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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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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0 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施工类)一、2000 年“9.25”京广线2767 次货物列车脱轨行车重大 事故1.事故概况2000 年 9 月 25 日 21 时 14 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 总公司京广线哲桥站内 3 号道岔处,2767 次货物列车(编组 53 辆,总重 3518 吨,换长 69.1;本务机为郴州机务段 DF4 0466 号机车)运行至此,机后第 5-29 位车辆颠覆,第 30 位车辆脱轨, 颠覆车辆侵入上行正线;经救援于 28 日 3 时零分复旧,6 时零 分开通线路中断京广上下行正线行车 56小时 46 分;货车车辆 报废 13 辆、大破 10 辆、中破 2辆、小破 1辆;钢轨报废 925 米, 轨枕报废 1672 根,道岔损坏 9 组,转辙机损坏 9 台;直接经济 损失 536.8 万元;货物损失约 100 万元构成行车重大事故2.事故原因及教训(1)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哲桥跨线桥工程项目经理部擅自组织民工封闭哲桥道口处理跨线桥施工地段线路下沉,作业中由于 单边过量起道,造成线路轨道几何尺寸发生变化,水平偏差达 47mm,三角坑达48mm衡阳桥隧工程公司严重违反《铁路工务 安全规则》第2.1.1 条、第2.2.4 条、第4.1.1 条的规定,当晚 作业人员下道避让 2767 次时,慌乱中,两台液压起拨机仍在钢 轨底部未下道,对线路高低水平严重超限的轨道起了支撑作用, 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 郴州工务段对哲桥跨线桥的施工安全监督不力在哲 桥跨线桥工程施工期间, 7 月 28 日,哲桥工地安全联络员被调 离后,新任联络员一直未到位,致使 7 月 28 日至事故发生时, 工地无施工安全联络员,严重违反了铁道部《既有线施工确保行 车安全的几项规定》(铁办[1994]27 号)第六款规定,失去了对 施工安全监督在得知 9 月 25 日 20 时衡阳桥隧公司将要封闭道 口进行起道作业的信息后,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行使安全“否决权” 予以坚决制止,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3) 郴州工务段与衡阳桥隧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 部分条款严重违反了《技规》第 25 条的规定,擅自将哲桥道口施工范围内 100 米线路设备移交给衡阳桥隧工程公司,推卸对日 常线路维修保养责任,不确保线路质量,使耒阳领工区与哲桥跨 桥项目经理部在整治道口线路下沉上发生了推诿扯皮,是这次事 故发生的又一重点原因4)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违反《施工安全协议》第三款 之规定,在哲桥项目经理部要求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配合翻修 道口时提出要配合费,致使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哲桥项目经理部与 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成为衡阳桥隧工程公 司擅自翻修道口施工的诱发因素,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重要原 因。

      在得知事故当晚桥隧公司施工人员将要封锁道口进行起道作 业的信息后,没有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坚决制止,为事故的发生留 下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5)由于施工地段的地质比较复杂,原设计采用 D16 型梁 对线路进行防护,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凭集团公司计划处一人口头 同意,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在施工中取消了原设计 确定的 D16 型梁防护方案,是造成这次事故的诱发原因6)2767 次机后第 5、6、7 位为空罐车,重心偏高,又处于空重混编的列车中,运行时承受较大的纵向冲击力,车辆运行 稳定性较差,而且运行速度已接近转 8A 转向架 80 公里/小时的 构造速度因此,当机车及机后1-4 位重车过后,机后第 5 位空 罐车通过超限起道处所地段时,车轮跳跃加剧,浮离轨面,导致 脱轨,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3.事故责任事故列衡阳桥隧工程公司主要责任,郴州工务段重要责任二、2003 年“5.21”湘黔线 1528 次旅客列车脱轨行车大事 故1.事故概况2003 年 5 月 21 日 10 时 41 分,怀化开往上海的 1528 次旅 客列车(编组16辆,总重8771,换长38.1 ;由怀化总公司怀化 客运段担任客运值乘,由怀化机务段 SS7C0103 号机车担任本 务),行至湘黔线辰溪至大江口间上行线桐树坡一号隧道内 K379+882 处,撞上怀化工务段炭沟工区单轨车停车, 10 时 56 分 继续运行, 11 时 12 分行至大江口站 K364+930m(6 号道岔)处, 机后第 3 位 YZ25G45221 号车 2 位转向架 3、4 轮对脱轨,列车停于站内II道K364+210处。

