的第三方跨境支付审计取证上更为困难本研究主要探讨第三方跨境支付境外交易数据的跨境审计取证方法,通过建立交易辨识机制,结合金融科技创新手段,借助专业增信机构参与,形成可持续监控的交易场景,以支持跨境审计取证的有效进行,确保审计证据的真实性 2文献综述 2.1第三方跨境支付风险 第三方支付风险可分类为:机构风险(操作风险及技术风险)、行业风险(政策风险及道德风险);[1]以洗钱风险评估可区分为:机构、业务及客户三个层面;[2]以分析方法可归纳为:合规风险、沉淀资金风险、用户信息安全风险、社会与法律风险。

      [3]支付风险的影响因素多样,支付机构可以根据不同业务阶段的风险特性,进行不同层次、级别的商户准入及交易监控,通过识别风险、追踪风险、控制风险及排除风险等手段进行支付风险调整然而,当支付交易涉及跨境时,因为跨国、跨地区潜藏着巨大的非法资金对冲、非法套现等交易诱因,境内及境外交易场景间的虚实交互,形成更复杂多变的支付风险 2.2审计取证方法 审计取证方法一般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6种方法[4]智能审计则具有审计视角的宏观性、审计思路的科学性、审计方法的先进性,以及审计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等优势[5]审计取证方法创新上可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多种取证方法混合运用(资料研究/现场查看/资金追踪)[6]大智移云时代下,审计取证工作则转变为从因果到相关、从人工到机器、从纸质到电子[7] 2.3境外支付数据审计取证困难成为第三方跨境支付发展阻碍 在国际贸易中虚拟化所削弱的“真实性”,给经济贸易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无实物交易中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使消费者很难辨识真伪[8]在银行对国际贸易真实性审核中,真假贸易对于银行而言很难判断,毕竟银行不是专业机构,对于贸易真实性的审查有一定障碍[9]境内支付机构在跨境业务拓展中,无法直接采集境外平台的逐笔交易数据,数据采集的完整性与信息传输的及时性因此成为试点业务的难题之一。

      [10]跨境电商支付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交易真实性识别风险、洗钱和资金非法流动风险、备付金管理风险、逃避个人结售汇限制的风险、国际收支的申报管理监测风险[11] 3第三方跨境支付风险 3.1人民币跨境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先行先试”实践 我国自2009年7月2日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始,通过跨境大宗商品贸易的银行国际结算操作,人民币正式开启了国际化的征途,亦已成为我国的重要发展战略2012年年底,我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率先在全国试点,推出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由我国人民银行负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规章制定、政策发布及业务监管自2013年8月开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民币跨境办公室正式授权第三方支付机构实施人民币跨境业务,自此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正式可以通过人民币跨境实施支付业务,亦为第三方支付的跨境应用提供合规操作的法源基础人民币跨境业务指导原则以“交易真实性认定”为核心,以“先行先试”方式增加了其在跨境贸易上的业务适用广度,当然亦增加了相关跨境业务的规管及跨境审计取证的难度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经过多年来的境内市场竞争,2016年迎来了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变化不在于产业客观体制,而在于其产业的发展内涵。

      2016年年初,人民银行首批核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陆续进入续牌阶段,本次人民银行以高规格、高标准对相关机构进行续期审查,也触发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业务进行彻底的内部整改2016年7月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执行,人民银行于各项政策酝酿及发酵下,在8月12日正式公告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合格自2017年迄今,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违规事件频发,可归纳为:涉黄赌毒、黄金外汇等违规展业类型;涉跨境电商进行资金对冲等违规平台类型;涉二清、聚合等违规操作类型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各项违规事件,皆采取了空前严格查处的手段,而被查处原因都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相关规定有关,随着网联各项政策出台、“断直连”等工作的深入推进,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反洗钱问题将成为未来监管的重点境外交易数据无法充分有效的监控,已成为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跨境支付业务发展上的致命要害,而我国审计及税务机关对第三方跨境支付审计取证的有效模式研究亦迫在眉睫 3.2跨境贸易场景成为第三方跨境支付资金非法流动的载体 第三方跨境支付审计取证困难、审计证据风险情状严峻,令依赖于第三方跨境支付运作的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被牵连误解为:跨境电子商务是协助跨境支付非法资金流动的形式合法交易场景。

