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作业规程.docx
7页精选word文档 下载可编辑 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依据《信访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适用于经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登记、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以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形式,向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第三条 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应坚持标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立即、就地处理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诉讼和信访分离;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方便群众、接收监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第二章 登 记 ?第四条 经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提出信访事项均应客观、正确、立即登统计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第五条 登记时应逐一录入信访人姓名(名称)、地址、信访人数、信访目标、问题属地、内容分类、所属系统、产生信访事项原因等要素,具体录入关键诉求、反应情况、提出意见提议和对应事实、理由及信访过程等留有号码应正确录入 ?对根据《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措施》纳入评价来信,须将原信扫描存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对采取走访形式,应认真听取来访人陈说,问询相关情况,并和来访人核实登记内容 ?第六条 登统计入信访事项时,应进行判重 ?信访事项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中第一次登记,落实首办责任,除应作为首次信访事项按本规程第五条要求登统计入外,还应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如信访事项信访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问题属地)、反应关键内容等信息和系统中已登记另一信访事项均基础相同,判定该信访事项为反复信访事项,已登记信访事项基础信息自动关联到该信访事项 ?相关人员代信访人反应同一信访事项,判定为信访人本人反应反复信访事项 ?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受理办理 ?第七条 对下列组织、人员职务行为反应情况,提出提议、意见,或不服下列组织、人员职务行为信访事项,应该受理: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含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企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其它企业、机关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组员 ?第八条 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一)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 ?(二)已经或依法应该经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路径处理; ?(三)其它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要求信访事项,应该引导信访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程序向相关机关提出 ?第九条 对下列信访事项不再受理: ?(一)已经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事实或理由; ?(二)在要求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 ?(三)20XX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没有提出新事实或理由 ?第十条 如信访人提供明确联络方法,应经过、短信、网络或书面等形式通知其信访事项受理情况(通知书模板见附件1、2)对留有号码,应立即发送短信通知 ?对来访提出信访事项可当场通知受理情况,通知情况应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对属未依法逐层走访,应通知信访人向依法有权处理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通知书模板见附件1-⑧) ?第十一条 对首次信访事项,应在15日内区分不一样情况,按下列方法办理: ?(一)对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直接或经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办理; ?(二)对意见提议类信访事项,其中有利于完善政策、改善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报本级党委、政府作为决议参考,也可直接或经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有权处理行政机关研究,并应回复信访人; ?(三)对揭发控告类信访事项,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相关负责同志,也可直接或经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办理; ?(四)对重大、紧急类信访事项,应该立即提出提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五)对内容表述不清楚、无法辨明具体诉求及咨询、感谢类等信访事项,存档备查,有必需可通知信访人补充诉求,并应酌情做好通知、回复工作。
?第十二条 对反复信访事项,依据情况按下列方法办理: ?(一)对同时向多个受信人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标准上只办理、通知其中1件,其它存档备查; ?(二)对正在办理期限内、已经有处理(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查(复核)期限内,应向信访人通知相关情况(通知书模板见附件1-⑨、1-⑩、1-?); ?已通知过正在办理,或已通知过不予(不再)受理,而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反应,存档备查; ?(三)对依据反应内容和相关地方、部门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录入情况无法判定是否属于不予(不再)受理,直接或经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转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对信访人提出能够经过多种行政程序(包含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确定、行政救助、技术判定、行政监察、劳动监察等)分类处理信访事项,直接或经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转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办理 ?经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应明确办理该信访事项意见 ?第十四条 对需要交办关键信访事项,可直接或经过下级信访工作机构交由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办理,交办机关应经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立即跟踪办理情况,必需时可要求承接单位提交办理情况汇报 ?第十五条 对信访事项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尤其是相关政策性问题,应综合分析研判,立即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并提出完善政策、处理问题提议。
?第十六条 对一段时间内某一地方、领域反应突出、集中信访事项,向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或信访工作机构通报 第四章 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受理办理 ?第十七条 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应根据本规程第五条要求进行登记,根据本规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要求,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信访人(通知书模板见附件1、2、3)决定受理,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经本机关责任人同意合适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久限不得超出30日,并出具《延期办理通知书》(通知书模板见附件4)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第十八条 办理信访事项基础步骤: ?(一)联络或视情约见信访人,听取信访人陈说事实和理由,必需时能够要求信访人、相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 ?(二)对信访人提出事项进行核实,能够向其它组织和人员调查; ?(三)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能够举行听证; ?(四)经调查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要求作出处理,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意见书模板见附件5); ?(五)落实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信访人接收处理意见并明确表示不再信访,申请复查(复核)期限届满后有权处理行政机关给予结案。
?第二十条 信访人提出复查(复核)申请,复查(复核)机关审查后,应出具《申请复查(复核)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书模板见附件6、7)受理,应该自收到复查(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出具《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意见书模板见附件8、9) ?第二十一条 有权处理(复查、复核)行政机关向信访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不再)受理通知书、延期办理通知书、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等,均应按期送达信访人、填写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模板见附件10)并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相关送达要求参考《民事诉讼法》相关要求 ?第五章 督查督办 ?第二十二条 对交办、转送信访事项,交办、转送机关要经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立即检验相关地方和部门办理情况,对下列情形给予督办: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期限受理或办结信访事项; ?(二)未按要求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 ?(三)未按要求程序办理信访事项;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 ?(五)不实施信访处理意见; ?(六)其它需要督办情形 ?督办可经过网络督办、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查等形式,提出改善提议,推进信访事项依法立即就地处理 ?第二十三条 网络督办、督办通常适适用于未按要求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由交办、转送业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 约谈督办通常适适用于需要沟通协商已交办信访事项,由交办信访事项业务部门约谈约谈督办要按规范公文格式做好约谈统计,形成会议纪要,明确相关责任、方法和时限 ?第二十五条 实地督查通常适适用于群众反应强烈突出信访事项、已经有处理意见但信访人评价不满意或仍不停反复信访且有正当理由信访事项、需要督查“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等纳入实地督查范围信访事项由各业务部门集中筛选,应含有针对性、代表性、经典性 ?实地督查工作由信访督查部门统筹组织,实施统一计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必需时可协调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联合督查,结果实施网上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督办机关应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给行政处分提议 ?第二十七条 督查督办信访事项结果,要立即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第六章 公开和评价 ?第二十八条 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要在网上立即向信访人公开,主动接收监督,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公开内容包含:信访事项登记日期,信访工作机构分级转交日期,向有权处理行政机关转交日期,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及日期、不予(不再)受理通知书及日期、延长办理期限通知书及日期、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及日期等。
?第二十九条 对于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来信、来访事项,由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向信访人发送查询码,通知信访人凭查询码进行查询评价;对信访人未留号码,逐层转交后,由直接转交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办理信访工作机构负责打印查询码并通知信访人(通知书模板见附件11) ?对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网上信访事项,信访人经过注册账户查询评价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依据《信访条例》相关要求立即办理信访事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删改信访数据,严禁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严禁接收和职务行为相关吃请和礼品礼金 ?工作人员和信访事项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信访事项公正处理,应该回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所称信访事项,不包含涉密内容信访事项,涉密事项按相关要求办理 ?第三十二条 适用本规程信访事项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各地各部门相关要求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附件所列文书模板供各地各部门作范本参考 ?第三十四条 本规程由国家信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