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办学职责.doc
2页南泥湾中心小学2010-2011学年度规范办学行为职责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宝塔区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目标责任书要求,学校制定本职责.一、责任目标(一)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执行全区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生每天到校时间上午不早于7:30,上课时间8:20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严禁利用休息日、节假日上课、补课二)控制课外作业数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其他学科不得布置作业,且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以中等学生水平计算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三)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四)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
未经批准,教师或班主任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二、督查办法(一)学校将定期对教师及班主任检查,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学校举报:2992131(二)每次检查情况均由有关教师或主任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改学校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三、处罚措施(一)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或班主任,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二)对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学生或家长上访的,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进行通报批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南泥湾中心小学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