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赴法国、德国专业人士注册执业制度考察报告.doc
6页赴法国、德国专业人士注册执业制度考察报告以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副主任赵春山为团长,建设部质量司万建一、张鹏、机关党委戴玉珍、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李爱民、交通部水运司王建斌和云南省建设厅赵志勇为团员的《建设部赴法国、德国专业人士注册执业制度考察团》一行7人于2001年10月18日—11月3日赴法国、德国进行考察考察团在法国期间与法国建筑师协会、法国建筑师协会所属的注册委员会、米多芬建筑事务所、阿伦结构设计事务所、德西尼布工程公司等单位和协会工作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进行了座谈考察团在德国期间与德国联邦工程师协会(商会) 、柏林建筑师协会、柏林建筑师协会所属的注册委员会、柏林咨询工程师协会、ORDRE 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的协会工作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进行了座谈会现将了解到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德国、法国建筑领域专业人士的概况德国、法国建筑领域内专业人士的概念基本相同,一般分为:建筑师、内部装修建筑师、环境建筑师(园林和环境建筑师) 、城市规划师和工程师建筑师的任务是创造性地,以建筑师的眼光从技术、生态和经济实用方面来规划建筑工程项目,居民点和城市内部装修建筑师的职业任务是创造性地以建筑师的眼光从技术,生态和经济实用方面来制定室内装修方案。
环境建筑师的职业任务是创造性地从建筑师的眼光从技术、生态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经济实用方面来制定环境、业余活动的设施和公园的设计方案,而且要在整个城市建设规划的框架之内来制定这方面的设计方案城市规划师的职业任务是,创造性地从技术、经济和社会等方面,来提出地方和地区性的规划方案,特别是要制定出城市建设方案来下面几个方面的工作也被认为是建筑师、内部装修建筑师、环境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的职业任务:1、在某些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实施阶段,向项目委托人提供咨询、帮助、乃至作为他的代理,协调并监督这些方案的实施; 2、对某些工程项目作专家性鉴定; 3、参与区域规划和联邦州的规划工作,也是建筑师和环境建筑师的职业任务 *工程师的职业任务是通过承接涉及咨询、规划、计算、设计、检验和鉴定的技术性和技术科学性任务,在一个或多个专业从事工程师的工作,其工作可以涉及这些任务的全部或者个别项目下面几个方面的工作也被认为是工程师的职业任务: 1、工程建设领域的研究、教学和开发任务;2、从事土木工程、测绘、供水、交通、家居技术、建筑物理学(包括声学、建筑材料学、地面施工机械、土方和地基工程)以及建筑设施和建筑用地的环境技术和安全技术的一个或多个专业工作的工作; 3、在同某一项建筑计划的规划与实施(包括技术上、科学技术上和经济上的规划与实施)相关的问题上对委托人进行咨询、服务和代理。
二、德国、法国建筑领域专业人士执业注册制度(一)德国、法国建筑领域专业人士执业注册制度基本相同:即把符合条件的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的姓名及有关情况登录到相关的《名册》 , 《名册》由相应协会制作,具体工作由各协会所属的注册委员会负责实施, 《名册》公开发行,提供社会各界人士使用二) 《名册》按专业设置,并按姓氏第一个字的顺序排列, 《名册》中所列入每个人项下的有:名字、姓氏、国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地址、专业方向、职业活动情况,注册和取消注册的日期,颁发证书的日期取消注册的,除应注明取消注册的日期和原因三)注册条件 1.三年以上大专或大学本科学历证书; 2.三年以上大专或大学考试成绩单; 3.四年以上实际职业活动经验; 4.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或机构; 5.愿意按照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的职责承接职业任务; 6.建筑、规划、工程类学历不够的,在建筑师、规划师领导监督下,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已从事至少七年实践职业活动; 7.不具备建筑、规划、工程类学历的,从事建筑活动,申请注册的,须进行成绩测试四)外地人员注册德国实行联邦制,注册各州的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协会分别注册,从一个州转到另一个州注册,凡符合注册条件,都可以注册。
五)外国人注册1.欧盟成员国以内的外国建筑领域专业人士申请注册,同国内外州(地)人员注册;2.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外国建筑领域专业人士申请注册,除具备注册的同等条件外,还需双方相关同业协会互相认同,方可以在当地注册六)不予注册有下列情况的申请者不允许注册:1.只要从事了法律、法规所禁止或不允许从事的职业活动;2.如果申请人由于刑事犯罪依法被判决或者判决依据的犯罪事实已表明,他不适于完成职业任务; 3.只要由于心理上或者精神上的病状,或者心灵上的障碍,确定要别人照料他的饮食起居; 4.注册申请前五年内个人财产作过破产处理;5.有错误的举措,使人们有理由担心,他作为一名建筑师或城市规划师很难充分尽到自己的职业责任,履行自己的职业义务七)取销注册:有下列情况的人将被取消注册 1.已经注册的人死亡; 2.已经注册的人放弃了注册; 3.在注册之后发生了不予注册的情况,而且这种事情已经为公众所知; 4.注册者在当地既无住所,又没有工作单位,或者其主要职业活动已经不在当地; 5.出现了某种对注册人不利的情况,使他的注册先决条件不复存在; 6.在一项职业诉讼案中被判处从注册名单中除名; 7.如果在登记注册之后,发现不应予以注册的理由,而且从注册之日起到发现之日时间不超过五年者,将取销注册。
(八)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所属注册委员会 1、建筑师同业协会有一个附属的注册委员会,它的财政支出由建筑师同业协会承担建筑师同业协会的注册委员会在完成自己任务时可以使用建筑师同业协会的机构设施和服务人员 2、注册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注册委员会的主席和其他组成人员,根据监察机构的推荐产生,推荐名单的人数至少要比注册委员会委员的实际人数多50%注册委员会的主席和其他组成人员每届聘任四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是,注册委员的成员不允许建筑师同业协会会员中的公职人员或者监督机构中的公职人员担任 3、建设师同业协会注册委员会活动的基本原则 (1)注册委员会的成员是独立的,他们不受任何指示的约束; (2)注册委员会以多数票作出相关决议,它举行会议的情况是不公开的; (3)注册委员会在作出关于某人在建筑师同业协会名册中注册,或者除名的决议时,至少应该有同当事人专业相关的两名注册委员会委员在场; (4)申请注册人应该积极配合注册委员会的调查,提供注册所需要的材料,回答问题,必要时根据注册委员会的要求亲自到注册委员会讲明情况,如果因为申请人不积极配合,递交给注册委员会的申请材料不够充分,那么注册委员会可以以不具备注册条件为由而拒绝为申请人办理注册手续,申请人应被提醒注意到这样的法律结果。
