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二手房过户流程档.doc
5页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6、房屋买卖合同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 产交易中心提供)8、买房的身份证详细:办理二手房地产交易登记(私有房产)一、卖方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属资料,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二)本人身份证原件;(三)私章;(四)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属人出售自己的部分房地产时,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能分割的允许分割出售;不能分割的,须经协商共同出售共有当事人应同时到交易管理所申报办理五)卖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应提交:1、除父母作为法定的监护人持户口簿外,其余须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身份证明书(公证词内容须注明被监护人与所有监护人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若监护人只有一人须说明是“唯一” 的);2、经公证处公证的监护人保证书(内容须说明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该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为了其未成年人的利益,并由所有监护人签名),并指定由谁代替被监护人申办交易登记手续;3、权属人及所有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交原件校对)。
六)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须提供测绘图(《房地产产权证》中没有注明建筑面积的)、经房改单位同意上市的《汕头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核准申请表》进行评估,缴交“三金” 后,凭《房改房上市买卖交换缴交“三金” 证明书》 办理;(七)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资料二、买方需提交资料:(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外籍公民的须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及其经公证的译文);(二)私章;(三)一寸照片一张;(四)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除父母作为法定的监护人持户口簿外,其余须提交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身份证明书)办理,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五)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资料三、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能到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手续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应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被代理人居住在国外,委托书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被代理人居住国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委托书须送经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第三国认证;被代理人为港澳台同胞的,委托书须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港澳台地区的律师或有权认证的机构证明(台湾地区需大陆公证员协会认证);被代理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委托书由公证机关公证委托书上须注明出售房地产的具体地址、 《房地产权证》号码等,并附委托人(房地产权属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须持公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私章办理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下的房地产,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出售:1、持有商品房预售契约,但购房人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2、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更改,需由产权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换证后,方可申办交易登记手续;3、房地产权利人因夫妻离婚案件进行财产分拆,权利人将房地产分给另一方,虽持有离婚证件、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调解书、判决书等),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4、产权人死亡,继承人持有《继承权公证书》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5、《房地产权证》部分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的,或《房地产权证》公示作废,或房地产设定的他项权利已经注销,但电脑记录没有注记说明的,由产权发证部门补录后,方可办理交易登记手续;6、如属外文资料(含身份证、委托书)须经市外事翻译服务中心或汕头市公证处等部门翻译,并提交中文译本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须缴纳税费:卖方:1、按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3元缴纳交易手续费;2、评估费按评估价的2‰计收;(不足200元的,每宗按200元收取);3、土地增值税(按地税部门有关规定征收);4、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税、印花税等税收具体征收办法(按汕地税发133号有关规定征收)。
买方:1、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缴纳交易手续费;2、按现有市场价格的3%缴交契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契税税率按1.5%缴交)3、《房地产权证》登记费、工本费、测绘费等费用,由产权登记测绘部门收取,领证时缴交六、备注提交上述资料原件校验,复印件应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若有差错虚假,由提交人承担责任”,并且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