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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宋馆阁之校勘史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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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論兩宋館閣之校勘史書 2014-10-28 15:53:49 《史學史研究》汝企和 近年來研究北宋官府校勘狀況的論文已有數篇,研討南宋館閣校勘的則很少 見,本文專門探究宋代史部書校勘方面的特色和成就 本文所述之校勘活動,主要是朝廷中以校勘史書為主要目的的文獻整理活 動兩宋曾多次綜校四部之書, 其中當然也包括史書, 然因其目的不是專門校史 書,故本文不計算在內 一 兩宋館閣校勘史書共計21 次,其中北宋 12 次,南宋 9 次 北宋校勘始於“前三史” : “太宗淳化五年七月,詔選官分校《史記》、前、 後《漢書》:崇文院檢討兼秘閣校理杜鎬、秘閣校理舒雅、吳淑、直秘閣潘慎修 校《史記》,朱昂再校;直昭文館陳充、史館檢討阮思道、直昭文館尹少連、直 史館趙況、直集賢院趙安仁、直史館孫何校前、後《漢書》既畢,遣內侍裴愈 賫本就杭州鏤板 (註: 《宋會要輯稿 ?崇儒》 (以下略作 《崇儒》 ,中華書局 1957 年 11 月版)四之一原文“阮思道”之“阮”作“院”, “孫何”之“何”缺, 據《玉海》(江蘇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7 年 12 月版)卷四三改、補又見 《麟臺故事》 (以下略作《麟臺》 ,上海涵芬樓影印之 《四部叢刊續編》 本)卷二。

      ) 這次校勘參加人數頗多,校後立即“鏤板” 第二次為真宗朝之復校《史記》 : “鹹平,真宗謂宰臣曰: ‘太宗崇尚文史, 而三史版本如聞當時校勘未精,當再刊正’乃命直史館陳堯佐、周起、直集賢 院孫僅、丁遜復校《史記》 尋而堯佐出知壽州,起任三司判官,又以直集賢院 任隨領之 (註: 《崇儒》四之一又見《麟臺》卷二 )此次校勘,始於“鹹平 中” (註: 《玉海》卷四三“淳化校三史”條下又見《麟臺》卷二 ,至“景德 元年正月丙午”(註: 《玉海》卷四三“淳化校三史”條下又見《麟臺》卷二 “校畢” , (註: 《崇儒》四之一 “任隨等上復校《史記》並刊誤文字五卷,賜 帛(註: 《麟臺》卷二這次校勘是由真宗親自發起的,其值得註意之處在於 將“刊誤文字”另編為五卷上進 第三次是校《三國誌》 等: “鹹平三年十月, 詔選官校勘《三國誌》、 《晉書》 、 《唐書》 以直秘閣黃夷簡、錢惟演、直史館劉蒙叟、崇文院檢討直秘閣杜鎬、 直集賢院宋臯、秘閣校理戚綸校《三國誌》,又命鎬、綸與史館檢討董元亨、直 史館劉鍇詳校直昭文館許袞、陳充校《晉書》,黃夷簡續預焉,而鎬、綸、鍇 詳校如前 (註: 《崇儒》四之二又見《玉海》卷四三、《麟臺》卷二、《續資 治通鑒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引自上海古籍出版社精裝版《四庫全書》,前 言為 1987 年 8 月)卷五六。

      “直昭文館安德裕、 ,, 勾中正、 ,, 直集賢院範 貽永、,, 直史館王希逸咱董元亨、劉鍇同校勘《唐書》,宮苑使劉承圭領其事, 內侍劉崇超同之五年,校畢,送國子監鏤板校勘官賜銀帛有差,鍇特賜緋魚 袋 ” (註: 《麟臺》卷二這次校勘,僅上述所記之參加者已有十數人,歷時一 年有余,且校後立即“鏤板” , “惟《唐書》以淺謬疏略,且將命官別修,故不令 刊板 ” (註: 《崇儒》四之二又見《玉海》卷四三、《麟臺》卷二、《長編》卷 五六 )此處之《唐書》,顯然是指後晉劉昫等所撰之《舊唐書》 第四次在景德元年:“ (正月)丁未,命刁衍、晁迥、丁遜復校前、後《漢書》 ” (註: 《玉海》卷四三至二年七月,“衍等上言:‘ 《漢書》歷代名賢競為註釋, 其得失相參,至有章句不同、名氏交錯除無可考據外,博訪群書,遍觀諸本校 定 ” (註: 《崇儒》四之一又見《麟臺》卷二 )刁衍所言之“博訪群書” “校 定” ,當是陳垣先生四校法中的 “他核” ,而“遍觀諸本核定” 顯然是“對校”了 此次校勘歷時一年半其結果為: “ (校正文字)凡三百四十九簽,正三千余字, 錄為六卷以進,即賜器幣有差 ” (註: 《崇儒》四之一。

