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音乐民族风格的一些思考.doc
6页关于音乐民族风格的一些思考[摘要]自产生于人类社会以来,音乐始终以一种不断被改造的符号系统的形式存在者在产生的初始阶段,音乐不具有确定的所指意义,而仅仅是伴有无意识市美和情绪“征候”的感性外化形式在多种相同因素的地域条件下,音乐得到改造性传播的过程中,其所指(包括意识形态)以多次移情的方式最终被赋予这样音乐的民族风格最以形成[关键词]音乐民族风格多学科阐释从空间的逻辑角度大致整理,咅乐的民族风格常被以诸如“欢快”、“舒缓”这种描写节奏快慢的语汇进行地域划分初始音乐产生于个人的个性审美及情绪等因素的外化,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地域内部,经由地域群体的移情式改造,而最终形成民族风格一、作为符号的音乐的产生音乐的产生,人约源于人类氏族社会形成时期,而所谓的人类“文明”也源于这个阶段据《吕氏春秋?仲夏记》记载,上古时期“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音以歌,乃以麋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五磐之音,以致舞百兽伴随着人类中不同民族的文化异质性的 标志 文化心理结构(Cultural PSyChOIOgical Forming)的形成,民族“音乐”以乐音的物质存在形式诞生具体来讲,乐音的音调、音色(这里不考虑乐音形成的媒介因素)与人类的心理和生理发生了某种共鸣。
音乐产生的生理、心理基础在于语言当语言符号在人类的生活中被大量使用时,语音具备了音乐音响的各种要素,如高低、长短等,人类的听觉也由此逐渐得到丰富同时,语言符号的音响作为能指,具有表达情感、情绪和内心感受等因素的功能当语咅的丰富性达到某种程度,即音乐的因素产生时,这些因素作为语言符号的所指涉入音乐系统在讨论音乐与语言的分野问题前,应设定两者的基本考查单位按照法国美学家米盖尔?杜夫海纳的划分方法,它们分別是音符与音素很显然,作为最小的音义结合体,音素具有天然的能指一所指结构;音符则不是意义词素,作为能指,它很难被受众(音响接受者)赋予相对统一的所指,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指(审美性质)的绝对缺失,因为它可能与个体、相对独立群体的无意识的、其至生理学意义的主观审美性发生心理学的接受关系正像色彩一样”,它可能具有被个体或相对独立的、具有对某种音响具冇类似理解可能的群体阐释的审美性质作为独立能指的单独咅符显然无法形成咅乐系统在先民生活的实用层面中,最多是发泄多于能量的喧叫音乐的形成无疑来自音符的联结据考证,音乐最初的形成来自初民对动物的鸣声和自然声响的模仿这种行为属于个性审美,是情绪借客观能指得以外化(即个人的随意哼唱)的活动,是个人所理解的感情形式的符号性表现。
当这种外化产物得到改造性传播并成为某个社区内部的社会集体制品后,音乐便形成了应当说,在音乐形成的初始阶段,很难说它具有完整的符号结构一一它只具有能指而 没有明确的所指,因为能指(音乐的形式)与他的个性审美(心理学意义上 的欲念)或情绪不存在任何逻辑实证关系[这与音乐成为相对稳定的区域性社会集体制品(这个过程将在下文得到分析)后的符号结构不同],两者实际上处于相互的“游离状态”(由雅克?拉康提出)初始阶段的音乐,首先是一种基于个性审美(无意识的)或情绪的、类似于符号“征候”的外化表现,作者并无意从咅乐初创时就对咅乐的形式及个性审美情绪确立某种关系,即索绪尔所定义的记号(sign)这个工作是由音乐的传播者完成的,他们是音乐能指与所指的解释者当音乐处于被流传和改造的过程中时,意识形态以所指的身份j被赋予音乐形式当然,所指的形态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机制,音乐总是被后世借鉴的音乐的文本性态度的资源这样,一种纯粹能指意义的咅响符号的联结体,成为了逐渐具有所指意义的完整的符号系统二、音乐符号的民族风格音乐作为艺术形式的系统,其“民族风格”不仅仅表现为旋法、调式等能指层面的物理性特征,还应包括本民族对其赋予的风格阐释。
