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信用社员工工资分配考核办法.doc
13页Ⅹ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工资分配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工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劳动合同法》 、《ⅩⅩ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工资总额调控办法》 (湘信联发【2009】45 号) 、 《ⅩⅩ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湘信联发【2009】46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与县联社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包括职员、业务员以及业务岗位留用工人员),内退、病退、病休以及其他长期不在岗员工的工资分配考核按县联社另行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第二章 员工工资分配原则第三条 员工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是:(一)按劳取酬,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个人收入与其岗位责任大小、业务水平高低、工作质量好坏、贡献多少紧密联系起来,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杜绝平均主义二)绩效挂钩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层次员工工资收入2水平,逐步形成激励有效的分配机制,促进经营效益和经营等级的提高,员工收入与信用社的经营效益、管理水平以及个人履职情况紧密挂钩三)基本保障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维护内部和谐和社会稳定。
同时鉴于劳动环境的差异,适当增加偏远地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四)总额控制的原则全县农村信用社工资总额严格控制在省联社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第三章 员工工资构成和计算方法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第五条 岗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加班工资三个部分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经营管理责任及风险等因素,按照各岗位系数进行分配的工资员工基本工资计算公式:基本工资=员工岗位系数× 岗位薪酬值1、岗位薪酬值是指岗位系数为 1 的月岗位薪酬额,每年按省联社核定的薪酬总额相关比例进行动态调整,ⅩⅩ年通过测算核定为每一个系数为 850 元/月/人2、员工岗位系数在初次进档系数的基础上,按岗位工资系3数管理办法(联社另行文制定)实行动态调整3、ⅩⅩ 年度各岗位员工岗位系数如下表:岗位类别联社理事长联社主任、监事长联社副主任信用社主任、机关部室正职信用社副主任、机关部室副职信用社主任会计、分社主任机关部室业务人员、行政人员信用社柜员、信贷员及其他岗位人员职员 2.7 2.5 2.3 1.85 1.55 1.45 1.4 1.3业务员 \ \ \ 1.65 1.35 1.25 1.2 1.1留用工 \ \ \ 1.55 1.25 1.15 1.1 1.0注:新招员工试用期内初次进档岗位系数为其相对应岗位系数的 80%。
二)津补贴主要包括年功津贴、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地区津贴、女职工特殊津贴和少数民族员工特殊津贴1、年功津贴主要体现员工工作时间的积累和熟练度的提高从员工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开始享受,按年限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年功津贴每年年初调整一次员工每月年功津贴=每年年功津贴额度×实际工龄具体标准如下:单位:元年功 1-5 年 6-10 年 11-15 年 16-20 年 20 年以上4每年年功津贴额度 10 11 12 13 142、学历津贴和专业技术职称津贴是指已获得国家教委认可的学历和上级职改部门批准聘用的专业技术职称者可享受的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和引导员工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从而改善员工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学历津贴和专业技术职称津贴每年年初根据员工学历和职称变化调整一次具体标准如下:单位:元/月学历律贴计发标准(每人每月)学历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硕士生 博士生津贴标准 80 110 140 170 200专业技术职称律贴计发标准(每人每月)专业技术职称员级 助理级 中级 高级津贴标准 50 80 110 1403、地区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员工到偏远乡镇社、分社工作而设立的地区性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单位:元/月享受地区津贴信用社(分社) 地区津贴金额(每人每月)乍埠信用社、罗家坪信用社、泗里河信用社、栗山河信用社、松木塘信用社本部、天湾分社、板溪分社、桥头河分社、合水505桥分社天井山分社、关山口分社、甘泉山分社 1004、女员工特殊津贴每人每月 15 元5、少数民族员工特殊津贴每人每月 20 元三)加班工资按全年人平控制额标准,由信用社根据员工实际加班情况计发到人,联社只控制总额,年末一次性下划具体标准和计算公式如下:信用社加班工资=信用社员工实际工作月之和÷12× 人平控制额标准单位:元/人加班时点 加班工资人平控制额标准(每人每年)桃花江社 浮邱山社 其他 21 个社法定假日加班、晚班、其他加班 500 600 700第六条 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是指支付给员工的的业绩报酬,主要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来确定经营业绩考核包括资金组织、股本金结构调整、福祥卡发行、中间业务收入、贷款利息收入、不良贷款压缩、到期贷款收回率、贷款规模控制、信贷资产保全等 9 项内容第七条 效益工资由任务完成百分制考核计酬和任务完成分项计酬两个部分组成,第八条 任务完成百分制考核计酬全县总额 400 万元,根据各社任务完成情况及各社在岗员工人数进行分配。
