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doc
7页湖北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选拔与考核办法湖北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选拔与考核办法(讨论稿)(讨论稿)为加强学科梯队建设,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在学科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选拔与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汰劣的原则,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二)以需设岗原则 学科带头人的设置和数量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团队的规模决定设置学科带头人的学科必须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科研及其他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学术骨干的设置,根据学科建设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三)动态管理原则设置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学科,由各院系提出申请,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实行岗位聘任,聘期 3 年,任期结束,重新遴选二、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无学术不端行为;2、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与领导能力,能团结和带领本学科团队成员积极工作;3、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高;4、有较强的专业外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男性年龄在57 岁以下,女性年龄在 52 岁以下。
二)职称、学历条件具有教授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省级重点学科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科研条件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明确的研究方向,能代表学校本学科最高水平近 5 年,在科研方面达到下列条件的两项:l、在四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8 篇,其中三类期刊4 篇[或二类期刊 2 篇或一类期刊 l 篇,或被SSCI、SCI、EI(期刊)收录论文 2 篇(限独撰或第一作者) ] ;2、担任国家规划教材的主编或公开出版 15 万字以上学术专著 1 部,且在四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6 篇,其中三类期刊 3 篇[或二类期刊上发表 1 篇,或被SSCI、SCI、EI(期刊)收录论文 1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 ;3、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 1 项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 2 项(均为项目负责人) ; 4、完成的科研(教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限独立完成或第一负责人)以上;5、横向课题科研经费到账 50 万元(皆为项目第一负责人,配套经费不计其内)三、学术骨干选拔条件三、学术骨干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无学术不端行为;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3、胜任本学科主要课程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较高;4、有较强的外语阅读和写作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年龄一般在45 岁以下二)职称和学历条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三)科研条件能围绕本学科持续性地开展科研工作,近 5 年,在科研方面达到下列条件的两项: 1、在四类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5 篇,其中三类期刊 3篇或二类期刊 1 篇(限独撰或第一作者);2、担任国家规划教材的副主编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1 部,在四类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5 篇,其中,三类期刊 1 篇(限独撰或第一作者);3、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 1 项或省教育厅规划项目(含武汉市社科、自科规划项目)2 项(均为第一负责人); 4、完成的科研(教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排序为前 3 名)以上 四、遴选四、遴选(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双肩挑人员不参加评选)二)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申请表》 ,所在院系学科组评议审核通过后报人事处;2、人事处会同研究生教育处、科研处、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建议名单;3、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备选名单;4、备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5、全校公示 7 天; 6、正式聘任。
五、考核五、考核 (一)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人选的德、能、勤、绩,重点考察对学科的实际贡献和在团队中的领导能力和核心作用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 学科带头人应主持制定本学科阶段性建设规划,领导组建一史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实力的学科建设团队,在建设期内使本学科(方向)的影响力明显增强,并带领团队成员完成以下七项指标中的三项:1、成功申报 1 个以学科方向为依托的省级科技(教学)创新团队;2、成功申报 1 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或创建 1 个省级优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3、成功申报 1 个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或 2 个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4、围绕学科方向发表 6 篇以上系列论文,其中三类期刊及以上至少 2 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1 部;5、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 1 项(排名前 3);6、为社会发展服务提交的咨询决策报告、调研报告、专家建议等科研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用 2 项以上; 7、指导 2 名以上青年教师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项(团队成员共同申报),或以青年教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篇(团队成员联合发表),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级及以上竞赛并获省市级竞赛二等以上奖项 1 项。
三)学术骨干考核标准学术骨干应协助学科带头人完成本学科(方向)阶段性建设规划的制定,在该学科(方向)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协助学科带头人与团队成员完成以下六项指标中的三项:1、成功组建 1 个以学科方向为依托的省级科技(教研)创新团队; 2、申报成功 1 个省部级科研(教研)及以上项目;3、围绕学科方向发表 3 篇以上系列论文,其中三类期刊及以上至少 1 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1 部;4、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成果奖 1 项(排名前 5);5、为社会发展服务提交的咨询决策报告、调研报告、专家建议等科研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用 l 项以上;6、指导 1 名青年教师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1 项(团队成员共同申报),或以青年教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在普通期刊发表论文 2 篇(团队成员联合发表),或指导学生参加省市级以上竞赛并获省市级竞赛三等以上奖励 1 项六、奖惩六、奖惩(一)对聘任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学校分别按照每年 10000 元(税后下同)、6000 元的标准计发专项津贴,聘期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二)在出国学习、讲学、赴国内重点院校进修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市级各类人才入选计划;(四)在任期内,学科带头、学术骨干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立即取消资格: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2.在学科建设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3.出现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工作事故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评选,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评选,可根据该学科建设的需要,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以后,另可根据该学科建设的需要,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以后,另设岗位评选。
设岗位评选八、本办法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解释,自八、本办法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解释,自 2012 年年 1 月月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