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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案例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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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431295546
  • 上传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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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第二节 资源税税收筹划案例:1一、案例名称:煤矿企业资源税税收筹划二、案例适用:第六章第二节 资源税税收筹划三、案例来源:本案例来源于互联网 0000=311080(元)煤矿厂应纳增值税、资源税共计315458.6元六、筹划点评:资源税是开采资源的单位及个人应纳的一个重要税种,在计算资源税时,应注意以下三点:1.分清哪些资源征税,哪些资源不征税目前,资源税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具体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特别应注意的是,下列资源产品不征资源税:(1)人造石油2)煤矿生产的天然气3)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2.注意征收资源税的产品一定是指原矿或初级产品,对于精矿、选矿需根据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换算为原矿再计征资源税3.资源税纳税人生产或开采应税产品销售或自用视同销售时不仅要交资源税,同时又符合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所以该纳税人即要交资源税,又要交增值税因此,纳税人必须清楚二者在计算时的差异:(1)资源税是价内税,计算方法是从量定额征收,计税时不考虑价格问题,计税依据为初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

      增值税为价外税,其销项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计税依据为不合增值税的销售额,即:销售额=应税资源的课税数量×单价(不含增值税)(2)资源税应以初级矿产品数量为计税依据,如果是加工矿则需还原成原矿;增值税可对原矿征收,也可对加工矿征收,如为加工矿,不需要还原七、筹划启示: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或自用的数量为计税依据,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的筹划要注意:1利用折算比进行筹划:通过企业自身估计的实际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与税务机关确定的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进行比较,选择比例高的核算方式,可以少缴纳资源税2不同应税产品分开核算的筹划:纳税人如有兼营不同税目的产品或减免税项目的产品,一定要单独且准确核算,以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支出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纳税人应充分了解并运用税法中的优惠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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