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内容解析(6)(一).doc
3页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内容解析(6)姓名: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题型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判断题计算题附加题总分得分评卷人得分 1Z301030 民法 1Z30103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统一存在于某一个特定的法律关系之中,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要是发生了变化,就必然导致这个特定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 [重点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包含的三个要素需要掌握,即主体、客体、内容对其具体含义也需要很好地理解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他们都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不是我国的公民,但是依然属于自然人的范畴。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重点解析] 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种情形是非常重要的内容,需要深入理解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重点解析] 1.这里出现的数据是必须掌握的 2.对于后一种情形,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更为重视一些这不仅是由于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种特殊情形,易于命题,而且还在于这个知识点与后面的《劳动法》中的内容有关联 《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的法定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指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单位不得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劳动法律关系。
同时,《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这里的未成年工指的就是这种“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限制民事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第13条第2款还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重点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个知识点历次考试都有所涉及,是必须要掌握的知识点 1.这里出现的数据需要掌握这里的“10周岁以上”的含义应该是包括“10周岁”的因为,下文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定为“不满10周岁”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知识点与后面的《合同法》中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紧密相连,因而更适于出题学习此部分内容应该结合《合同法》中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来学习。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重点解析] 相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知识点较少出现在试题中因为,很明显,这类人与工程建设并不密切相关但是,从民法的角度看,这部分内容依然是基础知识,我们也要很好地理解 各国法律对成年年龄、构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的规定是不同的对于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做出了补充: (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重点解析] 这部分内容是原教材没有的内容补充进来显然是考虑到了我国工程建设国际化的需要由于其初次进入教材,且这三条很适合出题,所以,需要重点掌握 这三种情形中,又尤其应当重视第二条因为对于第一条,“定居在国外的我国公民”与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不密切相关我国到国外施工的人员很少有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而对于第三条,“无国籍人”到我国来施工也不多见只有第二条与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最密切相关二)法人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又可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是法人中数量最大的一种 [重点解析] 法人应当具备的四个条件尽管看起来比较适合命题,但是,由于这部分内容与建造师执业范围相距比较远,作为一般性掌握即可。
这里需要注意区别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单位,是组织,而法定代表人则是自然人,是代表法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然人 (三)其他组织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称为非法人组织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为法律关系的建立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获得某种利益或转移、分配某种利益,因此,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了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试卷第 3 页共 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