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古籍本《 直斋书录解题》 评述.doc
9页1上海古籍本《直斋书录解题》评述张守卫(安徽大学 管理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39)摘要 上海古籍本《直斋书录解题》充分吸收前人的校勘成果,纠缪补阙,胪列异同,并取有关陈氏事迹及有关《解题》之资料附载于后,虽有某些不足,但仍不失为目前研治陈氏《解题》较好的一个本子关键词 上海古籍本 《直斋书录解题》 版本 评述《直斋书录解题》原本五十六卷,明清之际已佚目前流传于世的《直斋书录解题》传本,除两种旧抄残卷 1外,主要有三种一是清修《四库全书》时,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重新编排为二十二卷的本子,后人称之为四库馆辑本,简称馆本或四库辑本,或称永乐大典本、武英殿本、聚珍版本二是卢文弨以馆本为基础,取两种旧抄残卷,重辑的《(新订)直斋书录解题》五十六卷稿本,简称重辑稿本,或重辑本此本现藏上海图书馆,缺卷八至十六 2三是 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徐小蛮、顾美华的点校本(以下简称上海古籍本) 徐小蛮、顾美华点校本,以武英殿本为底本,主要参校旧抄残卷和卢文弨重辑的《(新订)直斋书录解题》五十六卷本的稿本,是目前收录《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图书数量较为全面的一个本子其成就,诚如潘景郑所言:“今者徐小蛮、顾美华两同志,以《大典》本为主,参校《郡斋读书志》及《文献通考》 ,又据抱经重订稿,正其脱讹。
博采前人校本,胪列异同,分别标注兼取有关陈氏事迹及各家记载文字资料附后,勒为一编,集陈书之大成,金声玉振,无间然也余深仰二君勤业之深,而又幸斯书观成有日爰忘其耄荒,率系数语,藉申鄙衷 ”[1]赞美之情,溢于言表深观是书, “集陈书之大成,金声玉振”之评,绝非虚语,但亦不免有不足之处今仅就上海古籍本《直1 《直斋书录解题》尚有两种旧抄残卷流传于世:一是现存于国家图书馆的元抄本,是目前可见最早的《解题》版本,仅存四十七至五十这四卷,即楚辞类一卷、别集类三卷卷首钤有“文渊阁印”、“季振宜藏书”、“汲古阁”、“曝书亭珍藏”、“朱彝尊印”等(详见陈红彦《元抄本 》(善本掌故),《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7-09-24 第 08 版)二是现存于北京大学的李盛铎木犀轩旧藏据宋筠藏本过录的本子 1清末缪荃孙《艺风堂藏书记》卷五《类书》十七《目录类》尝著录此本,云:“此钞帙虽不全,尚是陈氏原书存楚辞类一卷,总集类一卷,诗集类二卷,别集类三卷,类书类一卷,杂艺类一卷,音乐类一卷,章奏类一卷,歌辞类一卷,文史类一卷,神仙类一卷,释氏类一卷,兵书类一卷,历象类一卷,医书类一卷,卜筮类一卷,刑法类一卷原书惟别集分三卷、诗集分两卷,每类各自为卷,全书当分五十六卷。
与《大典》本相校,释氏类多二条,杂艺类七条,类书类二条,其余字句亦多同异,荃孙另撰《考证》收藏有‘龢松庵’白文长方印、‘筠’字朱文圆印、‘宋氏兰挥藏书善本’白文长方印卢文弨乾隆年间重辑《直斋书录解题》时,即根据此一残本重新排定了《解题》顺序,并受其启发,将二十二卷《四库》辑本调整为五十六卷2详见陈振孙撰《直斋书录解题》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版书前点校说明,第 3 页至 4 页2斋书录解题》整理的成就与不足论述如下,不妥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整理成就其成就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引用资料丰富徐、顾二氏于书前点校说明中,指出引用之资料有元抄本、卢文弨重辑稿本、傅增湘《直斋书录解题后记》 、 《郡斋读书志》 、 《文献通考》 、各史艺文志及其他有关《直斋书录解题》的校本、校语等经初步统计,徐、顾二氏引用之资料及次数如下:1、卢文弨《(新订)直斋书录解题》 卢文弨《(新订)直斋书录解题》是上海古籍本的主要参校本,故引用最多,凡 664次2、元抄本 97次3、 《文献通考》3 次4、 《宋史》2 次5、 《北史》1 次6、 《宋诗纪事》1 次7、 《小尔雅》1 次。
