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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ppt

5页
  • 卖家[上传人]:窝***
  • 文档编号:203936089
  • 上传时间:2021-10-24
  • 文档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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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取得所得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户籍所在地 自行申报 取得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所得地 两处以上取得薪金-其中一处 国务院规定其他情形代扣代缴纳税期限:扣缴人、自行申报人每月应纳税款,都应在次月7日内缴入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对建帐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在次月7日预缴,年终后3个月汇算清缴对建账不健全的由税务机关确定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的纳税人,对年终一次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对在1年内分次取得收入应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7日之内预缴,年终后3个月汇算清缴从境外取得的所得,若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若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年度所得额超过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有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巴黎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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