      在人民币跨境业务“先行先试”发展进程中,确实有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跨境支付金融科技创新平台,以设立经营B2B及B2C等跨境线上商城、跨境O2O商城、跨境电商等名义,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取得跨境支付渠道,通过虚假单证、数据等手段适用跨境支付渠道进行交易,以掩饰其非法资金流动的需求近年来,零散碎片式的跨境交易场景,确实成为跨境商业模型创新的焦点,各类跨境货物及服务平台林立发展,但是因为跨境商业涉及本国及外国,所以在商业规管上确实存在监管困难不法平台利用两国/两地间法律制度及管辖差异,实质进行跨境资金对冲套汇、非法资金移转出逃、协助客户规避税务责任等,令第三方跨境支付发展蒙上阴影 3.3跨境非法资金流动已成为我国税务体系健康发展的巨大隐患 我国人民银行近年来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严格的反洗钱监管,同时对部分不法违规机构更开出千万级的罚单,对于支付机构的违法展业、监管漏洞等投下了震撼弹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国内的业务发展,已渐形成以支付宝、支付、银联支付为主轴的发展态势,故此在市场淘汰竞争过程中产生了经营不规范、业务发展不平衡等乱象,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频生,部分不肖业者更成为跨境洗钱产业链的核心组成部分近年来跨境电商、网红带货等电子商务产业形态发展迅速,我国催生了大批“小B”个人电商营业主参与产业发展,不管是跨境商品或服务的出口、进口,在逃税的诱因下部分业者已联合形成完整的非法产业链。

      以境外电商进口为例:小B或网红在境内进行商品宣传引流,电商交易平台在境外架设并通过人头公司接入境内电商支付渠道,物流则通过“蚂蚁搬象”人力跨境方式将商品从境外搬移至境内,再以国内邮政礼品方式寄予消费者,以此逃避国家税务征收在前述例子中,产业链操作者与地下钱庄合作,接收境外汇款者资金用以支付境外商品采购款项,并以境内人头公司电商清算款支付汇款资金至指定境内人头账户中,以形成跨境资金对冲的效果随着跨境金融科技手段创新,逃税、走私、洗钱等犯罪手段和方法也更加隐蔽,对跨境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推动着跨境审计取证方法的创新发展 4“真实性”跨境审计取证的内涵 4.1贸易真实性 贸易真实性风险归纳指:即使企业或个人能够提交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形式审查文件,但有关交易背后的原因贸易行为并不存在、不完整,造成对金融监管体系及社会信用体系的风险在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审计取证工作上,以大量的适用大数据方法进行全局审计,尤其在非财务化数据的挖掘、分析及应用在辨识数据来源上,受限于部分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金融科技行业经验有限,就审计目标所提出的数据无专业工具进行识别,即使取证后亦会产生审计证据效力的不确定性跨境支付是以跨境贸易为交易背景,故此对于支付原因行为的审计证据提取是跨境审计取证的重点。

      第三方支付机构就跨境贸易文件的征提,为被动式由商户进行提供,境外交易单证受境外国家/地区隐私权保障、商业机密等法律限制,无法由境外第三方平台进行取证核实,造成跨境支付贸易背景文件的审计证据效力成疑在此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可以针对商户提供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贸易文件进行深度数据挖掘,通过物流、订单、支付三方面数据的挖掘及比对分析去核实跨境支付的贸易真实性,同时通过征提商品的防伪溯源专业认证文件,进一步对贸易背景进行非财务化审计取证核实 4.2交易真实性 交易真实性审计证据风险归纳指:金融机构对企业或个人在金融体系的交易认定风险,企业或个人依金融机构要求交易条件提供文件,由金融机构形式审查以核定交易主体、内容及确定是否执行交易,其中存在企业或个人为强求符合交易要件向金融机构提交虚假、篡改、不及时、不完整等文件的风险通过大数据的全局审计分析结果,应进一步就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资金交割的上游及下游进行追踪核实目前第三方跨境支付的完成,是由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境外合作银行、支付机构、汇款网络、供应链平台合力完成,可区分为:(1)金融收付:由境外具有合法收单、储蓄支付、汇款兑换执照的机构协力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

      最主要的违法舞弊情况为:两机构间利用跨境资金进行扎差清算,以达到跨境资金非法移转的效果,以规避两地监管机关的查处此类舞弊情况下,跨境审计取证将发现实际跨境支付交易甚少,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基于扎差额度的多寡,将以虚假商户、人头商户的交易进行资金对冲操作故此,在大数据审计方法下,挖掘短期内新增商户、交易频度、单笔大额等数据,进而核查比对商户入网文件、商户平台网站交易、大额交易调单文件等内容,通过交叉比对分析方式以核实支付交易是否真实、是否涉及违法2)供应链收付:供应链收付指境内与境外电子商务平台间的贸易收付,通过境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跨境资质,进行跨境服务及货物贸易款的结算最主要的违法舞弊情况为:境内平台以虚报、虚假的交易对手、交易单证方式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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