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页数)浙西丘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docx
8页HONGYU.MACRO浙西丘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明确提出将实施“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九大工程,并要求编制相关专项建设规划,与《“双重”规划》构成“1+N”规划体系其中,《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主要着眼于南方丘陵山地带森林、湿地、草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规划区内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体系、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森林草原防火、科研监测等建设内容,将通过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专项建设规划予以部署和建设一、 重大意义《“双重”规划》将南方丘陵山地带作为“三区四带”之一,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并将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列为九大工程之一,为做好南方丘陵山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明确了工作思路实施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是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的重要抓手,是改善南方地区生产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保障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总体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依据《“双重”规划》总体布局,以南方丘陵山地带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基础,统筹考虑自然地理单元连续性、流域生态系统完整性、重要物种分布等因素,结合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特征、资源禀赋和生态问题,优化形成南岭山地、武夷山、湘桂岩溶地区3个生态保护修复板块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力推进长江、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治理、林业血防建设、草山草坡保护修复等重点任务,实施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武夷山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湘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南方丘陵山地带矿山生态修复4项工程,共20个重点项目,全面构建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三、 浙西丘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对区域内所有天然林实行严格保护,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完善长江防护林体系推进钱塘江沿岸两侧山体植被恢复,建设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沿江防护林带加强中幼林抚育、纯林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建设油茶等木本油料经济林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人口密集区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主,加强植被保护,对坡耕地实施综合整治;经济林建设区,加强茶园、板栗林等经济林水土流失防治。
加强古树名木日常管护,推进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和复壮四、 保障措施(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领导机制,以及中央统筹协调、省(自治区)抓总责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承担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实施工程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和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生态建设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二)加强资金筹措保障根据《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中央与地方按照财政事权划分履行支出责任中央资金视国家财力情况在年度中统筹安排,并与有关专项设置、投资标准、补助政策调整情况做好衔接地方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各项政策措施合力,大力支持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投向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积极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相关政策,推动建设资金渠道多元化。
同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三)完善工程建管体系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或修订有关重大工程专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建设规划、监督检查、规划评估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各部门在项目组织、建设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职责;结合规划主要内容和重大工程建设实际,积极开展有关工程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推动统一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建设标准积极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推进工程建设任务落地上图,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构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测监管专题应用,建设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系统,推进各类数据共建共享,构建国家—地方互联互通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平台,定期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明确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及责任主体、建设目标和进度要求,建立完善项目监督考核和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和投资效益实施森林、草原、湿地等调查监测评价,强化工程监管支撑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将生态保护工作开展、责任落实等情况纳入督察范畴,坚决杜绝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四)协同推进各项重大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双重”规划》总体部署,积极做好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与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相关重大工程的协同配合,统筹加强保护体系和治理工程建设,科学配置自然保护和人工修复措施,全面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山上山下协同治理,全面加强科技攻关、监测监管、资源保护、生态气象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对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基础支撑作用,形成重大工程建设合力,全面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实现五)保障生态用地空间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用地政策,将工程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闲散土地盘活,按一定比例配置用于森林、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生态空间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多部门协同,实现生态空间的统筹管理和保护建立多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侵占自然生态空间和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行为六)强化工程科技支撑以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单位为依托,构建集研发、推广、服务于一体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科技攻关,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强化困难立地造林、次生林经营、混交林培育、石漠化治理等实用技术研究与创新,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推进良种繁育,加大优质种苗供应。
注重各类科技成果的总结,及时制定、修订相关技术标准,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工程实施,提升工程建设成效建立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平台,统筹运用大数据,提升感知能力,实现提升管理、优化决策的管理目标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加大社会公众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报道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典型示范作用,以榜样激励、带动生态保护和修复事业发展发挥各类社会力量在生态保护和修复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生态工程全民共建、工程实施全民监督、生态产品全民共享,让公众在参与生态保护的过程中切实受益,逐步建立起生态保护的成就感、自豪感大力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右玉精神等新时代林草精神,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凝聚起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合力五、 实施计划统筹考虑生态保护修复迫切性、工作基础、财力保障等因素,本规划按照近期、中远期两个阶段安排实施十四五”期间优先实施河源区生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重点治理县、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类项目,以及促进南方丘陵山地带各重点区域同向发力、协同治理的项目,同时综合考虑各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对工程推进机制较为完备、前期工作基础较为扎实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在规划期内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统筹落实森林、湿地、水流等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为有效推进规划实施,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每5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建设内容、实施范围等作出合理调整,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持续推进南方丘陵山地带各重点区域相关保护性措施参考资料:《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建设规划( 2021—203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