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2000人工费调整单.doc
2页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发稿时间:2007-12-20 阅读次数:5221)造计〔2007〕33号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建设厅建定函〔2007〕897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39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也含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即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1元/工日调整到39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每工日60元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39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 1、现行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费单价已由19.69元/工日调整到25.84元/工日,现再次统一调整为39元/工日,调整价差(见表1)作为人工费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表1 人工费单价调整表 类别 项目合肥市其他省辖市县及县级市原定额人工费 单 价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调整后人工费 单 价41.73元/工日39.00元/工日37.05元/工日调整后人工费 单价价差(扣除流贴)10.59元/工日9.66元/工日9元/工日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按表2计算人工价差,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表2 装饰工程人工费单价调整表原估价表中人工费单价19.69元/工日22元/工日26元/工日人 工 费单价价差(扣除流贴)调整后人工费单价合肥市41.73元/工日44.04元/工日48.04元/工日18.54元/工日其 他省辖市39.00元/工日41.31元/工日45.31元/工日15.81元/工日县 及县级市37.05元/工日39.36元/工日43.36元/工日13.86元/工日 3、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工程量,分析机械台班用工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调整的定额人工费单价,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