      又見《麟臺》卷二 )僅 在兩部史書中便校正了三千余字,可謂效果明顯 更值得註意的是: 本次校勘亦 將校勘結果集結成冊“以進” 第五次為校《後漢書》中的誌書: “乾興元年十一月,判國子監孫奭言: ‘劉 昭《補註後漢誌》三十卷 ,, 乞令校勘,雕印頒行命本監直講馬龜符、 王式、賈昌朝、黃鑒、張維翰、公孫覺、崇文院檢討王宗道為校勘,奭咱龍圖閣 直學士馮元詳校天聖二年,送本監鏤版 (註: 《崇儒》四之五,四之六其 中劉昭《補註後漢誌》 原作《註補,, 》 ,據《宋史》 (中華書局 1977年 11月版, 下同)卷二○三《藝文誌》改 ) 《後漢誌》僅三十卷,校勘時參加者至少九人,且分校勘、詳校兩個步驟, 又費時一年有余,可見亦是一次相當認真的校勘 第六次為校《天和殿禦覽》 : “仁宗嘗謂輔臣曰:‘ 《天和殿禦覽》可命校定模 本刊行之’ ” (註: 《玉海》卷五四 《天和殿禦覽》是《冊府元龜》之精華: “乾 興初,, 於 《冊府元龜》中掇其善美事,得其要者四十卷 ,, 名曰 《天和殿禦覽》 ” (註: 《玉海》卷五四 )至“天聖二年五月甲寅, 內出《天和殿禦覽》 四十卷,, 下秘閣鏤板 (註: 《玉海》卷五四。

      《冊府元龜》本為類書,但“惟取六經、子、史,不錄小說”(註: 《四庫全 書總目》 (中華書局 65 年 6 月版,下同)卷一三五 , 其原名為《歷代君臣事跡》, 顯然偏重於史;此次摘錄為《天和殿禦覽》,仁宗也將它視為史書(註: 《玉海》 卷五四 ) ,因此本文將它歸入史書類且《冊府元龜》“引書近二千多種”(註: 見劉乃和: 《 〈冊府元龜〉 新探?序》 ,中州書畫社 1983 年 4 月版 ) ,因而此次“校 定”當以他校為主,而非止簡單的校對本次校勘值得註意之處為:發起者是仁 宗;所校為當代之書 第七次是校《南、北史》、 《隋書》 : “仁宗天聖二年六月,詔直史館張觀、集 賢校理王質、晁宗愨、李淑、秘閣校理陳詁、館閣校勘彭乘、國子監直講公孫覺 校勘《南、北史》、 《隋書》 ,及令知制誥宋綬、龍圖閣待制劉燁提舉之,, 又奏 國子監直講黃鑒預其事 ” (註: 《崇儒》四之六又見《麟臺》卷二、 《玉海》卷 四三 )僅此處所載,參與者就已達十人之多至“ (天聖)三年十月,( 《隋書》 ) 版成四年十二月,《南、北史》校畢以獻各賜器幣有差 ” (註: 《崇儒》四之 六又見《麟臺》卷二、 《玉海》卷四三。

      仁宗以前,已校勘了正史中的前四史、 《晉書》 、 《唐書》等,本次校勘,顯 然是校勘正史的繼續其中《南、北史》後又復校之:“景右元年四月丙辰,命 宋祁等復校《南、北史》 ” (註: 《玉海》卷四三 第八次為復校:“ (景右元年)九月癸卯,詔選官校正《史記》、前、後《漢 書》 、 《三國誌》、 《晉書》 ” (註: 《玉海》卷四三其中較為突出者是校 《漢書》 : “會秘書丞余靖進言: ‘ 《前漢書》官本謬誤,請行刊正 ’詔靖及國子監王洙盡 取秘閣古本對校,逾年乃上《漢書刊誤》三十卷 (註: 《長編》卷一一七景右 二年九月壬辰條又見《麟臺》卷二、 《玉海》卷四三 《宋史?藝文誌》中亦明 載: “余靖《漢書刊誤》三十卷 ”參加者還有:“詳定官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 李淑、宋郊 (註: 《麟臺》卷二又見《玉海》卷四三、 《崇儒》四之一 這次校勘,對《漢書》已至少是第三次復校了, 結果又校出三十卷刊誤文字 對一部史書,在約四十年內如此一而再、 再而三地讎校,且校正文字達三十余卷, 這在我國兩千余年校勘史上亦不多見而至“神宗熙寧二年八月六日, 參知政事 趙抃進新校《漢書》印本五十冊,及陳繹所著《是正文字》七卷。