      无人员伤亡,摘下脱轨车辆重新编挂 后14时45分开,延误本列3小时32分构成旅客列车脱轨大 事故2.事故原因及教训(1)2003年5月21 日8时10分至10时10分,怀化工务 段大江口领工区计划利用综合“天窗”进行线路维修保养作业, 由炭沟工区在湘黔线辰溪至大江口间K377+00至K382+700间进 行撤垫、抬道作业但炭沟工区工长随意变更作业计划,安排自 己和另1名职工带领3名合同工在K379+14号轨和K379+18号轨 间进行抽换枕木作业,并违章使用单轨车 10时26分作业完毕, 工长和 1 名合同工留在现场整理线路外观,安排职工1 名带合同 工2人推单轨车返回工区,单轨车上装有压机2台、撬棍1 根、 钢钎2根 10时41 分单轨车推行到辰溪至大江口间上行线桐树 坡 1 号隧道内 K379+882 处发现列车开来,急忙将单轨车翻倒, 侵入限界,被 1528 次旅客列车撞上停车撞散的单轨车残骸卷 入机后第 3 位 YZ25G45221 号车 2 位转向架上,当时没有认真检 查, 10 时 56 分列车重新开车,运行至大江口站 6 号道岔处,悬挂在机后第 3位车转向架上的单轨车残骸碰撞道岔杆件脱落,导 致车轮碾压脱轨。

      2)养路工区违章使用单轨车使用单轨车,必须向工务 段调度申请,经段调度备注批准,给工牌号后方可使用炭沟工 区在未经申请与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单轨车3)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使用单轨车上道必须设置防护, 炭沟工区在使用单轨车时没有设置防护员,违反了《技规》、《工 务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长达 1186m 的桐树坡1 号隧道内既 未带电台,又不设置安全防护员,无法按规定在列车到达之前将 单轨车安全撤出限界以外,导致事故的发生4)安全意识淡薄1528次旅客列车在桐树坡 1号隧道内 撞上单轨车后,施工作业人员、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列车乘 务列检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没有对 线路和车辆进行彻底检查,情况不明就盲目开车工区工长明知 单轨车被撞,没有认真检查单轨车情况,机车乘务员在撞上单轨 车停车后未按规定及时通知运转车长,运转车长在列车区间停车 10 分钟,判明停车原因的情况下不及时与司机联系,违反了《技规》、《行规》的有关规定5)现场作业失控大江口领工区炭沟工区工长擅自变更 作业计划并违章使用单轨车,未按规定向领工区、工务段调度申 请,工务段、领工区对现场作业情况不明,完全处于失控状态。

      3.事故责任事故列怀化工务段全部责任三、2005年湘黔线 1325次旅客列车撞施工机械险性事故1.事故概况2005 年 9 月 14 日 9 时 55 分,1325 次旅客列车(娄底机务 段 SS7 0122 号机车牵引)运行至湘黔 k0+630m 处时,刮碰上侵 入限界的机械化线路中心怀化线路段放在左侧碴肩上的起道机 停车,构成撞施工机械险性事故2.事故原因及教训(1)怀化线路段第四施工队队长未能履行施工负责人的职 责,对施工现场安全失控,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 2.2.16 条1.(2)的有关规定,没有在距车站或施工条件较复杂的 施工地点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提前预报、确报,并告之防护员及全体施工人员,没有组织施工人员全面检查施工机具摆放 情况,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2)施工负责人与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联系脱节当 1325 次旅客列车通过田心站时,驻站联络员未及时通知线上作 业人员撤离施工机具,防护员也未认真履行职责3)怀化线路段第四施工队焊轨班副工长罗兴勇(带班人 员),严重违反《工务安规》第 2.6.6 条有关规定,未对劳务工 摆放的工机具进行跟踪检查落实,导致施工机具侵限被列车刮碰 上。

