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doc
3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 发布××××-××-××实施××××-××-××发布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第4部分:场馆专用系统Requirements of Intelligent System for Sports BuildingPart 4:Sports Facilities System(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04年X月X日)TY/T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行业标准ICS 备案号TY编制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方面的经验与科研成果,进行了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编写内容侧重于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经验的总结力求反映地方特点,并广泛征求了区内外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审查定稿目 次前 言TY/T xxxx《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由下列部分组成:—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智能监控系统(IMS);—第3部分:通信网络系统(CNS);—第4部分:场馆专用系统(SFS);—第5部分:应用信息系统(AIS);本部分为TY/T xxxx的第4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全国各地每年都要新建和改造大量的体育场馆,并在其中广泛应用智能化技术。
TY/T xxxx是在广泛调查研究和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对于规范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的规划和设计、指导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的验收和使用具有重要作用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本部分为首次发布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 第4部分:场馆专用系统1 范围TY/T 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中“场馆专用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及应用要求,适用于体育场馆智能化系统中的场馆专用系统建设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TY/T XXXX的本部分2.1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是场馆比赛信息、比赛画面的公共发布平台,它包括比赛信息显示系统和彩色视屏显示系统2.2扩声系统扩声系统是场馆为比赛场地、观众席提供以语音为主兼顾音乐的扩声服务它包括比赛场地扩声系统、观众席扩声系统2.3场地照明及控制系统场地照明及控制系统是场馆为使比赛场地满足不同比赛项目运动员比赛时的视觉要求,同时又满足彩色电视转播和媒体记者摄影对照明的要求的灯光及其控制系统。
2.4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是场馆进行体育比赛最基本的技术支持系统,担负着所有比赛成绩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显示和发布2.5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系统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系统是为裁判员、运动员和教练员提供即点即播的比赛现场录像,同时为场馆屏幕显示系统提供比赛现场画面的系统2.6售验票系统售验票系统是以磁卡、IC卡等先进技术为门票,集智能卡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及机械技术为一体的,为场馆提高票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各种人为的失误及现场人流监控服务的系统2.7电视转播和现场评论系统电视转播系统是将场馆内各摄像机位的摄像信号、现场评论员席的评论信号送至现场电视转播设备,进行编辑后,通过转播机房传输至电视台,然后向外转发,并直接在本地电视台中播放的系统2.8主计时时钟系统主计时时钟系统是为赛场工作人员、运动员、观众提供准确、标准的时间,同时又可为场馆的智能化系统提供标准时间源的系统2.9升旗控制系统升旗控制系统是保证场馆升旗时,场地所奏国歌的时间和国旗上升到旗杆顶部的时间同步的自动控制系统2.10比赛中央监控系统比赛中央监控系统是为场馆提供一个为比赛服务,实现集中监控场馆专用系统中的屏幕显示系统、场地灯光控制系统、扩声系统、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系统、主计时时钟系统和升旗控制系统目的的集成控制系统。
3 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3.1 一般要求3.1.1 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按照体育场馆使用特点分类:3.1.1.1 比赛信息显示系统:场馆内各种类型的比赛信息和成绩显示牌、显示屏的显示及其传输、控制系统3.1.1.2 彩色视频显示系统:场馆内既可以显示赛事图像,又可以显示比赛信息和成绩的显示屏及控制系统彩色视频显示屏应具有动画、文字显示、放映连续的视频图像及播放电视和录像画面的能力3.1.2 体育场馆至少应设置满足比赛要求的比赛信息显示系统,并根据场馆举办体育赛事的级别、比赛项目的特点,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彩色视频显示屏系统,显示屏的数量应满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要求3.1.3 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应与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视转播系统、现场影像采集及回放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及场地扩声系统等相连3.2 系统要求3.2.1 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由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组成,硬件部分包括显示图像和文字信息的显示屏、专用数据转换设备、信号传输电缆、以及用来控制显示屏工作的控制设备和显示信息处理设备;软件部分包括显示屏的驱动控制软件、显示信息的加工和处理软件3.2.2 比赛信息显示系统用显示屏可使用LCD单色和彩色显示屏、等离子显示屏、LED单色或双色显示屏、LED全彩显示屏、背投式和正投式投影屏等。
