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规定【16篇】.docx
47页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规定【16篇】 第1篇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核查工作,加强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以下简称“审查员”)的管理,统一审查员的条件、考核、注册、职责,制定本规定 (二)审查员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注册、使用和日常管理,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 二、条件 (一)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所在单位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车辆相关工作满3年或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满2年; 2.中专学历或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从事机动车安检工作满5年 (二)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考核合格 (三)担任组长的审查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较强的现场条件核查技能和丰富的核查经验 三、考核 (一)现场条件核查工作程序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依据的技术条件和方法标准 (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和适用范围,有关仪器设备的标准,检定规程或校准方法 (五)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条件及核查方式、方法、技巧等 四、注册 (一)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审查员注册 (二)审查员注册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审查员申请表,见附件1;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给予注册,发放审查员证书,见附件7 (四)审查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申请注册 (五)国家公务员不得申请注册 五、职责 (一)审查组长职责 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工作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对核查工作的质量负责其职责如下: 1.分配审查组各成员工作,合理编制现场核查计划,严格按程序组织策划现场核查活动; 2.主持召开首、末次会议,组织实施现场核查活动,组织审查组内部会议,讨论核查情况; 3.组织完成不符合项的汇总和核查结论的确定,编制现场核查报告; 4.代表审查组与安检机构沟通和联络,妥善处理核查活动中的异常和争议; 5.协调审查组内各项工作,指导审查员独立完成任务,并对审查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6.完成与本次核查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7.及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对安检机构核查的完整资料。
(二)审查组员的职责: 1.在组长的领导下,按分工完成具体的核查工作; 2.向组长汇报现场核查情况,提交有关的核查记录; 3.参与核查报告的讨论和确定; 4.对核查现场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5.对分工审查的项目负责; 6.协助审查组长完成其他工作 六、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守则》,见附件2 (二)服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在接受核查等相关工作时,要事先征得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 七、日常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年要对注册审查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收集、汇总安检机构的反馈信息,对审查员进行考核; (二)对审查员现场核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三)对审查员进行年度考核 八、暂停与注销 (一)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6个月审查员资格,情节严重的注销审查员资格: 1. 不履行审查员职责,未遵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核查审查员守则》的; 2. 对安检机构的核查中,一个年度内累计出现2次工作失误的; 3. 无故不服从派遣或在其资格有效期内不参加规定项目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4. 以权谋私,侵害安检机构正当权益的,或借机推销产品和服务项目的。
(二)因本人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核查工作,本人提出申请的,予以注销 (三)凡受到2次以上(含)暂停资格的审查员,注销其审查员资格 (四)被注销的审查员,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九、资格的恢复 对受到暂停资格的审查员,在暂停期间对其过错行为认识深刻,并认真予以纠正的,可在暂停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恢复资格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予以恢复审查员资格 第2篇 企业机动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定义:在工厂里,把材料、成品、零件、部件、产品按生产路线、工艺流程进行库房与车间、车间与车间、车间内部各工序之间的运输都称为厂内运输 二、目的:防止各类厂内运输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分类: 1.把原材料运到工厂 2.把原材料搬运入库或运到堆放场地 3.将材料由仓库或堆放场地运到车间或者生产作业班组 4.零、部件、原料在车间内部班组、工序间的转运 5.零、部件、原料在车间与车间之间的转运 6.将产品由车间运送到库房 7.将产品由库房发运出厂 四、厂内运输易发生的事故种类:厂内运输易发生的事故有撞车、翻车、轧辗以及在搬运、装卸、堆垛中物体的打击等。
五、安全操作规程: 1.厂内车辆驾驶员经过体检合格后,由正式驾驶员带领实习一个月,经过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合格证,即可独立驾驶非司机和无证者一律不准驾驶 2.出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 3.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4.驾驶室内只许坐一人(随车实习时除外),车厢内及拖挂车上禁止乘人 5.车辆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公安部门同意 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 7.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m,长度方向不得超过车长0.5m,高度不得超过离地面2m不得超载 8.装载的物件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用绳索捆牢危险物品要包装严密、牢固,不得与其他物件混装,并且要低速行驶,不准使用拖挂车拉运危险品 9.行车前应先查看前方及周围有无行人和障碍物,鸣笛后再开车在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方向灯或打手势 10.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11.工作完毕,应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将车辆驾驶到规定地点,挂上低速挡,拉好刹车,上锁,拔出钥匙 12.在装卸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车辆货物装卸规程》操作 第3篇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实现对交通安全的有效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依据与要求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集团公司《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2.2机动车辆交通风险大,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各级领导、安全部门、车管单位、车管干部和驾驶员、修理人员,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和本规定,共同搞好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工作 2.3 局、分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均应建立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部门、劳动人事等部门和车管单位要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对驾驶人员交通法规、操作技术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提高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4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工作,行政正职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主管责任人,业务归口各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 3定义 3.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系指局、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保障自有机动车辆在完成指派工作任务过程中的安全行驶,对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机动车辆行驶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的安全管理 3.2企内机动车辆 资产隶属于局、分公司建档管理的所有机动车辆 3.3长途出车 到200km及以远执行任务的机动车辆 3.4 大宗任务 需要多台车集中拉运或长时间执行同一任务的拉运项目如大型搬迁、三超拉运、大型吊装、编组拉运任务、长期拉运(值班)任务等 3.5 特殊运输 运输如油品、爆炸物品、放射物品、抢险急救物资等特殊物品的运输任务 3.6 准驾证(含临时准驾证) 由局、分公司、二级单位、基层队逐级考核、审查,为企内驾驶员颁发的驾驶企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资格证 3.7 驾驶员安全例会 由二级单位每月组织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签章的驾驶员集中强化学习教育例会。
3.8 驻外机动车辆 大牛地气田以及新疆、东北作业区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动车辆 3.9长期在基层值班的机动车辆 由上级指派的在一线为生产经营服务的机动车辆 4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局、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辆服务商参照本规定执行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局、分公司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岗);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职岗或兼职人员 5.2基层单位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5.3局、分公司及其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岗)安全职责 5.3.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5.3.2.制定、修改、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并贯彻、落实 5.3.3参加本单位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组织或参加单位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厂(矿)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5.3.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交通安全活动,配合劳资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对本单位相关管理人员、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车管干部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负责对驾、乘人员(包括职工私家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5.3.5负责本单位所属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牌证和单位内部准驾证管理,组织或参与本单位机动车辆和驾驶员驾驶证、准驾证的定期检审 5.3.6负责制定本单位内部机动车辆保险方案、投保和保险机动车辆事故定损、索赔工作 5.3.7参加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