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docx
2页燃气站防雷、防静电制度为加强燃气站场防雷、防静电的平安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 生,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实行防雷 措施其次条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 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 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Ω第三条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急的场所应实行静 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每个季度)修理保养和检测 第四条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储气场地的静电连 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定期检测放散管内有无可燃气体,若有应查明 缘由,准时处理第五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通 用电器设备的爱护接地线必需采纳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 度要求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 另焊金属跨接线第六条 站场员工在工作场所应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严禁在生产现场 脱换工作服、鞋和帽静电危急场所不应存在电容大于3pF的孤立导 体第七条 防静电用品及器材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导静电胶板,其对地电阻值应为1.0×104〜1.0×108Ω;(2) 人体静电测试仪检测范围0〜∞Ω,测量值误差不大 于±10%;(3) 工作服的摩擦带电量应小于0.5uC/件,服装布料的摩擦电位应低于 500V ,鞋对地等效电阻值应为 1.0×104〜 1.0×108Ω;(4) 生产工器具使用的棉织品或防静电织品,织品的电荷面密度应 小于1uC/m2,摩擦起电电位应小于500V。
第八条 站内防雷设施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应由具有相 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 求;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第九条 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计算机房与电子仪表室的静电接地应符合国标《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 范》GB 50174以及《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的规定 第十条在人体带电易产生静电危害的场所,应实行下列措施:(1) 工作台面应敷设导电橡胶板,凳子的座面应用导电材料制 作假如工作台、凳子的支腿是非金属材料或有塑料(橡胶)套脚时, 则台面及座面应有接地措施2) 应敷设导静电地面,其导电性能应长期稳定,不易发尘, 且应定期洒水和清除绝缘污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