      (註: 《崇儒》 四之十 )即又校出不少錯謬,由此亦可見校勘工作是何等艱辛 第九次校《國語》則是與校子書同時進行的:“景右四年十月十七日,翰林 學士李淑言: ‘,, 《國語》、 《荀子》 、 《文中子》 ,, 欲望取上件三書差官校勘、 刻板,撰定《音義》,付國子監施行 ” (註: 《崇儒》四之七本次校勘 是為考試出題之需 第十次為“嘉右校七史”: “六年八月庚申,詔三館、秘閣校理《宋》 、 《齊》 、 《梁》 、 《陳》 、 《後魏》 、 《周》 、 《北齊》七史,書有不全者訪求之 ” (註: 《玉海》 卷四三 ) 至 “嘉右七年十二月, 詔以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國子監鏤板頒行 (註: 《玉海》卷四三又見《崇儒》四之十九其中《陳書》稍遲:“至八年 七月, 《陳書》三十六篇者始校定 ” (註: 《元豐類稿》(引自《四部備要》, 《中 華書局》 1989 年 3 月版)卷十一《陳書目錄序》 《郡齋讀書誌》卷二上載:嘉 右所校七史,“政和中始皆畢此說與《元豐類稿》卷十一、 《玉海》卷四三、 卷五二所載皆異,恐誤,本文不取 ) 本次校勘最值得註意之處是為校勘而搜求書籍,從《郡齋讀書誌》卷二上、 《元豐類稿》卷十一等書中可看出:當時為校勘而求書,時間上長達一年多,範 圍遠及州縣。

      第十一次為校《後漢書》 : “仁宗讀《後漢書》,見‘墾田’字皆作‘懇’字, 使侍中傳詔中書,使刊正之 (劉)攽為學官,遂刊其誤為一書雲 ” (註: 《郡齋 讀書誌》卷五上 《郡齋讀書誌》卷五上著錄有: “ 《西漢刊誤》一卷,《東漢刊 誤》一卷右 ,, 劉攽所撰也 《宋史》中亦載:“ (劉)攽作《東漢刊誤》 ,為 人所稱 ” (註: 《宋史》卷三一九《劉攽傳》 )此《刊誤》進呈時間為:“治平三 年四月,, 劉攽上 (註:宋版《東漢刊誤》卷一,轉引自曾貽芬:《宋代對歷 史文獻的校勘》, 《史學史研究》 1992年第三期 )這次校勘的發起者又是仁宗 第十二次為校 《資治通鑒》: “元豐八年九月十七日, 準尚書省劄子, 奉聖旨, 重行校定 (註: 《資治通鑒》 (中華書局 1956年 6月版)書後之《獎諭詔書》 ) 《資治通鑒進書表》標明進呈時間為“元豐七年十一月”,即成書後不到一年就 進行“校定” 後至“哲宗元右元年三月十九日,宰臣司馬光言: ‘秘書省校書郎 黃庭堅好學有文, 欲令與範祖禹及男康同校定 《資治通鑒》 ’並從之 ” (註: 《崇 儒》四之十 《通鑒》引書數百種,此處之“校定” ,當是以他校為主。

      而《通 鑒》付梓的時間為:“元右元年十月十四日,奉聖旨,下杭州鏤板 (註: 《資治 通鑒》書後之《獎諭詔書》 )由此可見,本次校勘的目的就是為刻印之需 由編纂者親自上書、要求校定剛剛編纂之書,這在我國校勘史上頗為罕見 對史書的校勘在南宋仍占有重要地位,達9 次之多 第一次始於紹興元年:“七月七日,監行在都進奏院章效上歐陽修纂《太常 因革禮》一百 ,, 仍令秘書省逐旋借本校勘、抄錄,藏於本省 (註: 《崇儒》 五之三○這段史料中, “令秘書省”前之“仍”字頗耐人尋味:似表示在這次 校勘之前已有先例然筆者迄今尚未發現此前有南宋館閣校勘的記載,尚待來 日 )此書書名為英宗所賜註: 《四庫全書總目》書後之附錄 )本次校勘後僅 為“抄錄”,而未鏤板 第二次始於紹興三年:“七月六日, 秘書少監曾統等言:‘伏聞前任本省官洪 楫有《神宗皇帝朱墨本實錄》 、神宗、哲宗《兩朝國史》、 《哲宗實錄》、國朝典章 故事文字,望取索名件,官給紙劄,借本繕寫各一部,仍選差官校對,赴本省收 藏 ’從之 ” (註: 《崇儒》四之二三至“七月十三日,詔:‘昨曾統所進《神 宗皇帝實錄》 ,, 仍專令胡呈、李彌正等校勘’ ” (註: 《崇儒》四之十三。

      這段 史料在“七月”前尚有“七月”二字,然未載是何年 但詔中有“昨曾統所進 《神 宗皇帝實錄》 ,, ” ,可見此詔距曾統進《神宗實錄》之日甚近,因此本文將其 附於曾統上言之後 此處所言之“朱墨本實錄” , 《玉海》中載之頗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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