计算公式:6某信用社任务完成百分制考核效益工资=400 万元× (该信用社员工实际工作月之和÷全县基层信用社员工实际工作月之和)× 考核计分 ÷100第九条 任务完成百分制考核计分办法如下表:指标名称标准分最高加分考评办法利息收入 30 10 与任务比较,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每超 1 个百分点加 0.5 分不良贷款压缩 25 7完成五级分类系统和信贷管理系统压缩任务标准分各 12.5 分,加分各 3.5 分,分别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每超 1 个百分点加0.5 分; 存款增长 15 5年末净增占 8 分,最高加分 2.5 分,月平净增 5 分,最高加分1.5 分,对公存款净增 2 分,最高加分 1 分,分别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分项每超一个百分点加 0.1 分到期贷款收回率10 2达到 98%的计满分,与 98%相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 1 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 2 分贷款年末规模控制5 \贷款年末规模控制在计划之内的计满分,每超过 100 万元计划扣 2 分股本金结构调整5 2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 0.2 分,年末股本金总额下降的,每下降 10 万元扣 1 分中间业务收入 5 2 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 0.5 分。
福祥卡发行 5 2 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每超一个百分点加 0.1 分合计 100 307注:以上考核涉及扣分只扣本项分,不计负分第十条 任务完成分项计酬办法如下:(一)组织资金计酬标准1、存款保年初余额计酬标准:本年月平余额大于或等于年初余额的,按年初余额的 0.1‰计酬;本年月平余额小于上年末余额的,按本年月平余额的 0.1‰计酬2、存款净增额计酬标准:按全年实际净增额的 1.2‰计酬,超任务部分另按 0.5‰计酬, 3、存款月平 净增额计酬标准::按全年实际净增额的按1.5‰计酬,超任务部分另按 0.6‰计酬全年存款月平净增额=本年度存款考核月平余额-上年末存款余额4、公存款净增额计酬标准:按全年存款净增任务的 20%计算净增任务,按全年实际净增额的 0.5‰计酬,超任务部分另按 0.2‰计酬5、公存款月平净增额计酬标准:按全年存款月平净增任务的 20%计算月平净增任务,按全年实际净增额的 0.8‰计酬,超任务部分另按 0.2‰计酬全年公存款月平净增额=本年度公存款考核月平余额-上年末公存款余额二)股本金计酬标准完成股本金结构调整任务且年末股本金余额较年初余额未下降的按年末投资股净增额的 3‰计酬;年末投资股余额虽较8年初投资股余额增加,且年末股本金余额较年初余额未下降,但未完成净增任务的按年末投资股净增额的 2‰计酬。
三)福样卡发行计酬标准完成福祥卡发行任务的每张按 4 元的标准计酬(但每张存款余额不得少于 30 元) ;超任务部份每张只按 2 元计酬;未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数每张 2 元的标准计酬四)中间业务收入计酬标准按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的 8%计酬五)现金收回贷款利息计酬1、收回正常贷款利息按 1%计酬(指ⅩⅩ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到期的贷款) ;收回 2010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逾期贷款利息的按 2.5%计酬(以借据或信贷管理系统到期时间进行确定) 超收息任务的部分另按的 5%计酬2、收回央行专项票据置换贷款和内销外挂贷款利息的按40%计酬3、通过仲裁、法院、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收回的贷款利息,剔除相关费用后按以上涉及标准计酬六)现金收回不良贷款本金计酬标准1、收回不良贷款计酬:收回 2001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12 月 31 日逾期的贷款按 3%计酬;收回 200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逾期的贷款按 6%计酬(以借据或信贷管理系统到期时间进行确定) 2、收回央行专项票据置换贷款和内销外挂贷款按 40%计9酬3、通过仲裁、法院、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收回的贷款本金,剔除相关费用后按以上涉及标准计酬。
4、信贷管理系统不良贷款压缩任务完成 100%及以上的社,人平给予 1000 元的计酬,每少完成 1 个百分点,计酬减少 20元七)到期贷款收回率计酬标准本年度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 98%的,按人平 500 元的标准计酬;与 98%比较年末到期贷款收回率每增加 1 个百分点,人平增加计酬 100 元,低于 98%的不计酬八)信贷资产保全计酬标准对即将或已失去诉讼时效的逾期贷款,在本年度内对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进行了书面催收函证(主张权利)收回了“回执” ,且同时收回了不少于 10 元(含)的贷款本息(要求借款人必须在收回凭证上签名) ,按每户收回额的 20%计酬(最高每户计酬为 4 元) 第四章 员工工资奖罚第十一条 根据信用社任务完成百分制考核计分情况,县联社对信用社班子成员进行奖励,奖金与其所在社任务完成考核计分和人平效益工资挂钩10(一)信用社主任奖励=信用社任务完成考核计分÷100×信用社人平效益工资× 40%(最高奖金不超过 2 万元)(二)信用社副主任、支部书记奖励=信用社主任奖励× 50%(三)信用社主任会计、分社主任奖励=信用社主任奖励×40%第十二条 员工岗位工资与员工的劳动考勤、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规章制度等情况考核挂钩。
由县联社和信用社分别进行考核,各占 50%的考核比重信用社对员工岗位工资的考核办法由信用社自行制定,联社对员工岗位工资的考核内容如下:(一) 《益阳市农村信用社社风社纪公开监督内容》执行情况凡发现员工违反《益阳市农村信用社社风社纪公开监督内容》的,扣发相关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当月岗位工资的 20%;被举报(包括举报到联社和办事处)后经查实的,扣发相关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当月岗位工资的 30%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当月未按规定出勤的,每天扣发岗位工资 200 元;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岗位工资 50 元(由信用社考勤登记,并于次月初上交联社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 三)其他应与岗位工资考核挂钩的情况第十三条 库存现金按各项存款余额的 2%核定月末余额,各个月份超限额部分的 50%剔减相应月份的存款净增额第十四条 在联社借有调剂资金的社,表内贷款利息计酬时11按扣减年度内调剂资金应计利息(参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标准计算)的 50%后计酬第十五条 年末贷款余额超限额的,分别扣发主任 2000 元、分管信贷副主任 1000 元的效益工资第十六条 对每季末新增不良贷款余额超过季末贷款余额 1%的信用社,分别扣发主任 1000 元、分管信贷副主任 500 元的效益工资(按季考核年终扣发) 。
第十七条 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放贷(借名放贷)收息、预收来年利息、压库虚收利息、压库虚增存款、压库虚增股金、压库虚压贷款等行为骗取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