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docx
6页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讨论稿2016110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发挥综合测评在本科生成长成才工作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依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均应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资助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综合测评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全部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综合测评结果存入学生本人档案第二章 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第四条 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综合表现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课成绩两个方面,并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个人予以奖励(奖励分细则见附件一),对达到减分标准的个人予以扣除(扣除分细则见附件二)一)基本素质1.思想素质(总分25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待人有礼,举止得体、乐于助人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够正确认识自我,保持心理健康2.创新能力(总分20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认真参加教学实践、实习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科研活动和竞赛3.集体意识(总分15分)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集体活动中能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自觉维护班级和宿舍团结4.法制纪律(总分10分)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课堂纪律、考试纪律、班级纪律、宿舍管理办法、考勤办法等5.学习态度(总分10分)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积极主动,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6.实践和劳动(总分10分)热爱劳动,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劳动,劳动课成绩合格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7.身体素质(总分10分)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军训,坚持参加早操锻炼,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二)业务课成绩业务课成绩是指本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第五条 综合测评的评分方法。
一)满分为100分二)业务课成绩占65%1. 业务课分数取各科平均分,公式为 Σ(课程成绩×学分)A= ×65%Σ学分2. 业务科目为全班的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3. 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5、55分计算4. 补考成绩按原不及格的实际分数计算三)基本素质分占总分的35%其中思想素质25分,创新能力20分,集体意识15分,法治纪律10分,学习态度10分,实践和劳动10分,身体素质10分总计100分四)基本素质得分的评定办法1.班级测评以班为单位,由全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若干名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的人数不得少于5人要求学生代表思想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一定代表性测评学年的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非学生干部代表比例不低于40%2.测评小组的任务是对全班同学逐一测评3.此项工作由班主任全面负责实施测评结果向全班公布第三章 附则第六条 本办法由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附件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奖励分细则类别内容/级别等级与分值备注评优及奖励国家级个人 1团队 0.51. 与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挂钩的相关评优,不予加分。
2.此项专指由学院推荐获得的个人及团队各类荣誉称号3.同类称号/单个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4.上限为1.5分省级个人 0.6团队 0.3校级个人 0.4团队 0.2院级个人 0.2团队 0.1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省级及以上11.要求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辞职者、解聘者一律不加分2.上限为1分校级常委 0.8部长 0.5干事 0.1院级常委 0.6部长 0.4干事 0.1党支部支委0.4副班主任0.3班长、团支书0.3班委成员0.2其他学生组织干部0.1-0.4文章发表情况SCI收录11.专业文章发表要求为第一、二作者,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兰州大学,且经学院认定为符合要求2.上限为1.5分EI收录0.8CSCD中文核心0.6一般刊物0.3实名发表非专业原创文章每篇0.15(上限为0.3分创新创业项目完成负责人:0.4成 员:0.2不累加暑期实践立项并结项0.1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校园文化活动各类竞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8、0.61. 如取前8名,以上一、二、三等奖按照1-3、4-6、7-8名计如取前3名,以上一、二、三等奖按照1、2、3名计2. 运动会破记录加倍3. 上限为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0.5、0.4、0.3校级一、二、三等分别为0.3、0.2、0.1院级一、二、三等分别为0.2、0.1、0.05由学院推荐或组织参加的各项校级活动0.05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0.03校级球类比赛冠亚季军团队0.5、0.3、0.2四六级过关情况四级0.4在校期间只计一次六级0.7其他方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出的集体或个人1学生工作组审核确认单个项目不累计加分奖励加分最高上限四分,高于四分以四分计附件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扣除分细则序号类别分值备注1被通报批评者0.52受警告处分者13受严重警告处分者1.54受记过处分者25受留校察看处分者46经常旷课者0.5-27拖欠学费者0.5-2个人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院同意,或者减免学费者除外8擅自外出住宿,屡教不改者19破坏宿舍或班级团结者110无故不参加校、院活动者每次扣0.211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项目无故放弃者0.512在宿舍卫生检查中评分低于70分的宿舍每人每次扣0.113早操出勤率高于80%不扣分;70%—80%扣0.5分;低于70%扣1分允许不签到的同学除外注:有扣除分者不参与当年评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