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女性主义法学.doc
22页江 西 理 工 大 学本 科 毕 业 设 计(论文)题 目:论女性主义法学 学 院:文法学院专 业:法学班 级:法学092班学 生:彭小丽学 号:24号指导教师: 杨凌雁 职称:讲师 内容提要 女性主义法学是女性主义与法学结合的产物,是现代西方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伴随着女性主义运动而产生女性主义法学主要从理论上探讨在法律领域内女性是如何受压制,以及国家和法律是如何保护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压迫和歧视女性主义法学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对具体问题的关注,理论上主要包括提出妇女问题的方法、实际推理的方法、提高觉悟的方法及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对具体问题提的考察主要包括女性在家庭暴力、性骚扰、婚内强奸及色情文化等方面应受到的法律保护女性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体现在各理论流派中,主要包括自由女性主义法学理论、文化女性主义法学理论、激进女性主义法学理论和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理论本文将对上述内容予以概括和论述,发表自己的一些见解关键词:女性主义法学,社会性别,父权制AbstractFeminism Feminist Jurisprudence and law is a product of integration, is an important modern Western legal branch, along with the feminist movement arising. Feminist Jurisprudence mainly discussed theoretically in the legal field is how oppressed women, as well as state and law is how to protect male to female domination, oppression and discrimination. Feminist Jurisprudence research scope includes legal theory and research on specific issues, in theory, women's issues, including proposed method, the actual method of reasoning, awareness-raising methods and gender analysis; investigation of specific issues mentioned including women in domestic violence, sexual harassment, marital rape, and sexual and cultural aspects should be legal protection. Feminist Jurisprudence main ideas embodied in the theory of genres, including freedom of feminist legal theory, cultural feminist legal theory, radical feminist legal theory and postmodern feminist legal theory. This article will be summarized and discussed above, published some of his insights.Keywords: Feminist Jurisprudence, gender, patriarchy目 录内容提要 IAbstract II目 录 III一、女性主义法学概述 1(一)女性主义法学产生的社会基础 1(二)女性主义法学产生的思想基础 2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论 4(一)提出妇女问题的方法 4(二)提高觉悟的方法 4(三)实际推理的方法 5(四)社会性别分析方法 5三、女性主义法学主要理论流派 7(一)自由女性主义法学 7(二)文化女性主义法学 8(三)激进女性主义法学 9(四)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 10四、女性主义法学评价 13(一)理论价值 13(二)实践价值 14(三)局限性 15参考文献 17致 谢 18一、女性主义法学概述 “女性主义法学”首次被使用是在1978年,安.司盖勒(Ann Scales)在哈佛大学的一个研讨会上。
《布莱克法律辞典》中结合女性主义法学下的定义是:“作为法理学的一个分支,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女性与法律的关系,包括法律和社会对女性偏见的历史、这些偏见在现代法律中的消除以及女性法律权利和在社会中的认可的增强Bryan A. Garmer.Editor in Chief, Black.s Law Dictionary, Abridged Seventh Edition[M].West Group,2000.690.转引自王丽萍.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及其启示[J].法学论坛,2004(1).总的来说,女性主义法学主要是从女性的视角出发,探讨女性受压迫是如何表现在法律领域内的,国家和法律又是如何对待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压迫和歧视,造成这种现象的基础有哪些,应该如何认识和改变这种传统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使法律建立在保护女性权利合理公正的基础上女性主义法学理论和实践的产生和发展,是与争取女性解放的整个女性主义运动相关联的同时女性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也离不开众多法学家们对女性的研究和对批判法学与解构主义的借鉴正因为有了这些社会基础与思想基础的支持,才有了以女性为研究视角的女性主义法学一)女性主义法学产生的社会基础首先是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开始于英国,主要是使用机器代替原本手工生产的革命工业革命的爆发和对劳动力的需求,使得很多女性从家庭中走出来,进入工厂和一些由男性统治地位的领域工业革命造就了“