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协议 样板:租赁经营合同(3)(1)(留存).pdf
8页租赁经营合同(3) 租赁单位: 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 (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 租赁给 (以 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租赁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 厂长,具有法 人代表资格 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 元,保证人共为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 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 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 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 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 退等奖惩处理 ()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 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 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 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 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 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 ()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 理和经营企业 租赁经营的分配: () 应照章纳税, 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 元,当 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 金: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 元 租赁年度实现利润 租金基数租金 租赁基数利润 当 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 的基数租金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 补 ()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 作 为企业留利 ()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 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 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 润提 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 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 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 扣除租金、 风险基金后, 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 对保证人的获利额, 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 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 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 奖金之和的二倍 ()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 ,并按银 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 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 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 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 基数留利基金为 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 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 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 少额的 甲乙双方对 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以企业 年工资总额 万元,产品销售 收入 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 元)为 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 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 (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 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 企业留用, 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 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 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 还贷后, 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 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 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 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 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 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非法干预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乙方若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租金,其不足部分由 乙方和保证人用个人的抵押财产抵补 抵补原则为: 先乙方后保证人; 据低补数额需要,对保证人按登记财产赔尽为止;要保证乙方个人 及家庭必需的生活费;抵补不够部分由乙方同甲方签订债务合同,经 公证处公证生效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随意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国家政策的变化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租赁经营无法按 本合同规定执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其它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因甲 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干扰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乙方无法自主经 营,合法收入得不到保证,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 如乙方发生意外而无力执行合同时, 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并经 公证处认可方为有效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经公证处调解无效时,任何 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并需经公证处公证后方 可生效 本合同公证费用由 支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六份,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和公证处各一份;副本 九份,报市经委、市体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劳动 局、市工商银行、 区税务局、人行 办各一份备 案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保证人: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