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授信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模版.docx
9页授信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行〃)信贷审批授权工作,提升信贷管理水平和促进业务发展, 特拟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信〃,指的是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 产贷款、承兑汇票业务、票据贴现业务、夕卜汇贸易融资业务、个 人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专营贷款、消费性贷款,以及保函等担保 业务第三条授信审批权限是指总行授予各经营单位在一定时 限和范围内行使的授信审批权各经营单位对授信审批权限范围 内的授信行使审批权并承担审批责任第二章权限授予原则第四条授信审批权限的授予必须遵循分级授权、区别对 待、动态调整的原则第五条 总行依据各经营单位的信贷能力、经营规模、地区 竞争形势,以及总行不同时期的风险偏好、信贷经营管理策略等 因素,授予各经营单位相应的授信审批权第六条授信审批权限的范围及授权期限以相应的授权资料文件为准,如遇经济环境或风险形势发生变化、经营单位出现重 大经营管理问题,或总行调整经营管理策略等情形的,总行可即时 调整相应经营单位或业务条线的授信审批权限第七条小/微企专营贷款、消费性贷款业务等专项业务条线 的审批授权模式可依据有关实际需要在本制度前述规定的授权原 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确定,详细以相应的授权或制度资料文件 为准。
第八条 除小/微企专营贷款、消费性贷款以外的授信业 务,统一依照本制度第三章及第四章的规定实施审批权限管理 业务范围详细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业 务、票据贴现业务、夕卜汇贸易融资业务、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保 函等担保业务第九条对于新设立的一级支行或异地分支机构总行可依据 有关实际情形另行授予其授信审批权限详细以相应的授权资料文 件为准第三章授信审批权限的核定第十条 本章所指〃授信〃或〃贷款〃,均指正常贷款,即 五级分类为正常类、关注类的贷款新客户初次申请授信的, 依照正常贷款的标准核定审批权限第十一条 授信审批权限按〃户〃进行核定同一客户跨支 行授信的,核定其审批权限时须把该客户在所有支行的授信合并起来进行核算;集团客户视同〃一户〃核定审批权限第十二条 以授信担保方式、客户信用评级、行业、地区等 因素作为核定客户授信审批权限的主要维度第十三条弓|入〃风险金额〃的口径,通过〃风险金额〃 反映客户授信的整体风险程度,并以〃风险金额〃作为设置支 行授信审批权限的标准,结合总行最新的审批授权资料文件, 从而确定该户授信的审批机构层级本办法所称〃风险金额〃,特指以授信金额为基点,综合担保方式、客户信用等级、行业、地区等因素依照本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则计算而得的金额数值。
第十四条风险金额的计算方法(一)计算公式风险金额二工(授信金额^担保系数)*客户评级系数地区系 数*行业系数1、 〃授信金额〃:指客户在我行的合计授信金额,即客户 存量未还的贷款、已审批未支用的有效授信额度,以及该客户拟 申请的超出存量授信以外的新增授信之和对于存量额度申请续 期,且规定归还存量贷款并注销存量额度(或将存量额度过渡至 续期额度)后才可使用续期额度的,只需按该次续期申请的额度 核定授信金额即可,无须重复计算存量贷款和存量未用额度2、 〃担保系数〃:依据有关各类主要担保方式的风险程 度设置对应的折算系数,系数越低反映该担保方式对授信的保障程度越高,反之系数越高表示其保障程度越低3、 〃客户评级系数〃:依据有关我行客户信用评级各级 别反映的借款人违约概率的高低,设置各评级对应的折算系数,系 数越低反映该借款人的违约风险相对较低,反之,系数越高表示 借款人违约风险越高4、 〃地区系数〃:依据有关借款人或其经营/项目所在 地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折算系数,系数越低反映该户授信的区域风 险相对较低,反之,系数越高表示其区域风险相对较高5、 〃行业系数〃:依据有关借款人所处不同行业的行业 风险程度,设置不同的折算系数,系数越低反映该行业整体风险程 度越低,反之,系数越高表示行业风险越高。
二)说明事项1、 计算客户授信的风险金额时,如遇同一贷款金额项下 同时存在多种担保方式的,按担保系数较低者计算该部分贷款的 风险金额若同一授信额度项下存在多项信贷产品,则该户授信的风险 金额即为各产品风险金额之和;如遇〃多产品共用总额度〃(即产 品累计额度之和大于总额度的的,按信贷产品的担保系数从高到 低依次计算各产品的风险金箱至总授信额度分配额满为止2、 如个别客户符合本制度业务范围,但其存量授信为小 /微企专营贷款的,在计算该客户的授信风险金额时,应把该部 分小/微企专营存量贷款也按规则一并计算在内第十五条 对于集团客户,当集团项下任一客户申请授信时, 应以该集团项下所有客户(含本次申请授信的客户)的风险金额 之和,作为核定该客户授信审批权限层级的依据〃集团客户〃的定义依照《**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统一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总行将依据有关业务和风险形势的变化,结合我 行的信贷经营管理策略,不定时对担保系数、客户评级系数、地区 系数和行业系数进行适时调整,详细以总行下发的有关资料文件 为准第四章 授信审批权限的其他规定第十七条 为进一步监控风险,对个别业务增设部分权限规 定。