一般来讲,形成音乐民族风格的外在基础,应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 世界语系关于语音与音乐的关系,这里引用王誉声所编《音乐源流学论纲》中的观点:“一、语句中,音节的多少、重音及其位置等语言的高低、强弱序列二、语音音调的音高即层次状况三、语言咅调中的一些特殊因素,如印度多滑音、中国有音腔等;四、语言逻辑、陈述方式等;……”语音受发音器官等生理学因素的限制,这种限制影响到了音乐就音乐学角度讲,每种民族乐都有其乐系归属2. 自然因素包括地理、气候等因素在内生活于不同自然环境的人们,在“人的自然化”(语)过程中,其审美观念的心理、生理机制必然内在地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3. 文化因素例如的儒家文化,要求君子保持“温柔、敦厚”的气质这样,一种既定的文化心理结构,规范了音乐形式(即能指),呈现为舒缓、绵延的外在状貌如太庙的舞曲《八佾》前面谈到初始音乐的形成,这里分析音乐受众形成的心理学基础,也就是说,音乐符号的音响结构形式如何可以同一社区内人员的受众的一般感情形式契合笔者认为,德国心理学家特奥多利?立普斯提出的“移情论”可以给予一定程度的解释立普斯认为,审美快感不仅是对外在审美对象的经验,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美学客体的经验,欣赏投射在客体上的客观的自我。
在某种相对统一的自然、文化(此时可能处于文化萌芽时代)环境的影响下,地域|Aj部的人群具有近似的生理、心理条件在这个前提下,一种基于个性创造的音乐与社区内部其他人员容易发生生理学的、心理学的共鸣据西方近代实验心理学派的研究,人们对音乐的欣赏,实际上是对由音乐引起的联想画面的欣赏这里,笔者补充一点:实验派的研究对象被限制在牛津大学学生内部,人员为清一色受过西式音乐教育的西方人具有相同市美意识形态的西方人,对待一种音乐当然会有相似的态度(例如对于音乐客体所期望表达的情绪的理解,如“悲伤”、“喜悦”等),至少在对一种音乐风格的基木态度(“理解”或“不理解”)上不会有太大差异但如果让一位从未受过西洋音乐教育的中国人来听这种音乐,则他对于音乐风格的理解一定不同,引起的联想画面恐怕很难与西方人相似可见,不同地域条件对人类审美心理的乐感的形成有多么重要的意义同一地域内部,由于语系、自然和文化等因素作用,形成某种氛围相对于其他氛围,一种氛围中的人群容易接受被同种氛围影响的人群创作的音乐当他听到这支曲子时,曲调的能指形式与他的生理、心理条件发生共鸣,它象征性抒发了听者潜藏的由情绪引发的意象,这样,听者开始通过欣赏一种音乐的能指,将自己的联想、意象投射于音乐能指,在外在的音乐客体身上欣赏自己的联想、意象。
这样,一种音乐被赋予了由“解释”者授予的所指法国人弗朗斯认为,调性咅乐的系统内部具有“半约定俗成性”当这个“解释”者传唱这支曲子时,第二个听者基于相同的主、客观原因,对曲子做出第二次“解释”这个“解释”与前者在具体的意象和语言表述上很难一致,保持了自己的个性,但所反映的基本情绪不会冇很大的差异久而久之,一支曲子的能、所指会得到整合这种对咅乐形式的感知,即乐感,作为心理体验与生物本能,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成为原始经验而进入人类的人脑胚质,被地域成员以集体无意识的方式接受并遗传这样,音乐的民族风格便形成了综上所述,音乐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在产生之初并不具有明确的所指意向,而只是个人对自然声响的模仿、个性市美情绪的征候,而它的所指则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地域条件下,在传播过程中经由若干次地域内部 成员的移情式创造,并最终被整合,成为某种意识形态,并以集体无意识的方式得到流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