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为女性的解放创造了条件,这种女性从狭小的家庭空间中解放出来成为独立、自由的个人的过程,完成了女性从私人领域到公共领域的角色过渡其次是妇女运动妇女运动也为女性主义法学的诞生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妇女运动的浪潮可以分为两次,妇女运动第一次浪潮中,妇女们借鉴启蒙时期的“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理论,展开了要求政治平等,取得女性选举权为主要目标的斗争此次女性主义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在英国、法国、瑞典等国相继颁布了女性和男性平等的选举权的法律第二次妇女运动浪潮的发展源于对第一次妇女运动浪潮的质疑,因为第一次妇女运动浪潮没有改变女性的传统角色,女性在其他领域并没有获得平等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致力于消除两性差异,消灭两性之间的不平等,消除导致法律对男女两性差别规定的根源,从根本上实现男女两性的平等二)女性主义法学产生的思想基础首先是批判法学在20世纪70年,女性主义法学是批判法学的一部分,因此其发展与批判法学的发展存在密切联系。
一些女性主义法学者接受了批判法学的观点,甚至借用了批判法学的一些概念、原理和方法批判法学家认为,法律不具有必然性、中立性和客观性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法是不同社会力量相互博弈的偶然产物,是统治者意志的表现,不会因司法人员会根据审判结果而选择不同的法律批判法学的思想对于女性主义法学产生有重要的启发意义,这对女性主义法学影响深远例如,女性主义法学同样也反对法律的必然性、中立性和客观性并在此基础上论证法律对女性的真实态度——一种对女性压迫的态度其次是女性主义思想女性主义法学作为女性主义和法学结合的产物,其思想渊源必然包括女性主义思想由于女性主义法学各派在认识论上的差异,她们对法律的看法也有所不同例如,自由女性主义者认为,女性和男性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女性受压迫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差异带来影响,而是因为生理差别带来的不平等的社会角色使得女性不能享有和男性同等的竞争机会要争取与男性的“同等机会”,必须改善教育和经济制度在自由女性主义看来,要提高女性的地位,就必须赋予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废除那些对女性个人利益和选择的不公正的法律与教育体制,主张纠正这些不公正自由女性主义反对强调性别的差异,而非常强调男女两性的相似性。
例如,它认为,女性在攻击性、抱负、力量和理性等方面拥有同男性相同的能力自由女性主义者消除男女不平等的主要战略是:为女性争取受教育的权利、同工同酬的权利并争取相应的法律改革再次是解构主义解构主义”始于法国,主要是对现代主义正统原则和标准批判地加以继承,运用现代主义的语汇去颠倒、重构各种既有语汇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否定传统的基本设计原则(美学、力学、功能),由此产生新的意义解构主义最大的特点是反中心,反权威,反二元对抗,反非黑即白的理论而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中运用了解构主义的一些方法,对统一的“女性”、“差别”、“平等”等概念进行解构,提示立法者不存在普遍的权利,女性因为其阶级、种族、能力甚至年龄的不同权利都可能有所不同,所以应从不同妇女的具体经验出发,承认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在差异的基础上设计法律,寻求性别的平等与和谐最后是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是相对于现代主义而言,主要是指一种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以逆向思维分析方法批判、否定、超越现代主义的理论基础、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为基本特征的思维方式其主要目的是对真理的普遍性、理性的力量、法律的权威、平等、自由、公正等现代社会所赖以建立的主要价值采取了普遍怀疑的态度。
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借鉴了后现代主义的分析方法,对传统法律予以批判,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论 女性主义法学者对法律方法非常关注,认为“方法体现每种有关社会现实理论的特点,它确定这种理论的核心、组成和过程,并且会产生不同的政治概念,在这种意义上,方法构成对真理的理解,它确定什么作为证据和什么作为结论”,王丽萍.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及其启示[J].法学论坛,2004(1).为了揭示现存的权力结构的不合理,我们必须摒弃原有的方法她们不仅提出女性主义法律方法,同时还强调对女性主义法律方法的理解通过对女性主义法律方法的理解,从而可以改变人们认为的法律领域中女性主义者的主张不合法的和不正确的观点这些方法试图揭示法律事件中易于被传统方法忽略或压制的特点女性主义法学者提出以下几种女性主义法律方法前三种方法是凯莎琳·巴特利(Katharine Bartlett)1990年2月在《哈佛法律评论》第4期(总第103期)中发表的《女性主义的法律方法》中提到的三种方法.转引自王丽萍.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及其启示 [J].法学论坛,2004(1).(一)提出妇女问题的方法 提出妇女问题,主要是提出社会惯例或法规中社会性含义的问题:法律法规是否遗漏了妇女的一些权利,在哪些方面把妇女的权利给遗漏了,如何纠正这些方面的权利。
在法律方面,提出妇女问题就是看法律如何忽视妇女的经验和价值,法律规则在哪些方面对妇女不利和造成现行法律对妇女不利原因,并提出如何改正的建议提出妇女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揭示政治上的选择和社会制度上的安排如何造成妇女的从属地位;二是帮助人们认识社会结构如何体现在法律规范中,并使人们认识到这些规范中蕴含着区别男女两性并使女性屈从于男性的内容 在法学领域,提出妇女问题就意味着解释在法律领域内妇女具有哪些特殊性,使妇女在法律生活中的自由度和能见度得以提高一旦提出妇女问题形成了一种方法,这一过程本身已经展开了对法律整体的批评,因为提出妇女问题这种方法不仅是为了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