3.2.3 彩色视频显示屏系统用显示屏可使用LCD彩色显示屏、等离子显示屏、LED全彩显示屏、背投式和正投式投影屏等3.2.4 屏幕显示系统的信号传输应具备选择多种传输介质进行远距离传输的能力,显示控制系统应具备标准的数据接口(RS485、RS232、以太网接口等),同时还应具备多种标准视频接口,可接收多种制式的视频信号3.2.5 屏幕显示系统控制软件应具备多种显示方式进行文字、图形和视频的显示控制3.2.6 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能按场馆不同功能区域对显示内容的不同要求,实时地把各种不同组合的文字、图形和视频内容转送到场馆各个功能区域的显示屏上3.2.7 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应保证能实时获取计时记分及现场成绩处理系统中的竞赛信息,结合实时获取的现场电视转播系统或现场影像采集系统的现场视频信号,编辑处理成多媒体信息进行显示3.2.8 比赛信息显示系统显示的文字的最小高度和最大观看距离的关系、比赛信息显示屏显示的信息行数和列数的最低要求、LED全彩显示屏视频画面的最小解析度要求等参见《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一部分:LED显示屏TY/T××××的要求3.2.9 体育场馆用LED显示屏需满足《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一部分:LED显示屏TY/T××××的要求。
3.3 区域要求3.3.1 竞赛区:3.3.1.1 应在比赛场地根据不同比赛项目的需要,结合比赛项目的计时记分系统,设置比赛信息显示屏,保证裁判员、运动员及观众能及时了解比赛信息3.3.1.2 应在比赛热身场地(热身场地、按摩区、热身休息区)设置比赛信息显示屏,保证教练员、运动员能及时了解比赛信息3.3.2 观众区:3.3.2.1 应设置一块或多块显示屏,显示屏的安装位置应使场馆内95%以上的正式固定座席的观众席满足最大视距要求3.3.2.2 应在观众服务区设置显示屏,用来显示比赛信息和视频图像3.3.3 运动员区:应在运动员检录处设置显示屏,用来显示比赛信息和视频图像3.3.4 新闻媒体区:应在媒体工作区(新闻中心、新闻发布厅)设置显示屏,用来显示比赛信息和视频图像3.3.5 贵宾及官员区:3.3.5.1 应在贵宾官员服务区设置显示屏,用来显示比赛信息和视频图像3.3.6 其它区(赞助商区):应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设置显示屏,用来显示比赛信息和视频图像3.4 其它要求3.4.1 可根据体育场(馆)举办体育赛事的级别要求,来确定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控制室独立设置还是和场馆中其它系统的控制室合在一起。
一般原则为,除举办洲际性比赛和世界性比赛的场馆,其它级别比赛用场馆可把屏幕显示系统控制室、场地扩声系统控制室、场地灯光系统控制室结合在一起设置,以方便场馆在举办赛事时,使上述各系统达到同步的目标3.4.2 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可作为场馆信息发布平台,为场馆多功能应用服务4 扩声系统4.1 一般要求4.1.1 体育场馆的比赛场地、观众看台区应设置独立的语言兼音乐扩声系统,运动员区和竞赛管理区应设置比赛信息广播系统4.1.2 扩声系统应满足场馆比赛时播放比赛消息、比赛成绩,以及安全保障信息和音乐等的需要4.1.3 扩声系统应综合考虑建筑声学、噪声水平,宜相互配合、统一考虑4.1.4 扩声控制系统应为场馆屏幕显示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设置足够的音频接口,满足视频播放及公共广播系统对音频的需求在出现火灾或其它紧急突发事件时,消防控制室和公安应急处理中心必须具有强制切换扩声系统广播的能力4.1.5 扩声系统应保证比赛场地、观众席有足够的声压级,声音应清晰、声场应均匀4.1.6 扩声系统应包括:观众席扩声系统、比赛场地扩声系统、运动员区和竞赛管理区比赛信息广播系统、其他扩声系统(如游泳馆的水下扩声系统、体操比赛的音乐重放系统、场馆外广场扩声系统等)。
4.1.7 场地和观众席扩声系统应采用固定扩声系统,运动员区和竞赛管理区比赛信息广播系统宜和场馆公共广播系统合用,其他扩声系统宜采用移动扩声系统4.2 系统要求4.2.1 扩声系统主要由传声器、放大器、扬声器和扩声控制设备等组成4.2.2 传声器宜采用有利于抑制声反馈、低阻抗平衡输出的传声器4.2.3 放大器的输出应满足体育场馆语音广播和音乐播放时对音量的要求,音量的大小应符合人们听觉在特定范围内的适应能力4.2.4 扩声系统的音量要高于干扰声源的音量,并应具备应付最大干扰声源的措施4.2.5 体育场比赛时,体育场内观众的闹声的音量参考值的范围见表1表1 体育场场内杂音声源的音量序号干扰声源音量(分贝)1观众安静观看比赛时60-702观众观看比赛时的议论声70-803欢呼声或鼓掌声95-1004骚动或恐慌105以上4.2.5.1 体育场扩声系统应付紧急事件时,对观众席的播音音量须达到100-105分贝,对比赛场地内的播音,播音音量为75-90分贝 4.2.6 体育馆比赛场地扩声系统、观众席扩声系统的扩声特性指标按《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JGJ/T131-2000的规定执行。
4.2.7 扩声系统应采用扩声技术手段,使得比赛时尽可能对场内高音播出,而又尽可能小的使音量传到体育场馆外4.2.8 体育场馆比赛时扩声系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4.2.9 应根据各个体育场馆的特点(形状、大小、座位容量和混响时间、使用用途等),来合理设计扬声器的布局,到达以下的目标:1) 保证对所有的观众提供均匀的、足够响的声音;2) 保证原始声源的方位感,不要令人感到声音来自偏离原始声源很大的某个扬声器方位;3) 有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