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校安全生产会议制度.doc
4页金 轮 驾 校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制 度为 了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公 司 的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 协 调 和 处 理 公 司生 产 组 织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安 全 问 题 ,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1、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会 议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会 议 , 每 一 个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 由 公 司 办公 室 召 集 ,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主 持 , 全 体 委 员 参 加 时 间 不 限 , 地点 由 召 集 人 决 定 会 议 主 要 内 容 : 研 究 、 讨 论 如 何 贯 彻 执 行 党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政 策 审 定 、 分 解 考 核 公 司 里 的 安 全 目 标 管 理 计 划 及 执 行 情 况 ,研 究 解 决 重 大 隐 患 , 且 在 会 上 提 出 对 策 , 拟 定 解 决 的 办 法 及 防 范措 施 , 协 调 各 部 门 在 隐 患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分 工 和 协 作 , 指 定 隐 患 整改 的 具 体 负 责 人 及 隐 患 整 改 的 要 求 和 期 限 , 审 议 企 业 的 重 大 事 故 ,审 定 并 通 过 对 重 大 事 故 的 处 理 决 定 和 通 报 等 。
会 议 记 录 由 公 司 办 公 室 进 行 , 会 议 对 所 议 事 项 以 及 作 出 的 决定 应 形 成 会 议 纪 要 , 会 议 纪 要 应 分 发 与 会 人 员 以 及 事 项 涉 及 的 有关 单 位 主 管 公 司 办 公 室 应 负 责 督 促 、 检 查 、 考 核 会 议 决 议 的 执行 情 况 并 形 成 记 录 2、 公 司 级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公 司 级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 每 月 至 少 一 次 , 由 安 全 部 门 召 集 , 公司 生 产 副 总 经 理 主 持 参 加 会 议 的 人 员 一 般 有 :安 全 生 产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 安 全 员 、 技 术 人 员 和 各 车 间 主 管 生 产 的 领 导 等 ,并根 据 有 关 情 况 对 与 会 人 员 按 需 要 随 时 增 减 时 间 由 生 产 副 总 经 理决 定 , 地 点 由 召 集 人 决 定 会 议 主 要 内 容 : 检 查 上 阶 段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部 署 下 阶 段 的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传 达 贯 彻 上 级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方 针 政 策 有 关文 件 , 并 研 究 提 出 本 企 业 的 贯 彻 落 实 措 施 ; 对 发 生 的 安 全 生 产 事故 按 照 “四 不 放 过 ”的 原 则 作 出 处 理 和 决 定 ; 表 彰 和 奖 励 安 全 生产 典 型 任 务 和 事 迹 ; 对 生 产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事 故 隐 患 研 究 落 实 解决 问 题 的 措 施 和 方 法 等 会 议 记 录 由 安 技 部 门 进 行 , 会 议 对 所 议 事项 以 及 作 出 的 决 定 应 形 成 会 议 纪 要 , 会 议 纪 要 应 分 发 与 会 人 员 以及 事 项 涉 及 的 有 关 单 位 主 管 。
安 技 部 门 应 负 责 督 促 、 检 查 、 考 核会 议 决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并 形 成 记 录 3、 部 门 级 安 全 会 议 部 门 级 安 全 会 议 , 每 月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 由 分 管 安 全 的 领 导 主持 , 全 体 组 员 参 加 , 时 间 不 限 , 地 点 由 召 集 人 决 定 会 议 主 要 内 容 : 讨 论 本 部 门 如 何 贯 彻 执 行 上 级 和 公 司 里 安 全生 产 上 的 各 项 决 议 以 及 公 司 在 安 全 生 产 上 的 一 些 重 大 问 题 会 议 记 录 由 召 集 人 记 录 , 部 门 安 技 员 负 责 督 促 、 检 查 、 考 核会 议 决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并 形 成 记 录 安 技 部 门 不 定 期 抽 查 会 议 记 录及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4、 班 组 安 全 会 议 由 班 长 负 责 召 开 , 小 组 成 员 参 加 在 每 天 上 班 前 15 分 钟 开始 , 时 间 一 般 5—10 分 钟 , 地 点 由 各 车 间 部 门 自 定 。
会 议 主 要 内 容 : 传 达 上 级 有 关 会 议 和 文 件 精 神 ; 布 置 、 检 查 、交 流 、 总 结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学 习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等 ;分 析 班 组 内 外 事 故 案 例 ; 结 合 本 班 组 特 点 开 展 事 故 隐 患 的 预 测 预控 等 会 议 在 各 班 组 交 接 班 记 录 中 进 行 记 录 车 间 领 导 和 安 技 员 每月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并 签 字 5、 各 专 业 性 安 全 会 议 由 各 主 管 职 能 科 室 领 导 负 责 , 根 据 需 要 召 集 有 关 人 员 召 开 ,由 召 集 人 负 责 记 录 由 主 管 职 能 科 室 对 会 议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督促 、 检 查 和 考 核 6、 不 定 期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由 各 职 能 部 门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的 季 节 性 和 突 发 性 等 情 况 随 时 召 开安 全 生 产 会 议 由 召 集 人 负 责 记 录 由 各 职 能 部 门 对 会 议 决 议 执行 情 况 进 行 督 促 、 检 查 和 考 核 。
7、 相 关 要 求 会 议 召 集 者 在 开 会 之 前 , 应 做 好 有 关 资 料 准 备 工 作 , 会 议 上要 讨 论 研 究 解 决 的 问 题 应 列 出 , 重 要 会 议 会 后 要 下 发 会 议 纪 要 按 时 向 有 关 部 门 和 领 导 进 行 传 递 ,并 对 存 在 问 题 及 时 协 调 处 理 通 知 参 加 会 议 人 员 时 , 要 把 会 议 主 要 内 容 、 开 始 时 间 、 大 约需 要 多 长 时 间 、 会 议 地 点 交 代 清 楚 被 通 知 需 要 参 加 会 议 的 人 员 , 都 应 按 时 参 加 会 议 , 做 到 善 始善 终 , 确 实 不 能 参 加 的 要 在 开 会 之 前 和 召 集 人 说 明 情 况 , 并 得 到允 许 对 未 经 允 许 擅 自 不 参 加 或 迟 到 、 早 退 的 人 员 , 由 会 议 召 集人 按 照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对 其 进 行 经 济 处 罚 会 议 上 决 定 的 情 况 各 部 门 和 责 任 人 , 必 须 不 折 不 扣 地 认 真 执行 , 及 时 完 成 。
每 次 安 全 会 议 都 要 有 会 议 纪 要 会 议 纪 要 包 括 日 期 、 参 加 人 员 、召 集 单 位 、 主 持 人 、 会 议 主 要 内 容 、 处 理 结 果 、 决 议 执 行 情 况 的检 查 等 , 安 技 部 门 应 定 期 对 各 种 会 议 记 录 及 决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检 查 、 指 导 、 考 核 金 轮 驾 校二 0 一 四 年 九 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