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线路完整性试验步骤和要求.doc
7页GB/T 19216.11—2003/IEC 60331-11:19992004-02-01实施2003-06-24发布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Tests for electric cables under fire conditions—Circuit integrity—Part 25:Procedures and requirements—Optical fibre cables(IEC 60331-25:1999,IDT)GB/T 19216.25—2003/IEC 60331-25: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CS 29.020K 13编制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方面的经验与科研成果,进行了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研究,编写内容侧重于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经验的总结力求反映地方特点,并广泛征求了区内外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审查定稿1GB/T 19216.25—2003/IEC 60331-25:1999前 言本标准 GB/T 19216—2003《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分为四个部分:第 11 部分:试验装置——火焰温度不低于 750℃ 的单独供火第 21 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 0.6/1.0 kV 及以下电缆第 23 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数据电缆第 25 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原国家标准 GB/T 12666.6—1990《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第 6 部分:电线电缆耐火特性试验方法》是等效采用 IEC 60331:1970 第一版制定的,为了使试验装置能够用于电力、控制、数据电缆和光缆的试验,1999 年新版 IEC 60331 增加了第 21、23 和 25 部分,故重新制定本标准。
本部分为 GB/T 19216 的第 25 部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EC 60331-25:1999《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 25 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第一版进行制定,以适应国际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的需要本部分是有关光缆的试验,这在制定 GB/T 12666.6—1990 时还没想到本部分删去了IEC 60331-25:1999 的前言和引言,属编辑性修改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无锡远东电缆厂、上海马桥电缆厂、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庆丰电线厂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应麟、戴殿峰、孙平、周雁、唐崇健、张锦培I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1 范围GB/T 19216 的本部分规定了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燃烧而要求保持线路完整性的试验步骤和性能要求,包括推荐的供火时间本部分规定了试样制备方法、连续性检查装置、光学试验步骤和燃烧光缆的方法,并给出了评价试验结果的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T 19216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15972.4—1998 光纤总规范 第 4 部分: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试验方法(eqv IEC 60793-1-4:1995)GB/T 19216.11—2003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 11 部分:试验装置——火焰温度不低于750℃的单独供火(IEC 60331-11:1999,IDT)IEC 指南 104:1997 安全出版物的制定及基础安全出版物和同类安全出版物的应用3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GB/T 19216的本部分3.1 线路完整性 circuit integrity在规定的火源和时间下燃烧时能持续地在指定状态下运行的能力4 试样制备试样应为至少 5 m 长的成品光缆,以使两端露出试验箱如有必要,在试样每一端应连接一段相同的光纤,使总长度与所用光学试验方法相适应5 连续性检查装置试验结束,检查每一光纤(或相关光缆标准中指定的那些光纤)的连续性。
6 试验步骤6.1 应使用在GB/T 19216.11中详细说明的试验装置完成本章规定的试验步骤6.2 把试样安装在夹子和支架上相对试样调节喷灯到正确的位置,使符合验证步骤中确定的 x 值和 y值(参见GB/T 19216.11)6.3 把光纤(或相关光缆标准中指定的那些光纤)接到光学仪器上,按 GB/T 15972.4 规定的方法 C10监测和(或)测量光传输的变化除非有关标准另有规定,试验应在标明的运行标称波长下进行6.4 点燃喷灯,把丙烷和空气流量调节到验证步骤中得到的数值(GB/T 19216.11)打开光学仪器开关并监测衰减6.5 试验应按 7.1 给定的供火时间持续进行,之后应熄灭火焰,但光缆试样应继续接在光学监测仪器上 15 min即总的试验时间应为供火时间加上 15 min 的冷却时间7 性能要求7.1 供火时间供火时间应在相关的光缆标准中规定如果没有,推荐供火时间为 90 min7.2 合格判据参照第 6 章给定的试验步骤,在试验过程中,只要测得的衰减最大增量不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数值,则光缆具有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特性8 重复试验的步骤如果试验失败,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应另取两根试样进行试验。
如果两个都符合试验要求,则应认为试验合格9 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a)被试光缆的详细说明;b)被试光缆的制造者;c)试验波长;d)在方法上与本标准要求的任何差异;e)实际采用的性能要求(参考第 7 章或相关光缆标准);f)供火时间注:供火时间通常被作为光缆保持线路完整性的额定值规定在光缆产品标准中如果要在光缆上作符合本标准的标志,则建议也标上供火时间,即对于供火时间 90 min 的标志为“GB/T 19216.25(90)” 1GB/T 19216.25—2003/IEC 60331-25:1999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国 家 标 准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5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光缆GB/T 19216.25—2003/IEC 60331-25:1999*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开本 880×1230 1/16 印张 1/2 字数 8千字2003年10月第一版 2003年10月第一次印刷印数 1-XXXXX*书号:XXXXXX.X-XXX 定价 X.XX元*标 目 XXX-XX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