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docx
5页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课程学习成绩测评 (一)对于一年级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中的测评课程范围为本人学习计划内的全部课程 (二)除英语成绩外,其他课程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创新能力测评细则 (一)科学技术成果 1. 凡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每篇论文加4分,CSSCI刊物每篇论 文加5分 2. 凡在普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文章,每篇论文加2.4分 3. 凡参加市校级学术论坛并在主论坛宣读论文的,每篇论文加2分;在分论坛 宣读的加1分;未宣读论文但被收录到论文集的加0.5分省部级学术论坛,相应加分基准提高1分;国家级与国际学术论坛,相应加分基准提高2分 4. 凡在学校科技论文大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 加1分 5. 主持课题并在评奖年度内拿到结题证明的,校级课题(如团委科研立项等) 加2分。
参与课题并在结题报告中排名前三位的,校级课题加1分,省级课题加2分,国家级课题加3分在评奖年度内拿到课题但尚未结题的,加分折半 6. 凡在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含暑期社会实践报导)的,市级报纸加1分, 省级报纸加2分,在重大理论报纸如《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等加4分 在报刊上发表散文、时评等非学术文章的,每篇加1分 注: ①加分文章的发表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编辑部纸 质或电子信件、用稿通知等一律不作为加分依据,发表文章的时间以文 章正式刊出为准 ②是否为核心期刊或CSSCI刊物,以当年公布的名录认定 ③非学术成果的加分一律含纳在社会活动一项中计算 ③同一篇文章符合多个条件的不重复加分,以最高档加分为准 ④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无论第一作者是导师、其他老师或同学, 加分一律折半,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 ⑤此项累计总分无上限 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课程学习成绩测评 (一)对于一年级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中的测评课程范围为本人学习计划内的全部课程。
(二)除英语成绩外,其他课程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创新能力测评细则 (一)科学技术成果 1. 凡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每篇论文加4分,CSSCI刊物每篇论 文加5分 2. 凡在普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文章,每篇论文加2.4分 3. 凡参加市校级学术论坛并在主论坛宣读论文的,每篇论文加2分;在分论坛 宣读的加1分;未宣读论文但被收录到论文集的加0.5分省部级学术论坛,相应加分基准提高1分;国家级与国际学术论坛,相应加分基准提高2分 4. 凡在学校科技论文大赛中获奖的,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 加1分 5. 主持课题并在评奖年度内拿到结题证明的,校级课题(如团委科研立项等) 加2分参与课题并在结题报告中排名前三位的,校级课题加1分,省级课题加2分,国家级课题加3分在评奖年度内拿到课题但尚未结题的,加分折半 6. 凡在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含暑期社会实践报导)的,市级报纸加1分, 省级报纸加2分,在重大理论报纸如《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等加4分。
在报刊上发表散文、时评等非学术文章的,每篇加1分 注: ①加分文章的发表时间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编辑部纸 质或电子信件、用稿通知等一律不作为加分依据,发表文章的时间以文 章正式刊出为准 ②是否为核心期刊或CSSCI刊物,以当年公布的名录认定 ③非学术成果的加分一律含纳在社会活动一项中计算 ③同一篇文章符合多个条件的不重复加分,以最高档加分为准 ④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无论第一作者是导师、其他老师或同学, 加分一律折半,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 ⑤此项累计总分无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