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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参考测算公式错误的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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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参考测算公式的分析摘要:银监会发布的流动资金需求量参考测算公式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就该公式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一、银监会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参考测算公式简介银监会于 2010 年 2 月 12 日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下简称《办法》 )附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参考测算方法,包括九个公式,列举如下: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公式公式 1) ,即流动资金贷款总额=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其中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公式公式 2而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公式公式 3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等等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的的 6 个公式将“公式 3”及“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的 6 个公式”等代入“公式 2”可以得到:营运资金量=(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上年平均应收账款-上年平均预收账款+(上年平均存货-上年平均应付账款+上年平均预付账款)×上年销售收入÷上年度销售成本]。

      二、上述测算方法需要计算大量中间参数,较为复杂,并且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1、未考虑必要货币资金量等因素未考虑必要货币资金量等因素上述测算方法中的“营运资金”定义(营运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与一般的定义存在差别,剔除了与流动资金贷款无关的科目,基本合理但剔除必要货币资金量是值得商榷的,一般来说一家企业要维持正常经营活动必须保持一定货币资金量其实《办法》也提到了现金是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之一,但在测算时却未考虑在内另外,其他应收款一般与经营活动无关联,仅其中的备用金、差旅费等与经营活动有关但金额一般较小,因此通常可以剔除但某些企业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有较多资金与经营活动相关,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分离出来并在测算时予以考虑2、关于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关于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公式公式 3””是错误的是错误的将“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的 6 个公式”代入“公式 3”可以得到:营运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金周转次数=1/(存货(存货/销售成本销售成本+应收账款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应付账款销售收入-应付账款/销售成本销售成本+预付预付账款账款/销售成本-预收账款销售成本-预收账款/销售收入)销售收入) 。

      --存货等省略了“平均”二字,下同而我们知道,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或者说周转率)的定义是年销货净额与营运资金之比,反映营运资金在一年内的周转次数,其计算公式是: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营运资金=销售收入/(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由于银监会的公式最终要计算合理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因此银监会对营运资金的定义略有不同,剔除了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据此可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存货(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 上述两个公式计算出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相等的,只有在“销售成本=销售收入”或“应付账款=存货+预付账款”时才会相等而第二个公式是公认的公式,是根据营运资金周转次数的定义得到的,那么银监会公式显然就是错误的了公式 3”是怎么想出来的呢?我们结合“公式 3”和“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可以得到:营运资金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想必正是认为该公式成立,所以才得到“公式 3”的吧确实,该公式乍一看很合理,迷惑性相当大,某些营运资金缺口理论中也会用到这种想法,但是那只是为了让人得到直观的认识而已,实际却是错的,原因是几个几个““天数天数””中,有的是用销售收入中,有的是用销售收入计算的,有的是用销售成本计算的计算的,有的是用销售成本计算的(具体参见“关于周转天数和次数的 6 个公式” ) ,计算口径不一致,导致几个导致几个““天数天数””相加得到的并非营运资金周转天数相加得到的并非营运资金周转天数而是无意义的数字而是无意义的数字。

      举例来说,假设销售收入=100,销售成本=50,应收账款=10,应付账款=6,其他为 0,则根据“公式 3”可以得到营运资金周转次数=-50,周转次数是负数,表明不缺营运资金,但实际上营运资金缺口为 4(=应收账款-应付账款=10-6),按照正确的计算方法得到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14.4;再举一例,假设销售收入=100,销售成本=50,预收账款=10,存货=6,其他为 0,则根据“公式 3”可以得到营运资金周转次数=50, 营运资金周转天数=7.2 天,表明存在营运资金缺口,需要提供资金支持(资金缺口约为“7.2×日均销售收入” ) ,但实际上不仅没有营运资金缺口,反而多出一些资金(金额为 4) 上述两个例子已经充分暴露了“公式 3”的错误知道了错误的根源,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只要把公式中的销售成本全部改成销售收入即可,修改之后,第一个公式就和第二个一样了3、公式、公式 2 中的中的““((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应该删除应该删除把“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营运资金量” (注:此系前面提到的公认的公式,与银监会公式不同)代入“公式 2”可以得到:营运资金量=上年度营运资金量×(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公式公式 4。

