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doc
1页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 2014 年度学 生 姓 名: 借款合同编号: 生源地:河北省 市 区(县)就读学校及院系: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学部 (填录取学校名称)专业: 年级: 级 兹证明,该生被我校录取后,读于 专业,在签订河北省生源地信用贷款合同后,已按期报到(注册)入学本学年度欠学费 10000 元,住宿费 0元,共计 10000 元据此,该生将不再享有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同时,该生在校期间,我校将在每年9月底前由学生报送回执到贵县资助中心请将该生本学年获得的生源地贷款,汇至:学校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友谊南大街支行 学校账户名: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学 校 账 号: 50356701040000013 联 系 人: 张博 联 系 电 话: 0311-80785852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学校财务部门(盖章)年 月 日 注:1.本回执是在生源地贷款学生已签订贷款合同后的付款凭证,请及时返回。
2.外省高校当年录取新生的回执,请在该生到校报到后,3个工作日内;在校就读学生的回执请在每年9月底前由学生寄至生源地贷款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单位名称: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邮政编码: 050091 联系:0311-80785852 。