8、 《嘉泰会稽志》1 次9、孙奭《孟子正义序》1 次10、 《道乡集》1 次11、张宗泰《鲁岩所学集·跋陈振孙书录解题》22 次12、沈叔埏《颐綵堂文集·书直斋书录解题后》2 次以上计引书 12种,近 800次且统计时容有遗漏,而不致重出,其所参考之资料可谓丰富而于卢文弨重辑稿本、元抄本引用为最多,以其关系最为密切,且系原抄其他文献征引虽少,然或补直斋之未备,或考证异同,或纠正缪误,亦不可缺二)校勘之成就徐、顾二氏点校该书时,几备引卢文弨重辑稿本(徐小蛮、顾美华先生简称卢文弨重辑稿本为“卢校本” )和四卷元抄本,凡遇二本与馆本不同者,具出校记,校其脱缪、列其异同遍设《解题》之卷数、书名、作者、内容等各个方面今仅以徐、顾二氏所加“今案”之按语考之,以见徐、顾二氏校勘之成就1、补脱文从徐、顾二氏点校《解题》的说明中,可知徐、顾二氏仅据卢文弨重辑稿本即补馆本3所阙整条佚文 26条,此 26条佚文是:卷六职官类《金国官制》条;卷八地理类《雍录》十卷条、《江行录》一卷条、《九华总录》十八卷条、《南诏录》三卷条、《至道云南录》三卷条;按,以上六条具为史部,因无原本可据,卢氏所补当是据马氏《文献通考·经籍考》等书。
卷十农家类《洛阳贵尚录》一卷条;卷十一小说家类《知命录》一卷条、《前定录》一卷条、《该闻录》十卷条;按,据徐小蛮、顾美华引卢校注说明,《知命录》与《前定录》均是卢氏据《通考》补人 [2]卷十二释氏类《林间录》十四卷条、《龙牙和尚颂》一卷条、《释书品次录》一卷条;按,以上三条,据徐、顾二氏点校说明,前二条是卢氏据原抄本(李盛铎过录宋筠本)补,后一条据《通考》补卷十四音乐类《乐府杂录》一卷条;卷十四杂艺类《唐朝名画录》一卷条、《北海公砚录》一卷条、《南蕃香录》一卷条、《北苑茶录》三卷条、《茶录》二卷条、《东溪试茶录》一卷条、《北苑总录》十二卷条、《北苑别录》一卷条、《品茶要录》一卷条、《鼎录》一卷条、《古今刀剑录》一卷条;按,以上 11 条“杂艺类”之佚文,具为徐、顾二氏据卢氏重辑稿本所补,明言卢氏据原抄本所补者,只有《唐朝名画录》一条,其余径称“据卢校本补”据缪荃孙《艺风堂藏书记》所言,原抄本杂艺类只比四库辑本多 7 条,其余 4 条,想必为卢氏据他书所补,惜徐、顾二氏点校时未加说明,今亦无以知其所据卷十四类书类《实宾录》三十卷、《后集》三十卷条以上 26条佚文,虽系全引卢氏重辑稿本,但因卢氏重辑稿本异常珍贵,常人难以见到,故对学者来说,亦非常宝贵,徐、顾二氏的点校之功,还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除此此外,亦有据他书,补馆本《解题》文字之脱漏者,如:《解题》卷三语孟类《孟子正义》十四卷:“孙奭撰序言为之注者,有赵歧、陆善经,其所训说,虽小有异同,而共宗赵氏,今惟据赵注为本 ”徐、顾二氏点校曰:“今案:孙奭《孟子正义序》原文‘其所训说’上尚有‘自陆善经已降’一句 ”4按,徐、顾二氏所说为是,陈氏既引孙氏序原文,不应只脱此一句卷十七别集类中《唐子西集》二十卷:“宗学博士眉山唐庚子西撰张商英拜相,庚作内前行后坐贬惠州,归蜀而卒其文长于论议,所著《名治》 、 《存旧》 、 《正友》 、 《议赏》诸论,皆精确 ”徐、顾二氏点校曰:“今案:‘归’字馆本无,据《通考》和卢校本补 ”按,馆本无“归”字,其意难明徐、顾二氏,据《通考》和卢校本补其所阙,语意才通,甚是2、正讹误《解题》卷四正史类《四朝国史》三百五十卷:“绍兴二十八年置修国史院,修一朝正史……”徐、顾二氏点校曰:“今案:《宋史》卷三十一有:‘(绍兴二十八年)八日戊子朔,置国史院,修神、哲、徽三朝正史 ’据此, ‘一’应为‘三’ ”卷十七别集类中《沧浪集》十五卷:“集贤校理苏舜钦子美撰舜钦,易简之孙,杜祈公衍之婿……”徐、顾二氏点校曰:“今案:‘易简’原误作‘简易’ ,据《宋史》 、原抄本、卢校本改正。