      3.事故责任事故列怀化工务段全部责任四、2008 年 6 月 1 日焦柳线 57001 次路用列车脱轨铁路交 通一般 C 类事故1.事故概况2008 年 6 月 1 日 19 时 14 分至 20 时 40 分, 怀化工务段利 用 57001 次路用列车(怀化机务段 DF4 3026 号机车,司机谢华 忠、副司机陈敏,编组 2 辆、总重 175 吨、换长 2.5)在焦柳线通道至地阳坪间 k1353+890m 至 k1353+920m 封锁区间卸片石 2 辆,用于路基防洪预抢工程在卸片石过程中,因场地受限 ,无 法将机后第2位C70H 1503510号车片石卸完,卸车负责人聂东平 指挥机车向前移动再卸20 时 30 分 26 秒,车辆移动了 5.7m 时, 卸料负责人发现从车上掉落数块片石,立即显示停车信号与此 同时,司机也听到列车后部有异响,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列车于 20 时 30 分 28 秒停于 k1353+949m 处停车后,卸料负责人和司 机一起检查,发现从车上掉下来的一块片石(450X300X280mm) 垫抬机后第 2 位 C70H 1503510 号车 2 位转向架 3 位侧架底部, 致使该车 2 位转向架 3 位、4 位轮对脱轨,立即请求救援。

      21 时 38 分,通道站开57003 次路用列车进入封锁区间救援, 22 时 00 分起复脱轨车辆, 22 时 25 分开通区间,影响焦柳线正线行车 1 时 45 分2.事故原因及教训(1) 57001 次机后第 2 位车辆后台车轮对辗压侵限片石, 造成后台车 2 个轮对全部脱轨,机后第 2 位车辆 2 位转向架 3 位 侧架底部有明显被石块撞刮痕迹爬轨里程为 k1353+896.36m,运行 1.1m 后落轨,轮对脱轨后运行 1.197m 后停车,最终停车里程为kl353+898.66m脱轨后轮缘距钢轨边最大距离为720mm, 最小距离为 240mm2) 卸料负责人安全意识十分淡薄,动车前未关好车门, 未认真检查卸料情况,未确认路料堆放牢固,造成列车移动过程 中车上片石滚落侵限将车辆垫出脱轨, 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 规则》第 2.6.2 条第七款和《行规》第 71 条有关规定,是造成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3) 卸料组织不合理区间卸 2 辆片石车,只安排一名卸 车工长负责,未做到每个车指定一名路工当组长,负责督促检查 本车的工具、照明、卸料、清道、开关车门及余料处理等工作, 严重违反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 2.6.2 条第五款和《行规》 第 71 条有关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 夜间照明设备不足,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 2.6.2 条第二款“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的规定,为事故发 生埋下了隐患3 .事故责任事故列怀化工务段全部责任五、2009 年“4.15”株洲工务段京广线无调度命令施工铁 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1.事故概况2009 年4月15日,株洲工务段按照集团施工计划,在京广 下行线云溪-岳阳北间 K1413+000-K1419+000m 处进行线路大 机捣固施工,在岳阳北-岳阳间 K1421+400m-K1422+700m 处进 行应力放散施工13: 56分调度发令:自K471次到达岳阳北站 后准许云溪—岳阳北间下行线封锁进行大机捣固施工工务驻岳 阳北站联络员未认真核对调度命令内容,错误通知两处施工现场 同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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