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险种投保规则2011年10月.ppt
24页新险种投保规则宣导,统一、集中、专业、规范,2011年10月,2,目 录,一、险种名称 :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险种代码675 二、投保范围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 (六种关系) 需要填写全部涉及投保人的告知项目 五类(含)以上职业及意外身故或高残风险较高时须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条款中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责任”的特约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三、交费方式、保险期间 交费方式:趸交、5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 保险期间:期满型(15年、20年、30年), 岁满型(50岁、60岁、70岁),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4,四、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额与累积红利保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本合同终止;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给付,本合同终止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额对应现价较大者,与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价二者之和给付,本合同终止;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按基本保额与累积红利保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本合同终止。
3、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不同交费方式可选择的保险期间和最高投保年龄如下: 女性:,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不同交费方式可选择的保险期间和最高投保年龄如下: 男性:,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投保单填写 :险种简称:吉祥至尊 险种代码:00675000 吉祥至尊投保适用单证为《个人业务投保书》(UA001)投保书按照《投保书填写手册》如实规范填写,填写要求同现有个险除被保人按要求进行填写外,投保人财务、健康告知,身高、体重为必填项投保人职业代码、职业名称为必填项 投保时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新保合[2011]5号),严格投保单各项客户身份信息填写及客户身份资料留存管理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9,五、保额限制 :单张保单最低保额为1万元 ,保费最低1千元六、危险保额累计 : 1、责任类型为寿险 2、以“基本保额×2”与其他寿险及含寿险责任重疾险共同计入被保险人寿险危险保额累计 七、未成年人投保 :本险种以“0”计入“未成年人死亡风险保额”累计 八、生调标准 :同寿险生调标准 九、体检标准:同寿险体检标准 ,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10,十一、附加险核保规则 1、可附加险种: 短期附加险:附加住院费用A款(726)、附加住院费用B款(727) 住院费用(2007)(717)、住院补贴(2007)(718) 附加个人意外(362)、附加意外医疗(2641)。
长期附加险:附加08定期重疾(737),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11,2、主附险搭配: 同一主险所附短期附加险不得超过3个,且在附加726、727、717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险种 同一主险所附短期附加险的累计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保额 同一被保险人所附717、726及727累计不得超过2万 同一被保险人所附718累计不得超过2份 同一主险只有附加362时方可附加2641,且362与2641的保额最低比例为2:1 同一主险所附《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737)》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金额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十二、保全核保规则 1、投保人变更: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须符合保险利益要求,无需附取消保费豁免的特别约定(因条款已经明确规定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不予豁免保险费) 2、保全新增附加险: 717、718、362、2641等附加险可以通过保全新增或加保; 726、727、737等附加险不可以通过保全新增或加保;,吉祥至尊两全保险投保规则,一、险种名称 :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险种代码673 二、投保范围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 需要填写全部涉及投保人的告知项目 五类(含)以上职业及意外身故或高残风险较高时须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条款中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责任”的特约。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30天-55岁,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三、交费方式、保险期间 :1、交费方式: 基本责任:趸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 可选责任:趸交 2、保险期间 基本责任: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可选责任: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四、保险责任 :1、基本责任 关爱年金: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零时生存,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 的保险费的10%给付;于本合同生效后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按首次交 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给付 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生效后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 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 于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 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 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身故保险金: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倍; b.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2、可选责任 祝寿金: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可选责任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约定领取日之前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的1.05倍与可选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可选责任终止 a.在该可选责任有效期内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 b.在该可选责任有效期内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五、保额限制 : 基本责任最低保额: 可选责任基本保额: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最低 为1万元,最高不得高于基本责任基本保额的10倍,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六、危险保额累计 :1、责任类型为年金险 2、不参与危险保额累计,以“保额金额的单倍”与其他年金险共同计入被保险人 年金险保额累计 七、未成年人投保 本险种以“0”计入“未成年人死亡风险保额”累计 八、生调标准 同一被保险人投保本险种累计应交基本责任保费(年交保费×交费期间)>200万,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投保单填写 :险种简称:尊贵人生 险种代码:00673000 尊贵人生投保适用单证为《个人业务投保书》(UA001)。
投保书按照《投保书填写手册》如实规范填写,填写要求同现有个险 除被保人按要求填写外,本险种投保人的基本信息,财务、健康告知,身高、体重为必填项,职业代码、职业名称为必填项 本险种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投保单险种信息填写与尊享人生相同若附加可选责任,险种信息第一行填写尊贵人生;第二行填写尊贵人生可选责任,代码673001,保险期间无需填写 投保时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新保合[2011]5号),严格投保单各项客户身份信息填写及客户身份资料留存管理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九、体检标准 :原则上无须体检,但核保员可以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体检 十、附加险核保规则 :1、可附加险种: 短期附加险:附加住院费用A款(726)、附加住院费用B款(727) 住院费用(2007)(717)、住院补贴(2007)(718) 附加个人意外(362)、附加意外医疗(2641) 长期附加险:附加08定期重疾(737)、附加定寿(167),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2、主附险搭配: 同一主险所附短期附加险不得超过3个,且在附加726、727、717时只能选 择其中一个险种。
同一主险附加717、718、726、727累计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 同一被保险人所附717、726及727累计不得超过2万 同一被保险人所附718累计不得超过2份 同一主险所附362累计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的10倍 同一主险只有附加362时方可附加2641,且362与2641的保额最低比例为2:1 同一主险所附737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的5倍 同一主险所附167保额不得超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的10倍,且167最低保额不 得低于5万 以上所指主险基本责任保额特指基本责任部分的基本保额,不包括可选责任部分保额,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十二、保全核保规则 :1、投保人变更: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须符合保险利益要求,无需附取消保费豁免的特别约定(因条款已经明确规定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不予豁免保险费)2、保全新增附加险: 717、718、362、2641等附加险可以通过保全新增或加保; 726、727、737、167等附加险不可以通过保全新增或加保;,尊贵人生年金保险投保规则,24,Than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