(5)申请人被批准注册或不予批准注册,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 (6)建筑师同业协会所属的注册委员会的某一项决定是不正确的,应当由注册委员会主席主持予以否定 三、德国、法国建筑领域职业协会德国、法国建筑领域内的职业协会非常发达,例如柏林有建筑业协会(商会) 、建筑师同业协会、工程师同业协会等,在维护建筑领域中的职业秩序、保障执业水平、 ,维护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和业主双方合法权益,等行业自律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举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的实例如下: (一)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会址在柏林,协会自身是一个公法社团组织 (二)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的任务如下: 1.促进建筑文化,建筑艺术、建筑业、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 2.制定建筑师同业协会会员在职业制度中应该履行的职业义务,并且负责监督会员履行这些职业义务的情况; 3.维护同业协会全体成员的职业利益; 4.促直协会会员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5.在所有同职业协会有关的问题上,支持有关当局和有关法庭,提出专家性意见,提供专家的名单,以及对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草案发表自己的意见; 6.就报酬、税收和对建筑师的合同规定等发表意见; 7.在处理同业协会成员之间,或该协会成员同第三者之间因从事职业活动而出现纠纷时,同业协会要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8.积极组织或参与职业竞赛活动; 9.为扩展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的职业活动范围,同业协会应聘任有关专家,并使之宣誓就任,认真发挥作用; 10.维护并促进本协会同其他同业协会,在国内、国际范围内的合作; 11.制作《建筑师名册》 、 《城市规划师名册》 、 《外来建筑师名册》 、 《职业协会名录》等,以及颁发必要的职业活动资格证明等; 12.建筑师同业协会还要为其会员、候补会员,他们的配偶或者合法的同等地位者,以及他的子女创造福利机构、供应机构,包括建立同业协会自己的所属的供应工厂。
(三)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的机关 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的机关由代表大会、理事会、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组成 [代表大会] 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代表大会成员,由全体会员按照同业协会章程的选举规定,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协会会员共选出代表大会代表41名,其中自由职业者至少必须占21名每一种专业至少有两名代表 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1.颁发建筑师同业协会章程; 2.颁布职业规定; 3.颁布选举制度; 4.颁布会费会规定; 5.颁布有关专家的规定; 6.颁布同业协会代表大会的议事日程; 7.确定财政年度的预算方案; 8.通过同业协会理事会的议事日程; 9.选举,任务同业协会理事会成员; 10.确定职业法庭和联邦州职业法院名誉陪审员的建议名单,以及调解委员会和注册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名单; 11.在各委员会之间起沟通、联络的作用; 12.确定经同业协会机关工作人员,委员会成员和专家们进行补偿的数额; 13.建立关心同业协会成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机构,供应机构,包括成立一个同业协会所属的供应部工厂 [理事会] 1.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的理事会由同业协会理事会主席,两名副主席和至少四名其他协会成员组成。
理事会主席和一名副主席是从协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的,而这些会员则是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在建筑师同业协会中注册的一名副主席则从协会的官员中或职员中选举行产生协会内各种专业和职业种类的会员,都应在理事会内有其代表 2.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由理事会负责领导理事会按照议事日程进行工作理事会主席(理事会主席不在时由一位副主席)在法庭内外代表建筑师同业协会 [调解委员会] 1.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成立了一个隶属于他的常设调解委员会其职责是为妥善解决建筑师同业协会成员之间、或协会之间、或第三者之间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纠纷 2.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是由理事会出面聘任的,聘期规定为四年,连聘连任的情况是允许的调解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必须是建筑师同业协会的成员 3.在处理协会成员之间出现的纠纷时,根据一方请求或者理事会安排进行调解工作如果有第三方参加进行调解时,调解委员会只有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开始调解纠纷的工作 (四)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的章程 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的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师同业协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2.关于召开代表大会的问题; 3.关于确定代表大会议事日程的基本原则; 4.关于同业协会理事会的选举、组成和理事会任期的问题; 5.同业协会的业务领导和管理机构的问题; 6.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方法问题,以及其他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方法问题; 7.同业协会机关和委员会成员解除职务的问题; 8.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布的方法和形式问题; 9.对少数人意见的处理和继续向有关方面反映的问题; 建筑师同业协会章程是维护专业人员和从事各种职业活动人员利益的保证。
(五)柏林建筑师同业协会负责保存管理专业人士的档案、数据为各方面提供服务 这些档案、数据包括: 姓名、学位和学衔、地址、出生时间和地点、性别、国籍、专业、职业活动和企业(公司)所在地、公司名称、()等号码、会员资格情况、交纳会费和纳税义务情况、银行和其他帐号情况、在自我管理企业或公司中的活动、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公司负责人和清算人等 建筑师同业协会可以从会员名册中,索引和名录中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