支行在核定详细业务的审批权限时,除了遵循本办法前文的 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本章的规定第十/八条单户/单笔业务限制如特殊情形确需超出本条规定 的,支行应通过审贷流程,在申请授信额度时一并上送总行审批一) 以银行承兑汇票、我行的本外币定时存单、我行的保本 理资产品或我行认可的保单作质押品,以及100%保证金贷款等 较低风险的授信业务,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万元二)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单户贴现余额不高于5000万 元(含)且单笔金额不超过万元(含)的,由支行审批如超出以 上任一限制的,必须以贴现额度形式报总行审批总行原则上不对详细的单笔贴现业务进行审批三)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已审批商承贴现额度内的单户 贴现余额不得超1500万,且申请人应处于区以内原则上不接受 区以外企业办理商承贴现业务在未申请商承贴现额度的情形下 申请办理单笔商承贴现业务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上报总行审批第十九条关于信贷产品种类转换的规定一) 对支行或总行已审批的授信额度可由支行在额度内将 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相互调剂使用,其中艮行 承兑汇票额度转换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应剔除保证金部分,反 之则须含保证金二) 对于支行或总行已审批的贸易融资额度在低风险类产 品之间转换或由较高风险产品向较低风险产品转换的可由支行自 主调剂使用。
其中低风险类产品指出口押汇、福费庭(转卖及自 营)、出口信用保险押汇、即期进口开证中风险类产品指出口托收 押汇、出口商业发票押汇;高风险类产品指打包放款、远期进口开 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出口订单融资、进口代付等贸易融资 产品的风险级别分类如有变更的按总行最新资料文件为准第二十条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年,且利率应以 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为标准进行调节其中,期限超过2年, 或者期限超过1年且担保系数〉房产抵押系数的企业流动资金贷 款,须上送总行审批第二十一条 凡涉及我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所有授信业务,均上送总行审批第二十二条 担保方变更的审批权限对于已审批的授信额 度,在有效期内因保证人、抵押人或抵押物数量、价值、面积变更 等情形而造成担保状况变化,且授信风险金额发生变化的,应按变 化后的风险金额确定该变更事宜的审批机构;如风险金额不变 的,由原审批机构审批贷款展期审批权限贷款展期申请由原额度审第二十三条批机构进行审批贷款利率的审批权限贷款利率的确定以总行第二十四条最新发文为准不良贷款原则上只减不增(不良贷款指五级分 损失类的贷款)第二十五条类为次级、可疑、(一) 次级类贷款的转贷或展期执行正常、关注类贷款的审 批权限。
二) 可疑、损失类贷款原则上未能转贷或展期如为了降低 贷款风险和处置历史债务等特殊原因皮行可在做好压缩计划和贯 彻执行的前提下进行转贷或展期并执行正常、关注类贷款的审批 权限三) 对于在不良类贷款的基础上新增贷款,无论金额大小, 均需上报总行审批四) 已纳入资保中心管理的资产其抵贷、挂账、清收、盘 活等的权限另行依照总行对应不良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第二十六条 对同一户贷费用下有多个风险分类级别的(五 级分类口径),贷款审批时执行风险最高的分类级别所对应的审批 权限;贷款风险分类的级别变更调整后,授信审批权限按新级别对 应的权限执行第二十七条额度类信贷产品审批权限以下额度类信贷产品统一由总行审批,包括:(一)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原则上商承开票企业出票人) 只能向所属镇的支行申请商承贴现额度额度内详细贴现企业也只 能在该支行办理贴现二) 买方信贷业务额度三) 担保额度类业务,主要包括担保公司担保额度、对外 担保额度第二十八条 对应信贷产品制度有其他限制条件或管理 要求的,应一并遵守执行,结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审 慎从严〃的原则确定详细业务的审批权限第二十九条乐从钢材*场等专项审批权限另以总行下发的 授权资料文件为准。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各经营单位应在总行授权的范围内有序开展信贷 业务审批工作,禁止弄虚作假、化整为零或其他超权限审批的行 为,一经发现,总行有权采取下调信贷能力等级、下调甚至收回审批权限、内控考核扣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等一种或多种的 处罚措施第三十一条本办法除另有说明外,-级支行均包含总行营 业部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拟定、说明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