”卷三经解类《六经正误》六卷:“柯山毛居正谊甫校监本经籍之误所欲刊正者,魏鹤山为之序而刻传之大抵多偏旁之疑似者也 ”徐、顾二氏点校曰:“今案:馆本‘籍之’倒置,今改正 ”此例甚多,仅举以上三条,以示例3、列异同《解题》卷三春秋类《春秋皇纲论》五卷、 《明例隐括图》一卷:“太常博士王哲撰至和中人……”徐、顾二氏点校曰:“今案:张跋云:‘王哲’为‘王皙’ ”按,张跋指张宗泰《鲁岩所学集》卷六《四跋书录解题》 以“王哲”为“王皙”之误,张宗泰没有举证,徐、顾二氏亦只罗列异同,但“王皙”讹为“王哲” “仍是可信的” [3]卷十一小说家类《思远笔录》一卷:“翰林学士九江王寓撰……”徐、顾二氏点校曰:“今案:‘寓’ , 《宋史》等作按,虽于史传有据,亦未擅改,只列异同,以示审慎‘ ’”5除考馆本与他文之异同外,凡馆本与卢文弨《(新订)直斋书录解题》五十六卷稿本卷帙次第及著录书籍之先后顺序,遇有不同,尽皆列之,以见二本之异同以上仅就徐、顾二氏点校时所加按语,以考其校勘之成绩如若再加上卢校本、元抄本与馆本之不同,及卢文弨校勘馆本之校语则几近 600余条,涉及馆本各个方面足见“二君勤业之深” ,其点校成就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三)书后所附有关陈振孙事迹及各家记载文字资料,为研究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整个附录分四个部分,附录一为有关《直斋书录解题》之提要题识,计 21种;附录二为有关陈振孙之生平和著述的记载,计 17种;附录三为陈振孙所撰序跋三则;附录四为卢校本《直斋书录解题新定目录》 这些附录的资料,对研究振孙生平及著述,无疑具有门径作用此外,书后还编有书名索引、著者索引二种,方便读者利用二、存在问题毋庸讳言,上海古籍本亦有明显的不足其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未能充分利用《文献通考·经籍考》以补馆本条文之阙四库馆臣、卢文弨及徐小蛮、顾美华先生,在辑录、点校《直斋书录解题》时,都曾从元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中辑补《直斋书录解题》佚文,补入各自的版本中,但仍辑佚未尽,笔者在读《文献通考·经籍考》时,即发现上海古籍本未收录的《直斋书录解题》佚文 8条,撰《佚文八条》 ,刊登在《中国典籍与文化》季刊 2008年第 1期此 8条佚文是:史部地理类《东京梦华录》条、 《吴兴杂录》条、 《北户杂记》条、 《南行录》条、 《岭表异录》条;子部小说家类《灯下闲谈》条;子部类书类《古今故事录》条;集部别集类《绛守园池记注》条此 8条佚文即可补上海古籍本《直斋书录解题》之所阙。
二)校勘大多只列异文,缺乏考辨按断,对底本文字、断句之讹误,亦未作改动1988年 10月《古籍整理出版与情况简报》第 199期,刊载曹济平《点校商榷》一文,就点校本《歌词类》中的一些问题,作了探讨,指出其不妥之处主要有两点1、考辨按断不够在古籍整理中常常会遇到一些真伪舛误等问题,需要进行考订辨证,审核可信者应以按语论断出之倘若信手拈来,不加考辨,难免会出现以讹传讹 ”如:该书六二四页《书丹词》一卷(一) : 眉山程垓正伯撰王称季平为作序一) 张跋云:垓与东坡为中表,而其词乃编入南宋诸家中,时代舛矣垓家有拟坊名‘书舟’ ,故以名集,此作‘书丹’亦误6按:张跋是指张宗泰作《再跋书录解题》 ,跋见所著《鲁岩所学集》卷六跋中所谓“垓与东坡为中表”云云,乃沿袭明杨慎《词品》之误对此讹误,况周颐《蕙风词话》卷四《程正伯非东坡中表》条、唐圭章《读词札记·程垓非东坡中表》条已作辩正,确然可信对此已经解决的问题,点校者即应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改正张宗泰跋文之沿讹,并以按语论断出之,庶不致以讹传讹2、对底本明显错误之处未作改动整理古籍所采用之底本,大都为善本、足本,并与他本比勘对校然而即使宋版善本,也并非毫无差错。
倘底本有误而改正有据者,则应改动底本,并出示校记根据如果底本有疑误,而改正根据不足者,则不宜改动,可径出校记但该书点校者对底本明显错误者未作改动如该书六二六页:《金谷遗音》 (一)一卷:石孝文(二)次仲撰一)卢校本“石”作“谷” 二)卢校本“文”作“友” 按:《四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