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分类考核被指不够细化.docx
5页央企分类考核被指不够细化 分类改革意味着国企在改革、发展、监管和考核上都将依据企业的不同类别差异化施策国资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中心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提出将探究建立特别事项管理清单制度,将企业担当的对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特别事项列入管理清单,作为考核指标确定和结果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企改革配套方案虽接连落地,但如何保证改革后的国企效益却始终没有明确答案直到昨日,国资委官网全文印发了《关于完善中心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划分了不同类型中心企业的经营责任,并明确将根据企业的功能和业务特点确定差异化的考核导向和内容,依据考核结果,实行与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业内认为,虽然《方案》大致厘清了不同央企的发展重心,但详细的考核模式、奖惩措施却不够明确,实施后的效果恐难保证 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依据《方案》,今后央企将分为三类实施考核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心企业,将以增加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实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价值创建水平。
对于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平安、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担当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心企业,将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平安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状况的考核而对于公益类中心企业,则把考核重点放在产品服务质量、成本限制、营运效率和保障实力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对中心企业的功能分类考核,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行与企业功能定位相符合、与企业负责人分类管理和选任方式相适应、与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并将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 《方案》的前半部分都在分析如何监管央企,后半部分却话锋一转起先强调企业负责人的个人考核,诚然领导层对于企业运行至关重要,但央企考核结果若只能左右领导层变动,却是有些隔靴搔痒,回避了最核心的问题,国企改革专家、上海天强管理询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告知北京商报记者,正确的做法,是将整个企业作为奖惩对象,一旦出现重度亏损等不达标状况,则实施全员降薪、裁员乃至退出市场 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近年来,我国相关政策频频发布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看法》,标记着国企改革的顶层方案落地。
同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看法》,依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企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这些文件都为本次《方案》出台奠定了基础 然而也有专家指出,尽管我国在去年就已将国企分为商业和公益两大类,但这样的划分目前尚未完全落到实处 现在考核方案的出台,就是对国企分类最好的督促,中国企业探讨院首席探讨员李锦表示,在考核的方式和内容不断细化后,将来,《方案》将很有可能倒逼国企进行分类,这也标记着有一个国企改革配套文件的落地 此外,《方案》还有助于填补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去年5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14家央企的审计结果,其中,中国航空、中国远洋等公司由于内部管理环节薄弱,未能刚好发觉下属公司挪用或奢侈资产;神华集团、中国电力等公司的决策也与国家部署产生了偏差 李锦指出,其实在央企分类时,除了中粮等3-5家央企将被分为公益类之外,大部分央企还将属于商业类的范畴在实行分类考核后,商业类央企将以考察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主,同时也会审核央企的投资回报,加强对央企的监管力度,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也将随之削减 考核方案仍需量身定制 尽管本次《方案》出台有助于国企分类的落地,但也有不少专家指出,《方案》本身也还具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
祝波善就坦言,《方案》仅是搭建了央企考核的一个简洁框架,措辞也都较为笼统概括,这其实就体现出了央企管理主体的尴尬,《方案》明确考核主体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其实就是国家国资委及中心各部委,由政府部门管理百余家央企,只能依据这类企业共性,出台尽量包涵的监管方案,的确没有方法进一步细化 李锦也对此表示,假如的确要国资委来执行这项措施,那必需要尽快细化《方案》,包括详细在什么时候起先实施、考核的频率、详细标准和方式都须要刚好公布,此外还要做好各政策之间的协调 以往央企同时背负着社会责任和企业效益两座大山,现在分类考核后,不能再搞大而全’的考核,商业类的企业就主要考察效益,公益类的企业就主要考察公益,这样也能为央企减负,让它们一心一意做主业 分类管理的确是重要一招,但现在出台已经有些晚了,祝波善表示,更进一步来说,最了解央企运行状况原委如何、管理层是否尽责的,其实是各家企业的董事会,在今后的央企改革中,应当更多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例如依据每一家央企的不怜悯况,量身定制考核方案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