      把“公式 4”中的(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去掉后,可以得到:营运资金量=上年度营运资金量×(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公式公式 5, “公式5”正是最简单的财务预测方法:销售百分比法,该方法假设各项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与销售额保持稳定的百分比 “公式 5”虽说是最简单、最粗略的办法,但至少是自洽的,而“公式 4”却不满足自洽性举个例子就很容易发现“公式 4”的错误比方说,我们想用这两个公式预测上年度营运资金量,则只需要令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0 即可,由公式 5 可以得到(预测上年度)营运资金量=上年度营运资金量,这当然是正确的;但由公式 4 却得到:(预测上年度)营运资金量=上年度营运资金量*(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上年度销售利润率≠0 时由公式 4 我们会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上年度营运资金量上年度营运资金量≠≠上年度营运资上年度营运资金量金量,这显然是很荒谬的,并且当上年度销售利润率>0、销售增长率=0 时,经过反复迭代后,营运资金量将越来越少并趋向于 0认为公式 2 中的“(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应该存在的,大概有两种想法:1)认为利润是营运资金的来源之一, “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这个乘数的存在正是考虑了新增利润对营运资金的贡献,因此是合理的。

      该说法混淆了营运资金需求量与营运资金来源这两个概念新增利润可以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但是公式 2 是计算营运资金需求量的,而营运资金需求量取决于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的差根据银监会的定义,营运资金需求量=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显然,营运资金需求量与新增利润毫无关系如果要考虑新增利润,那么应该在“公式 1”中体现,另外该乘数用在公式 2 中实际上也并不能合理反映新增利润的影响2)认为“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的存在,使得“公式 2”的分子代表预测年度的“全部成本税费” ,分母则是自行创造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认为这样可以更加精确地计算出营运资金量(其认为资金需求取决于“全部成本税费”和“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与“全部成本税费”相比,销售成本少了三费和所得税等,销售收入则多了利润,而“全部成本税费”是最接近企业实际现金流出的当然,若能扣除折旧摊销等就更完美了) 该说法不能说完全错误,但应注意相关参数的匹配性首先,前面已经提到,自行创造的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公式(公式 3)是有问题的,主要问题出在营运资金周转天数的计算上,把几个周转天数加加减减所得到的并不是营运资金周转天数而是一个无意义的数字,因为那几个周转天数有的对应于销售收入,有的对应于销售成本。

      如果非要用这种方法计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那么就得把周转天数(次数)的计算公式修改一下,要么全部用销售收入,要么全部用销售成本然后再说分子,我们发现分子既不是销售收入也不是销售成本,而是“全部成本税费” ,因此即使将分母做了前述调整,分子、分母还是不匹配的想让“公式 2”变成自洽的,就得把公式中出现销售成本、销售收入、全部成本税费的地方统一改成三者之一比如都改成销售收入,那么就可以得到“公式 5” ;比如都改成销售成本,则可得到:预测营运资金量=上年度营运资金量×(1+预计销售成本年增长率) ;比如都改成“全部成本税费” ,则可得到:预测营运资金量=上年度营运资金量×(1+预计全部成本税费年增长率)=上年度营运资金量×(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预测销售利润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 上述三个公式的预测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相等的,但是比较接近,原因在于其假设条件不同,分别假设营运资金与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全部成本税费成正比,但至少都是自洽的,不存在内在矛盾三、下面举例说明《办法》中的测算方法的错误,并假定销售利润率指销售净利率(即“净利润/销售收入” 如果指销售毛利率或其他指标,则相关数据稍作调整仍可暴露出问题) 。

      例:上年度销售收入 1000 万元,销售成本 500 万元,平均存货 250 万元,平均应付账款=50 万元,平均应收账款=100 万元,平均预收账款=200 万元,销售利润率为 0,预计销售增长率为 0则上年营运资金量=250-50+100-200=100万元,按《办法》中的测算方法,本年度营运资金预计为 300 万元销售收入不变、销售利润率为 0 的情况下营运资金一般来说应该不变,但是用《办法》中的测算方法则得到营运资金需求由 100 万元变成了 300 万元的不合常理的结论事实上,也可以举出营运资金需求减少的情况四、质疑银监会公式的人很多,但是都没有找到关键点,所说的问题往往不成问题比如,很多人认为银监会公式不适合所有企业,应该分行业、分规模、分发展阶段等来设计公式,实际上是一种误解事实上,银监会公式主要存在本文所讨论的几个问题,并不存在适用于某些行业而不适用于另一些行业或者适用于大企业不适用于小企业等问题影响测算结果准确性的因素大致有:收、付款账期变动,存货周转率变动,季节性波动,临时性需求等有人认为银监会公式不适用于小企业及发展初期企业,可能是因为其上述因素影响较大导致测算不准确,但是银监会已经在《办法》中给出了解决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 “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 “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

      五、总结可见, 《办法》中的测算营运资金的参考方法不仅过于复杂,而且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实际操作中采用常规的销售百分比法、回归分析法等方法测算但是不管用什么方法得出的预测结果都不可能非常准确,只能作为参考,因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存在季节性或无规律的波动,相应地,营运资金需求也会有所波动;与不同客户约定的收、付款账期可能不同,客户结构的变动可能导致总体账期的变动,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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