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办事指南.doc
5页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办事指南 签署受理与否的书面凭证 不合格 资料 补充 完善 合格 厅政务中心窗口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适用范围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 ●业主应提交的资料 ●审批时限 ●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10 份 受理之日起1 个工作日内办毕 受理 不受理 备案登记 审查资料是否 齐全、规范 退还资料,不受理 书面凭据交业主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适用范围 建设项目对环境有轻度影响的 ●业主应提交的资料 ●审批时限 1、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一式10 份(含电子文 档); 2、技术评估意 见一式13 份;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 记表》和《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审批备案表》各4 份及电子文档(环评单位制 作、填写); 4、主管部门预审 意见(有主管部门的提交); 5、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护方案; 6、听证会(论证 会意见)。
受理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签署受理与否的书面凭证 不合格 资料 补充 完善 合格 厅政务中心窗口 报告表批文、 《报告表》、评估 意见等资料送受理中心 ●办理流程图 受理 不受理 报告表审批 审查资料是否 齐全、规范 退还资料,不受理 书面凭据交业主 受理凭据 交业主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用范围 建设项目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 ●业主应提交的资料 ●审批时限 受理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 本(含电子文档) ; 2、技术评估意见16 份;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 批备案表》各4 份及电子文档(环评单位制作、填写) ; 4、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有主管部门的提交) ; 5、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 水土保持方案; 6、需要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的,提交听证会(论证会)意 见。
●办理流程图 签署受理与否的书面凭证 不合格 资料 补充 完善 合格 厅政务中心窗口 审批意见及相关资料送受理 中心 受理 不受理 报告书审批 审查资料是否 齐全、规范 退还资料,不受理 书面凭据交业主 受理凭据 交业主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建 设 项 目 试 生 产(运 行)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程 序 ●适用范围 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已同步建成或落实, 已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 ●业主应提交的资料 ●审批时限 ●办理流程图 试生产请示 现场检查确实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的下达同意试生 产(运行)通知单,不符合试生产(运行)条件的下达 《整改通知》 5 个工作日内办毕 业主提出试生产请示 我厅自行或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局赴现场检查 “三同时” 是否落实 我厅发给《试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批准通知单》,根据 排污申请在当地领取《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未落实 建设项目单位根据 要求进行整改 重新 申请 试生 产 建设单位自试生产(运行)之日起,必 须按规定监测污 染源排放情况,必要时应进行 环境影响监测。
必 须每 天记录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情况 试生产期为三个月 三个月确不具备环保验收的, 须在三个月内向我厅提 出延期验收申请,试生产期最 长不得超过一年 试生产(运行)期,经我厅同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 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 试生产(运行)期满,向我局提出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验 收申请 进入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 已落实 厅政务中心窗口 负责验收监测的单位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方案, 报我 厅审查,同意后进行验收监测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审 批 程 序 ●适用范围 经试生产(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能稳定运行,生 态保护措施已落实,污染物排放能满足环保要求, 且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建设项目 ●业主应提交的资料 ●审批时限 ●办理流程图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申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各10 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备案表》各4 份、 环评资料电子文档1 份。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提交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和《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表》各10 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验收备案表》各4 份、环评资料电子文档1 份 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申请卡》10 份 收到齐全、规范的资料,受理之日起15 个工作 日内办毕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办理受理登记,回执交业主 不合格 资料补充完善 建设单位将项目环保验收申请报告分 别送地方环保局、有关主管部 门签署意 见,我局办理验收意见 合格 厅政务中心窗口 公示 同意 不同意 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止 试生产(运行)下达《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整改通 知》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后经检查仍达不到 要求,按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我厅组织有关部门、 地方环保局组成环 保验收组现场检查, 核实有关环保验收 条件,提出验收组 意见 审查相关资料 是否齐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