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制度详细版样本.docx
4页律师事务所财务会计制度(详细版)第1条为加强本所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会计核算和 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及 《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结合本所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2条 本所应在所在地税务机关、物价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证和收费许可证,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纳税,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 收费标准第3条 本所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接受司法局、律师协会 的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接受审计机关财务会计审计;接受税 务机关和物价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4条 本所按主管机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如 实向上级或检查机关提供财务会计资料第5条本所主任对本所财务会计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项开 支须经本所主任或主任授权者签字有效,日常工作由会计和出纳 员具体分管并对本所主任负责和报告工作第6条 会计员和出纳员须具备会计资格持证上岗,并经主 管机关审查备案第7条 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工作分工和基本职责:(一)会计员:(1)负责会计事项和财务活动的审核监督,参与本所经营 决策,向主任反映和报告本所财务状况,参加本所及有关部分必 要的会议拟定本所财务制度2) 审核和汇总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登记总分 类帐簿和二级明细帐簿并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财务会计 报表。
3) 完成本所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二)出纳员:负责本所全部业务款的收付,填制记帐凭证、 登记现金日记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第8条 财务人员对本所经济业务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 有权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违反国家财政制度的收支款项 有权拒绝受理第9条 财务人员应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弄 虚作假,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挪用贪污公款1)会计核算按照日历划分为月,季和年度期间2 )负责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 表,做到现金,银行存款日清月结3) 负责办理各项税款和管理费用的清缴4) 掌管财务印鉴,填发支票5) 完成本所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第10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由本所主任监交, 与接管人员办妥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应由主任,移交人和接管人 共同签字备案第11条 会计核算的计价单位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入 有外币现金时,外币应按收款日外汇牌价折合成本币记帐,同时 按外币种设置,登记外币现金日记记帐第12条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核算对象,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做到服务准确,内容完整真实,方法 正确,手续齐备。
第13条 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第14条 会计帐簿设置为总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和日记 帐,必要时应设置三级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簿和日记帐须采用订本式帐簿,明细分类帐采用活 面式帐簿,年度终了时,须将明细分类帐的帐面按顺序编写第15条 各种帐簿必须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记帐凭证记帐, 记帐凭证须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取得时或填制时,应有责任经办人,本所主任和会 计人员签字第16条会计凭证,帐簿的数字更正时必须按照规定由会计 人员进行第17条本所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全部资产归合 伙人所有,未经集体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第18条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 收和予付款项及低值易耗品第19条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单位价值在 200元以下的物具低值易耗品应设卡登记,采用一次摊销的方法摊入费用第20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 200元以的物具及设备固定资产应设三级明细帐,按全部原价入帐第21条 固定资产应按规定使用年限,彩直线法计提折旧列 入费用固定资产自投入使用的次月份起按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 固定资产自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的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 废的不补计折旧。
第22条固定资产应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数 与账面数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会计处理第23条本所流动负债,包括各种应付款项,予收款项和 予提费用第24条本所投资者权益实有资本是指本所人员集资筹集的 作为注册资本,处理的款项以及盈余公积金等投资人撤股,必须经集体决定后由本所主任签字批准第25条 本所收入包括明细项目设置相应会计科目业务收入包括:法律顾问费、刑事辩护费、民事代理费、经 济案件代理费其它收入主要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第26条 业务收入的实现必须以取得实际收入并以开出的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